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轻微暴力强拿硬要该如何定性?

来源 :法学教育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ingdongfenxi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案情】:李某年满18周岁,刚刑满释放不久。2013年7月11日晚6时许,李某窜至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海西排档城内“阿中排挡”找陈某,以要和陈某讲话为由将其叫到该排挡附近。对于刚年满16周岁的陈某来说,劣迹斑斑的李某的到来无疑让其产生了恐惧与不安,陈某隐隐感觉到有什么事情即将发生。果然,李某劈头就问陈某身上有没有钱,陈某说没有。此时,李某见陈某左手无名指戴有一枚戒指,便对陈某说:“借我戴几天”,陈某不肯,李某便伸手欲取该戒指。陈某见状即用右手护住戒指,李某则用力地推了陈某一把,强行摘下其手上的戒指。次日,李某将该枚戒指以人民币600元卖给漳州市区某金银回收行。该枚戒指经鉴定价值为人民币770元。
  对于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意见不同。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理由有:李某与陈某原本就认识,且陈某一直以来就害怕李某,从本案李某的行为来看,其以大欺小,精神空虚,流氓无聊心态比较重,且采取的暴力也很轻微,而金戒指的鉴定价值人民币770元,符合寻衅滋事罪规定的“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三)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李某拿走金戒指系强拿硬要的一种表现,虽有侵财的成份在里面,但其客观行为表现为精神空虚,寻找刺激更为明显,因而本案应定性为寻衅滋事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对于抢劫的暴力程度应考虑双方的力量对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为:寻衅滋事罪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人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时,客观上也可能表现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特征。这种强拿硬要的行为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前者行为人主观上还具有逞强好胜和通过强拿硬要来填补其精神空虚等目的,后者行为人一般只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前者行为人客观上一般不以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方法强拿硬要财物,而后者行为人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作为劫取他人财物的手段。
  从暴力体现上看,虽然双方之前比较熟悉,但是因为陈某才年满16周岁,与19岁的李某(成年人)之间的力量差距还是比较大,虽然暴力不是很明显,但也足以使陈某不敢反抗,况且抢劫罪除了采用暴力以外还可以是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从主观上看,李某冲着财产的主观目的比较明显,先是借钱,然后抢戒指,之后即卖掉,可以看出李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意见》还认为: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或威胁使用轻微暴力强抢少量财物的行为,一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特征的,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因本案李某已是成年人,所以不宜认定衅滋事罪,而应以抢劫罪认定。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最后,李某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也是以抢劫罪对李某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最终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作者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福建 漳州 363000)(上接第131页)
  际情况,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网吧的监管力度,确保网吧管理无漏洞,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三是形成打击合力,切实维护女性合法权益。 司法机关要积极与宣传、文化、教育、通信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有效震慑此类犯罪。同时,妇联、法律援助机构等要给予女性被害人更多的关心和帮助,通过各种方式为女性提供更加实在的法律、道义等方面的援助,全力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江苏 盐城 224500)
其他文献
案情:  2012年12月20日,陈某欲向刘思、黄波(21岁)以每克250元价格购买毒品,两人身上没货。于是,刘思与黄波雇请张保驾驶轿车至厦门市江头向 “阿杰”以每克200元的价格购买25克冰毒;12月21日,刘思搭乘张保轿车到达龙海市某酒店8819号房间与陈某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当场抓获。后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某小区1604号黄波租房内当场抓获黄波,并从屋内查获三袋白色D粉约5克、米黄色K粉348
期刊
摘要:网络拍卖日益成为法院拍卖的新趋势,全省法院纷纷尝试网络拍卖的情形下,如何破解不动产在网拍中屡屡流拍的困境,对充分发挥司法网拍的效果具有决定意义。本文中分析不动产司法网拍流拍原因入手,提出突破困境的几点思路。  关键词:不动产;网络拍卖;流拍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闽高法〔2014〕121号文件的下达,福建省成为全国第十个实行司法网络拍卖的省份。由于没有前期的充分调研,司法网拍只能在全省执行
期刊
案情:  意外发现他人操作ATM后忘记取出的银行卡,认为同捡到钱一样,可以随便支取,这种想法是法盲的思维,如果行为人一旦拿了钱而且达到一定的数额,则将触犯刑律而锒铛入狱。近期市区就有一例:生活殷实的个体老板陈某因一时贪念用他人遗忘在ATM内的银行卡取钱而涉罪。  陈某,男,30岁,漳州市人,系一做水电工程生意的个体老板,有车又有好几处房产,生活本不差钱。去年1月25日下午,时逢除夕,为给工人发薪金
期刊
一、检务公开制度的现实困境  经过多年的补充完善,检务公开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和赞扬。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阻滞了检务公开效能的充分发挥。  (一)认知偏差阻碍了检务公开制度的深刻性  检务公开制度运行以来,各级检察机关以各种方式推进检务公开,使之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效果更深入,但不可否认,一些检察机关、检察干警在认知层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轻视检务公
期刊
摘要:打击与防范未成年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求检察机关不仅要严厉惩罚犯罪,更要体现对未成年人特殊权利保护。实际工作中,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形成原因更加复杂,检察工作面临新的难题。因此,检察机关应当根据未成年人涉案特点,严格把握宽严相济政策,改进检察工作方法,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从而全方位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未
期刊
摘要:因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越来越多的被城市覆盖,在征地的过程中,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屡见不鲜,不利于国家的安定团结,也对农民的生活和发展极为不利。所以,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使农村征地问题规范化,有法可依,我国农村征地应该纳入法制轨道,对于其法制建设,应该提上日程。  本文从我国农村征地目前的情况及法律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目前征地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措施,借鉴已有
期刊
引言:  罪犯入狱了,服刑情况如何,向来是公众想了解又不得而知的内容。“暗箱操作”、“花钱买减刑”、“官民狱中差别待遇”等声音在社会上广泛流传,严重损害着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如何规范当前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制度,杜绝制度背后的权力寻租,成为当前迫在眉睫的现实课题。  对在刑罚
期刊
自首制度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它旨在通过鼓励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罪行,一方面它促使犯罪分子悔过自新,不在继续作案,另一方面使得案件得以顺利侦破和审判。该项制度对于节约国家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有效实现预防犯罪、保护法益的刑罚目的和贯彻、落实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刑法第67条之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该自首条
期刊
在公诉活动中,我们需要了解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对于被害人的效力问题,如果效力问题未能及时的得到回应,那么公诉的作用显然就会得到减弱。那么对于被害人的效力可以怎么样呢?被害人的诉讼地位、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  一、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有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
期刊
量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检察机关推行量刑建议,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开展的。根据以上两个《意见》,从2010年10月1日起,全国各地检察院全面推进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