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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条第1款“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回应了规制商标囤积的需要,但......
通过分析《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的内在逻辑和相关条文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修饰说”的观点更有利于打击商标囤积行为、抑制商标恶......
2019年新修《商标法》在第4条新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的拒绝注册”制度,该条款的出台是对我国现阶段商标恶意注册情况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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