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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联合制定《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此次试点地区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江门和肇庆等9市,各试点市应按照属地原则确定不少于5家医疗机构进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医疗机构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对从业护士、服务对象及相关照顾人员进行电子实名认证,可以要求服务对象上传病历资料、家庭签约协议等资料进行验证,有条件的试点医疗机构通过人脸识别等人体特征识别技术对从业护士和服务对象进行实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