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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群众“看病贵”、看不起病问题日益突出。据权威部门提供的资料:近8年全国人均门诊、住院费用分别平均年增长13%、11%。全国综合医院门诊医疗费人均次为108.2元,比1998年增长57.5%;住院病人人均每次医疗费3910.7元,比1998年增长76.1%。2003年全国城乡患者50亿人次,近三分之一该住院的患者不住院。“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最近,福建省卫生厅根据今年省政府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要求,提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工作意见》,制定了切实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六条”规范之策,设置了具体的控制指标。本刊记者就此相关问题专访了福建省卫生厅厅长杨平。
记者:“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据悉,福建省省级医院人均次住院费为1.1万元,门诊人均次近110元。全省有40%的患者有病不上医院就诊,农村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您认为导致“看病贵”的原因是什么?
杨平:近几年“看病难、看病贵”是个全国性的问题。目前所指的“看病难”已不同于改革开放初期医生少、床位难、医疗资源偏少的“看病难”,而表现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增幅过高,群众因贵而看不起病。看病难,“难”就难在“贵”上。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今年全国人大会上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已提出“深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销售秩序,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卢书记、黄省长作了重要指示,汪毅夫副省长专门来卫生厅调研,并对规范医疗收费、严格管理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提出要求。“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很多,涉及众多方面,省卫生厅确立了从自身做起,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作为控制医疗费用的切入点,不断强化科学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实现全省医疗机构集约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为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出应尽努力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并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县及县以上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进一步实施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专项工作。
关于“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从表面上看,好象主要是医疗机构的问题,其实,不是这么简单。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分析“看病难”、“看病贵”有五个原因,比较全面。我认为,“看病贵”是医疗费用与个人支付能力矛盾的反映。医疗费用上涨既有老龄人比重加大、慢性病增多、新技术日新月异并广泛应用等客观因素造成的,也有医疗机构在自身利益驱动下的一些不规范、不合适的医疗行为,如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规范收费等所致。而个人支付能力弱则是目前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少,保障水平较低和个人收入水平不高的集中反映。
记者:目前的事实是,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老百姓个人收入水平的增长速度,以致于许多人望“医”生畏,给百姓和社会造成了很大的负担,作为福建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您认为应该如何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杨平:正因为“看病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解决“看病贵”问题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决“看病贵”是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目前福建省的人均财政收入不足2000元,以这样的财力,政府要拿出太多的钱解决医疗保障问题,是不现实的;而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日益增长,这就形成了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与人民群众医疗需求日益增长的矛盾。因此我认为,解决“看病贵”问题,是个发展问题,既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又要充分考虑到福建的省情。
政府对医疗费用问题一直很重视,这些年采取了许多措施,但“看病贵”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我认为,根本解决“看病贵”问题,要靠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了,政府就能拿出更多的钱来解决这一问题,经济发展不起来或者发展慢了,“看病贵”问题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
其次,政府要切实负起解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责。我一直认为,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不能商业化、市场化。基本医疗服务应该是政府的职责,要实行政府主导、社会互助、个人责任有机结合。当然,这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职责就会逐步地充分体现出来。
第三,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控制医疗费用,规范医疗行为。政府的调控作用是主导的,政府调控应主要调控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合理调控价格。今年,福建省将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工作将更具体,目标和要求将更明确。控制医疗费用是政府部门监管医疗机构,宏观调控医疗行业的重要内容和手段。这同时也是出于督促医疗机构履行其社会责任,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的考虑。
记者:有人主张,应该进一步放开外资和民营医院的进入限制,积极支持民营医院发展,打破目前国有医院的行业垄断局面,推进医疗市场充分竞争,以达到降低医疗费用的目的。您认为这是一个解决“看病贵”问题的有效办法吗?
