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17条第2款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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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第17条第2款是确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性条款,其中经营者、相关市场以及市场支配地位的判定三项内容是理解第17条第2款的关键,本文从以上三方面着手,同时阐述该条款与相邻法条的联系,剖析我国反垄断法第17条第2款。 Article 17, paragraph 2, of the Anti-monopoly Law of our country is a judgment clause for determining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the market. The three contents of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operator, the relevant market and the dominant market position are the key points for understanding Article 17, paragraph 2. The above three aspects, at the same time, elaborates on 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clause and the neighboring law, and analyzes the second paragraph of Article17 of the anti-monopoly law in our 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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