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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对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进一步规范,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对医师的培训,提高对感染性疾病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的依从性。《通知》明确规定,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方可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不得单纯依据医师职称授予处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