杨平:医疗费用的上涨不仅是全国性的,也是全球性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会遇到这个问题,这是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医疗服务的价格调节,跟一般商品是不一样的,市场对其基本不起作用,是属于“市场失灵”领域。外界往往认为,引入竞争就可以降低价格,其实不然,市场机制难以对医疗服务价格的调节起基础性作用,这就是医疗行业特殊性的体现。美国是医疗服务市场化最充分的国家,但其医疗费用也是最高的。首先,医疗服务提供方和接受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医生在其中起主导作用,供求关系难以调节价格的形成,这与其他服务是不一样的。其次,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不可能因为医疗费用高就不看病了,人们的医疗服务需求几乎是无限度的,这与其他消费需求也不一样。医疗资源多少,并不能使价格形成对应关系。在一些医疗资源过剩的国家,控制医疗费用的方法之一,就是削减医疗机构,减少床位规模,减少医科学生的招生等。这说明了,并不是供大于求了就能降低医疗费用。许多国家的经验或正在走的路证明了一点:通过医疗服务的市场化来降低医疗费用,是行不通的。市场可以提高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但对降低医疗费用的作用是很有限的。
记者:您的意思是,因为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引入竞争对降低医疗费用是不起基础性作用的。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政府短期内也不可能大量增加投入。那么,我们现在能为解决“看病贵”问题做些什么?
杨平:在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政府的宏观调控就应该起到主要的作用,必须加大政府的宏观调控,如果政府的宏观调控再减弱了,医疗费用就像脱缰的马,迅速上涨。政府对医疗行业的调控主要包括资金投入和监管两个方面,而控制医疗费用是监管医疗行业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这些年福建省一直都在努力。回顾医疗机构体制改革历程,大致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到1998年。当时的医疗资源少,群众看病难,政府在不可能大量增加投入的情况下,给了医疗机构许多政策,从调整分配入手,调动医疗机构、科室、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加速医疗事业的发展,以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通过这一阶段的改革,群众“看病难”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医疗机构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如“看病贵”等,也付出了较高的“道德成本”和社会代价,给当前及今后的深化改革与规范管理带来不少新的难题。第二阶段是1998年至今,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进行医疗机构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在这一阶段,政府已经逐步意识到控制医疗费用的重要性。首先开始考虑如何促进医疗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式、速度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承受能力相适应,与卫生事业的宗旨相符合。现代医疗机构的经营理念应该是,既要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的肉体痛苦,还要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心理上和经济上的负担。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式也要从粗放型发展转变为集约型发展。既要降低成本,减少资源浪费,又要达到最大的效益。其次,开始探索如何通过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来控制医疗费用。发达国家医疗机构采用的很多新的管理方法源于如何控制医疗费用,发达国家的医疗费用由付费方控制,付费方无论是政府还是保险公司,实行支付方式很多是预付制,按病种或者住地人口预付,实行包干制度。这就要求医疗机构必须考虑在不降低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如何控制医疗费用,实现盈利。
目前这个阶段的医疗体制改革正处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寻找标本兼治适合国情的新路子。
记者:您刚才提到,今年福建省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控制医疗费用,规范医疗行为,有哪些具体举措?
杨平:逐步解决“看病贵”问题,这些年说了很多,也做了一些,我认为,现在重要的是踏踏实实地做一些工作,实实在在地有所成效,解决“看病贵”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最近,福建省卫生厅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工作意见》,对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提出六条规范管理意见。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切入点,通过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疾病负担,这是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根本目的,也是创新医疗机构管理模式的关键所在。
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省卫生厅设定了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合理用药抽查合格率、大型仪器检查的阳性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抽查准确率等5个项目作为控制指标。
根据不同控制指标功能,我们将采取不同的控制办法。“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与“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指标控制分两个阶段实行:第一阶段,2005~2006年实行零增长,即各医疗机构的人均医疗费用不高于2004年水平;第二阶段,2007年以后实行控制增长,即县及县以上各医疗机构人均医疗费用的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合理用药抽查合格率为95%;大型仪器检查的阳性率为70%;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抽查准确率为95%。
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抓好落实,共同切实做好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切实做好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实施细则,落实相关制度规定,使医疗机构内部的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要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尽快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出台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各医疗机构要把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列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内部监控机制和管理制度,提高依法收费的自觉性。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共同做好药品及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切实降低招标药品价格,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能,积极探索科学的监管方法,全力保障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工作的落实。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对所属医疗机构执行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督查。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制度管理。把控制医疗费用的各项指标纳入医疗机构管理评价体系,没有完成年度医疗费用控制指标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记者:目前,一些医疗机构对部分常见病实行“单病种限价”,这是遏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的一种探索,您对“单病种限价”怎么看?
