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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政策,北京市自2010年开始创新服务理念,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式服务。近期,在开展深入细致调查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加强家庭医生式服务的相关措施,推动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体为:明确公用经费标准,为履行服务职能提供保障;实施绩效工资管理,调动人员积极性;适应服务需求,调整人员编制标准;调整诊疗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