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微凉,曾有少年凿壁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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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岁那年,父母关系破裂,我像只离群的孤鸟被送回北方小城跟着姥姥一起生活。巨大的变故与陌生的环境,让我开始变成一个孤僻的小孩儿,不爱说话,也没有朋友,唯一的乐趣就是等待姥姥来接我的间隙躲到学校对面的书屋里看书。
  那间书屋是整条街上生意最火爆的一家,童话书一毛钱就可以租一天,更厚一点的也只需要三毛钱;大多数的书都被翻得破旧不堪,甚至还带着不知名的气味,但我仍然抱着曹文轩和郑渊洁躲在角落里看得津津有味。
  那是我所有的童年时光里最幸福的片段。舒克和贝塔的辩论教会了我很多基础的逻辑知识,也在一定程度上让我学会了自我治愈的能力,使我后来形成一个还算健康的性格。
  那时候阅读是我的堡垒,让我建造起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那个世界里没有争吵与不安,爱与善才是唯一的主题。姥姥一生都不识字,但在我阅读这件事情上却展现出了极度的慷慨,几乎有求必应。有一次做错事后遭到了姥姥严厉批评,于是背着书包偷偷溜出了家门,我站在楼道里茫然四顾后爬上了楼顶的天台。姥姥找到我的时候暮色已经爬上枝头,而我却还沉浸在《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里。看到姥姥,早就忘记了下午的争吵,兴奋地给她讲起绿色的自然环境篇,却不知道姥姥因为找不到我差点去报了警。她红着眼圈紧紧地抓着我的手,哽咽着问我:“好看吗?”我手舞足蹈地点点头,姥姥一下子抱住我说:“那你以后也写书读给姥姥听。”但姥姥并没有等到这个机会,她在初二那年永远地离开了我。那时候的我开始读《红楼梦》《三国演义》,读张爱玲顾城,也读卡夫卡歌德,并且开始模仿着写起来。其实很多内容,当时我并不懂得其中的含义,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诚如三毛所说:“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能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然潜在的。”
  阅读不会让你活得更好,但可以让你活得更丰富。我在马尔克斯的世界里看到了炙热的艳阳和浓郁的殖民风情的南美小城,在莎翁笔下见过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也跟着三毛见过不一样的撒哈拉沙漠。直到长大后我真的亲临这些地方的时候,才感谢十几岁的自己,在那么孤独的时间里看到了那么广阔的世界,并拼命走出来亲眼去证实这个包罗万象的世界。
  阅读对我的意义,恰如伍尔夫所说:“是为了自己高兴,而不是为了向别人传授知识,也不是为了纠正别人的看法。”它如同一束烛光,照亮了我黑暗的童年,让我得以度过那么多无助的漫长黑夜。
  Hey——
  你想过吗?什么是属于你的永远不会被偷走?无论多忙,我都会在一个月里挤出那么两天,推掉所有事情,找一个空间看书。那种长时間专注于一本书的投入的感觉,就像一条巨大的鱼钻进深海里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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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过很多次“想要为他写点儿什么”的念头,但在每一次坐下来的时候总会无从下笔,这种犹豫来自于太过熟悉——因为熟悉,所以在乎。因为在乎,所以小心。 说来也很愧疚,这么多年来,写过很多东西给身边的人——给好朋友,给陌生人,甚至是给自己,却偏偏一直没有写给过他。  从记事开始他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小时候全家人一起坐车出去,他的大腿就是我的专属座位——不管路途有多遥远,道路有多崎岖,但是坐在他的双腿上,我