杨平: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影响着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医疗行为,对费用控制、医疗质量以及医疗过程的效率产生明显的导向或制约作用。按病种付费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多种方式之一,这种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控制费用,但管理成本很高,配套的条件也很严格,就我们的国情来看,很难说就是一种合适的支付方式。不过,作为一种比较科学、优点较多的支付方式,值得探索。现在一些医疗机构推出部分病种实行限价收费的做法,尽管还是很初浅的很不完善的,但它却是针对当前“看病贵”的问题而进行的一项控制费用的尝试。我们关注这种尝试和探索。今年,省卫生厅将把这项工作作为课题进行研究。
记者:现在,民办医疗机构逐步发展起来,这对整个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发展应该是有益的,但是,很多问题也随之出现,比如非法行医、无证行医等等,这给老百姓和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您怎么看待民办医疗机构的这些问题?该怎么加强与改善管理?
杨平:首先应该明确一点,民办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重要补充,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组成部分。在民办医疗机构的发展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保证群众的就医安全。目前,卫生行政部门对民办医疗机构的管理主要是准入和监管。准入已经没有政策障碍,只要符合条件,通过审批,民间资本就可以进入医疗卫生行业。现在的重点是如何加强监管,如何有效打击非法行医、无证行医和如何有效规范执业行为。目前对民办医疗机构监管的方法、手段和力度还很不适应需要,要进一步考虑如何规范如何监管,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我认为重点是要规范其医疗执业行为和监管其执业过程。
最近,福建省卫生厅根据今年省政府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要求,提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工作意见》,制定了切实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六条”规范之策,设置了具体的控制指标。本刊记者就此相关问题专访了福建省卫生厅厅长杨平。
记者:“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据悉,福建省省级医院人均次住院费为1.1万元,门诊人均次近110元。全省有40%的患者有病不上医院就诊,农村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您认为导致“看病贵”的原因是什么?
杨平:近几年“看病难、看病贵”是个全国性的问题。目前所指的“看病难”已不同于改革开放初期医生少、床位难、医疗资源偏少的“看病难”,而表现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增幅过高,群众因贵而看不起病。看病难,“难”就难在“贵”上。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今年全国人大会上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已提出“深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销售秩序,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卢书记、黄省长作了重要指示,汪毅夫副省长专门来卫生厅调研,并对规范医疗收费、严格管理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提出要求。“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很多,涉及众多方面,省卫生厅确立了从自身做起,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作为控制医疗费用的切入点,不断强化科学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实现全省医疗机构集约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为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出应尽努力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并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县及县以上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进一步实施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专项工作。
关于“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从表面上看,好象主要是医疗机构的问题,其实,不是这么简单。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分析“看病难”、“看病贵”有五个原因,比较全面。我认为,“看病贵”是医疗费用与个人支付能力矛盾的反映。医疗费用上涨既有老龄人比重加大、慢性病增多、新技术日新月异并广泛应用等客观因素造成的,也有医疗机构在自身利益驱动下的一些不规范、不合适的医疗行为,如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规范收费等所致。而个人支付能力弱则是目前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少,保障水平较低和个人收入水平不高的集中反映。
记者:目前的事实是,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老百姓个人收入水平的增长速度,以致于许多人望“医”生畏,给百姓和社会造成了很大的负担,作为福建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您认为应该如何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杨平:正因为“看病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解决“看病贵”问题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决“看病贵”是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目前福建省的人均财政收入不足2000元,以这样的财力,政府要拿出太多的钱解决医疗保障问题,是不现实的;而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日益增长,这就形成了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与人民群众医疗需求日益增长的矛盾。因此我认为,解决“看病贵”问题,是个发展问题,既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又要充分考虑到福建的省情。
