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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上海市长宁区本地户籍与流动人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对照特征分析,并制定相关对策。资料与方法 采用2011-2012年长宁区具有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本地精神病人15例及非上海市户籍的流动人口35例进行对照分析。结果 2011-2012年间我区具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流动人口构成比远大于本市户籍。流动人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与本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相比较流动人口精神病人在年龄分布、职业分布、文化程度等有显著差异。结论 具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流动精神病人与本市户籍肇事肇祸者在很多方面具有较大不同,各部门应当注重将流动人口精神病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