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例鉴定中被鉴定人左前臂受锐器作用,左尺骨远端骨皮质己明显裂开,深达髓腔,局部见骨皮质翘起,系外伤所致的尺骨不完全性骨折,根据《人体损伤伤鉴定标准》5.9.4f关于“四肢长骨骨折”的规定,属轻伤。本例鉴定中因为砍器进入已进入深达髓腔,局部见骨皮质翘起,损伤己涉及结构的完整性,理应属于骨折范围,故应参照骨折的相关标准进行损伤程度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