政府对医疗费用问题一直很重视,这些年采取了许多措施,但“看病贵”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我认为,根本解决“看病贵”问题,要靠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了,政府就能拿出更多的钱来解决这一问题,经济发展不起来或者发展慢了,“看病贵”问题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
其次,政府要切实负起解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责。我一直认为,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不能商业化、市场化。基本医疗服务应该是政府的职责,要实行政府主导、社会互助、个人责任有机结合。当然,这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职责就会逐步地充分体现出来。
第三,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控制医疗费用,规范医疗行为。政府的调控作用是主导的,政府调控应主要调控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合理调控价格。今年,福建省将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工作将更具体,目标和要求将更明确。控制医疗费用是政府部门监管医疗机构,宏观调控医疗行业的重要内容和手段。这同时也是出于督促医疗机构履行其社会责任,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的考虑。
记者:有人主张,应该进一步放开外资和民营医院的进入限制,积极支持民营医院发展,打破目前国有医院的行业垄断局面,推进医疗市场充分竞争,以达到降低医疗费用的目的。您认为这是一个解决“看病贵”问题的有效办法吗?
杨平:医疗费用的上涨不仅是全国性的,也是全球性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会遇到这个问题,这是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医疗服务的价格调节,跟一般商品是不一样的,市场对其基本不起作用,是属于“市场失灵”领域。外界往往认为,引入竞争就可以降低价格,其实不然,市场机制难以对医疗服务价格的调节起基础性作用,这就是医疗行业特殊性的体现。美国是医疗服务市场化最充分的国家,但其医疗费用也是最高的。首先,医疗服务提供方和接受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医生在其中起主导作用,供求关系难以调节价格的形成,这与其他服务是不一样的。其次,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不可能因为医疗费用高就不看病了,人们的医疗服务需求几乎是无限度的,这与其他消费需求也不一样。医疗资源多少,并不能使价格形成对应关系。在一些医疗资源过剩的国家,控制医疗费用的方法之一,就是削减医疗机构,减少床位规模,减少医科学生的招生等。这说明了,并不是供大于求了就能降低医疗费用。许多国家的经验或正在走的路证明了一点:通过医疗服务的市场化来降低医疗费用,是行不通的。市场可以提高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但对降低医疗费用的作用是很有限的。
记者:您的意思是,因为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引入竞争对降低医疗费用是不起基础性作用的。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政府短期内也不可能大量增加投入。那么,我们现在能为解决“看病贵”问题做些什么?
杨平:在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政府的宏观调控就应该起到主要的作用,必须加大政府的宏观调控,如果政府的宏观调控再减弱了,医疗费用就像脱缰的马,迅速上涨。政府对医疗行业的调控主要包括资金投入和监管两个方面,而控制医疗费用是监管医疗行业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这些年福建省一直都在努力。回顾医疗机构体制改革历程,大致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到1998年。当时的医疗资源少,群众看病难,政府在不可能大量增加投入的情况下,给了医疗机构许多政策,从调整分配入手,调动医疗机构、科室、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加速医疗事业的发展,以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通过这一阶段的改革,群众“看病难”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医疗机构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如“看病贵”等,也付出了较高的“道德成本”和社会代价,给当前及今后的深化改革与规范管理带来不少新的难题。第二阶段是1998年至今,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进行医疗机构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在这一阶段,政府已经逐步意识到控制医疗费用的重要性。首先开始考虑如何促进医疗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式、速度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承受能力相适应,与卫生事业的宗旨相符合。现代医疗机构的经营理念应该是,既要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的肉体痛苦,还要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心理上和经济上的负担。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式也要从粗放型发展转变为集约型发展。既要降低成本,减少资源浪费,又要达到最大的效益。其次,开始探索如何通过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来控制医疗费用。发达国家医疗机构采用的很多新的管理方法源于如何控制医疗费用,发达国家的医疗费用由付费方控制,付费方无论是政府还是保险公司,实行支付方式很多是预付制,按病种或者住地人口预付,实行包干制度。这就要求医疗机构必须考虑在不降低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如何控制医疗费用,实现盈利。
目前这个阶段的医疗体制改革正处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寻找标本兼治适合国情的新路子。
记者:您刚才提到,今年福建省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控制医疗费用,规范医疗行为,有哪些具体举措?
