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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音乐学科核心教学内容的确立是有效开展教学活动的关键,也是提高教学有效性的前提。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化,立德树人、培养学生核心音乐素养已经成为音乐课程发展的新理念,也是推进音乐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为了培养学生核心音乐素养,我们应该重新梳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提到的众多音乐教学内容,重新划分不同音乐内容的层级和隶属关系,遵循"用有限的课时,教有限的规律,解决学习无限作品时的问题"的教学原则,把培养学生的"旋律感"作为核心教学内容。在此基础上,全面提升学生音乐能力和审美品位,实现立德树人、培养学生核心音乐素养的教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