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单位犯罪作为一般性规定写入1997年刑法至今已十年有余.其间单位犯罪肯定论与否定论之争渐已平息,单位犯罪主体范围之界定却见仁见智。1997年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现行刑法对单位犯罪主体范围的一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