杨平:逐步解决“看病贵”问题,这些年说了很多,也做了一些,我认为,现在重要的是踏踏实实地做一些工作,实实在在地有所成效,解决“看病贵”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最近,福建省卫生厅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工作意见》,对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提出六条规范管理意见。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切入点,通过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疾病负担,这是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根本目的,也是创新医疗机构管理模式的关键所在。
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省卫生厅设定了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合理用药抽查合格率、大型仪器检查的阳性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抽查准确率等5个项目作为控制指标。
根据不同控制指标功能,我们将采取不同的控制办法。“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与“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指标控制分两个阶段实行:第一阶段,2005~2006年实行零增长,即各医疗机构的人均医疗费用不高于2004年水平;第二阶段,2007年以后实行控制增长,即县及县以上各医疗机构人均医疗费用的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合理用药抽查合格率为95%;大型仪器检查的阳性率为70%;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抽查准确率为95%。
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抓好落实,共同切实做好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切实做好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实施细则,落实相关制度规定,使医疗机构内部的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要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尽快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出台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各医疗机构要把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列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内部监控机制和管理制度,提高依法收费的自觉性。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共同做好药品及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切实降低招标药品价格,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能,积极探索科学的监管方法,全力保障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工作的落实。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对所属医疗机构执行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督查。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制度管理。把控制医疗费用的各项指标纳入医疗机构管理评价体系,没有完成年度医疗费用控制指标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记者:目前,一些医疗机构对部分常见病实行“单病种限价”,这是遏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的一种探索,您对“单病种限价”怎么看?
杨平: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影响着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医疗行为,对费用控制、医疗质量以及医疗过程的效率产生明显的导向或制约作用。按病种付费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多种方式之一,这种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控制费用,但管理成本很高,配套的条件也很严格,就我们的国情来看,很难说就是一种合适的支付方式。不过,作为一种比较科学、优点较多的支付方式,值得探索。现在一些医疗机构推出部分病种实行限价收费的做法,尽管还是很初浅的很不完善的,但它却是针对当前“看病贵”的问题而进行的一项控制费用的尝试。我们关注这种尝试和探索。今年,省卫生厅将把这项工作作为课题进行研究。
记者:现在,民办医疗机构逐步发展起来,这对整个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发展应该是有益的,但是,很多问题也随之出现,比如非法行医、无证行医等等,这给老百姓和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您怎么看待民办医疗机构的这些问题?该怎么加强与改善管理?
杨平:首先应该明确一点,民办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重要补充,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组成部分。在民办医疗机构的发展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保证群众的就医安全。目前,卫生行政部门对民办医疗机构的管理主要是准入和监管。准入已经没有政策障碍,只要符合条件,通过审批,民间资本就可以进入医疗卫生行业。现在的重点是如何加强监管,如何有效打击非法行医、无证行医和如何有效规范执业行为。目前对民办医疗机构监管的方法、手段和力度还很不适应需要,要进一步考虑如何规范如何监管,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我认为重点是要规范其医疗执业行为和监管其执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