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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关于保健食品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此前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保健功能目录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并建成了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开启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制"管理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