我站在点单的前台,想起了昨天去食堂的路上那句雄赳赳、气昂昂的话。  “我一定要吃一整只鸡,谁都不准跟我抢。”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朋友们只是好笑地看着我,显然她们觉得这句话挺没有志气,但挺逗的,不过好在,朋友还是挺当回事的。  “要这个吧,今天特价,一只鸡的价格可以买两只。”朋友点着单子上右上角十分显眼的两只鸡看着我,我迟疑了两秒,摇了摇头。我觉得作为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少女,应该要保持我应有的矜持。  
今天有个文友问我,暑假你在家都干吗啊?我说除了吃饭、睡觉、偶尔的兼职,就是打《王者》。文友说,真的是一入《王者》深似海啊,这个坑不浅。  刚开始打《王者》,我总是嫌弃别人是个坑,我咋那么倒霉老会遇到?然后时不时就打字怼人家一下。后来打多了就看开了,觉得这不就是一个游戏吗?一个打了自己会开心的游戏啊,为什么要让自己生气去怼人家呢?而且自己打得也不怎么好。  打《王者》,正常一局是20分钟左右,超过3
念初中的时候班上有一个小神婆,很爱玩塔罗牌,常常给我们占卜。  正值情窦初开的年纪,绍敏羞答答地找她预测爱情的运势,小神婆惋惜地摇了摇头。没有事业也没有爱情的我,只好问学业。我依照她的要求,选了五张牌置于桌面上,小神婆朝我会心一笑,有板有眼地为我解读起来。  我不太记得那天她具体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后来绍敏和男朋友分手了在宿舍哭得梨花带雨,我的成绩却噌噌噌地往上爬。我和绍敏都迷上了塔罗牌,三天两头就
只是后来才明白,他也就在喝多的时候这样说说,他一个人撑起这个家那么久也会累也需要发泄,他也就只是这样说说,却也从没真的嫌弃过他这个老婆。  自从他看到我在朋友圈里面说有一篇稿子在杂志上刊登之后便一直让我把文章发给他看看。他好像特别想看看我笔下的文章会是什么样的,我担任过文学社的负责人,写过文章发表在校刊上只是从未给他看过。我怕他把我里面写的故事当真。  关于那篇稿子他问了我两次让我给他看,我都推托
是的,如题所示,这篇文章要跟你们分享一个神奇的潮汕美少年——Jiong。至于“狂拽酷炫”的前缀,则是他自己强烈要求加上去的……  第一次见到Jiong是在一家色调柔和的奶茶店,因为一个共同好友组织的12人桌游而认识的,当时他就坐我对面。要说第一印象,好吧我承认当时觉得一群男生里面他是最好看的:大大的黑框眼镜,卡通印花白T恤,圆脸大眼睛,颇有几分林宥嘉的呆萌气息。  玩桌游时候的他智商爆表,推理分析
[1]  还在念幼儿园的张彬彬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大院里都不怎么引人注意。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长得比较丑,扎堆大院一堆天真活泼可爱基本靠卖萌为生的小屁孩里特别不显眼。  第二个原因是他不仅长得丑,反应也比别人慢半拍。邻居林阿姨派糖果,别的小孩蜂拥而至把糖果一抢而空,只有他站在门槛边儿上觉得不好意思。头几次一颗糖都吃不着,红着眼眶回家生闷气。后来林阿姨家人见人爱的安娜注意到这个脸红得像大苹果一样的
和一个闺蜜因为一件小事彼此冷落了很久,事情早就过去,我也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朋友間的情谊,冷淡与热络都会变成习惯。昨天约她出来吃饭,聊到深夜仍觉不够,她也雀跃地想和我多说一些再多说一些。绝大多数人都怀揣着一腔爱意不会主动表达,所以,学着放弃那些死要面子的惴惴不安吧。  无论如何,父母都不会更爱你  蒙面一号:  姐姐,我不知道这样说对不对,我觉得父母对我的爱不及对弟弟的三分之一。我的家庭条件一直不
童年时代的你,是否也曾幻想过小人国的世界?小人国不仅只存在爱丽丝的梦游仙境中,也存在于一种独特的摄影方法——微缩镜头之下。  日本艺术家田中达也说,“带着孩童般的脑洞看日常中的普通事物,一切都可能变得不一样,比如西兰花看起来像一片绿油油的森林,漂浮在水面上的叶子像一叶小舟……童真往往能带给我们有趣的奇思妙想。”这位年轻的微缩摄影爱好者善于利用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物品,打造出一个妙趣横生的小人王国,这童
在二十四节气中,我最痛恨的就是谷雨,而它的源头,是一个叫谷雨的姑娘。  她是我妈一个同事家的侄女,打出生起就自带光环。姑娘长得真叫一个美,肤若凝脂,星眸璀璨,笑起来是弯弯的月牙眼,看着你那就是眼波荡漾,一朵桃花。她高挺的鼻子简直是丑女的整形模板,许多相貌平平的女生都会恶毒地想,没准她真的整过容。只可惜,我凭借老妈的天时地利,一次偶然见到她父母的照片——所谓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所谓上帝巧夺天工的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