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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必须解决国企改革的问题,资金就是瓶颈,这就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不良贷款率高居不下、经营多年连续亏损的东北金融业,对东北经济发展的支持“心有余而力不足”。在东北振兴的巨大历史机遇面前,我认为振兴东北,必须先为东北的改革注入资金,积极扩展多方的融资渠道。为此,本文在这里对如何利用金融政策解决东北老工业基地不良贷款的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东北老工业基地 不良贷款 解决
0 引言
东北三省在我国国民经济整体中仍然占有重要地位。为加快东北乃至全国的发展,中央做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大决策,并将之和西部开发并列为现代化建设东西互动的两个轮子。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在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着重要作用。研究、制定相应的金融政策,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作用,是央行和金融监管当局的一项重要任务。
1 要积极解决不良贷款问题
不良贷款是摆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位置上的,过去20年,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东北三省金融机构累积了大量的不良贷款。这些不良贷款不仅成为金融机构正常健康经营的严重阻碍,而且也是负债企业乃至当地经济的沉重负担。要充分发挥金融部门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作用,尽快解决政策性不良贷款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十分必要而紧迫。大量不良贷款的存在不但导致金融机构亏损严重,而且使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形成长期沉淀和无效占用,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能力。近年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改革中实行一级法人管理体制,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也就是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全国统一调度资金,主要依据各分支行的资产质量和效益情况决定信贷资金在全国不同地区和行业间的配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东北三省的分支机构因不能满足效率和效益的要求,贷款投放规模受到严格限制。与此同时,贷款企业也因为大量陈欠贷款,恶化了财务指标,造成信用等级低下,很难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往往因贷不到款而失去了发展的机遇,由此导致东北经济发展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扰。沉重的不良贷款包袱成为制约东北地区经济和金融发展的突出问题。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解决东北地区“两呆”贷款问题,改善银行资产负债状况,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东北地区的不良贷款率平均降到15%以下。
解决不良贷款问题,需要政府、财政、金融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东北地区不良资产比例偏高的问题,有这样几种方式可供研究和选择。一是争取国家财政核销政策性不良贷款;二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总行增加东北地区分支机构的核呆规模;三是允许地方发行政府债券,部分或全部置换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四是借鉴国外不良资产证券化等一些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作法,对不良资产进行打包折价出售,组建区域性专业不良资产处置机构集中处置不良资产,发展债权交易市场等;五是对于因企业经营不善造成的不良贷款,要采取由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运用司法手段、还本减免利息、资产置换、兼并重组、具备“三有”条件的企业制定还本付息计划后继续给予信贷支持等;六是对于因地方政府干预形成的“两呆”贷款,建议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处置不良贷款领导小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各级政府拿出部分财力核销一块,制定相关财政政策盘活一块,通过资产重组和置换化解一块等措施,力争三年或五年逐步化解。
在解决不良贷款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上,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三方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采取积极的态度和行动,共同努力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卸包袱,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实力。同时,注重形成和完善新机制,有效控制新增不良贷款。
2 立足现有的国家政策,来广泛的推进改革和创新
其主要表现在:
2.1 鼓励和支持外资银行在东北内地设置代表处或银行,拓展业务;引导和扶持中小金融机构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退出的乡镇和边远地区设立机构和拓展业务;鼓励和支持国外银行和国内非国有经济实体投资参股东北地区中小金融机构的改制。
2.2 充分利用现有的贷款优惠利率政策,督促各金融机构坚决执行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以及国务院规定的52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贷款利率不上浮的政策;根据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和信用程度等,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要在加强成本核算管理的基础上,尽量降低贷款利率上浮幅度。
2.3 充分发挥再贷款的作用。一是用足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继续积极促进东北三省中小金融机构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尽快充实资本金和核销呆坏账,使其尽快符合再贷款条件。二是进一步改进支农再贷款的管理,继续适当逐级下放再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再贷款手续、加快再贷款审批速度,提高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能,积极支持各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2.4 大力推进东北三省货币市场建设,引入更多参与主体,加大企业多渠道融资。一是继续培育和发展票据贴现市场,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继续鼓励商业银行在东北三省中心城市建立和完善区域票据交易中心。坚持专业性、规模化的发展方向,加快辽宁地区货币市场发展;二是进一步发展融资代理市场,增加货币市场交易主体,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法人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二级分行、改制后的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三是进一步规范融资代理行制度,促进那些暂时不符合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融资代理行解决流动性不足问题。
2.5 正确引导信贷投向,加大信贷营销力度。一是加强各商业银行间的沟通和协作,对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的一些重大项目,联合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采取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二是建立高新技术投资项目推介网络,定期组织洽谈会,搭建“银企”、“银校”、“银科”合作桥梁,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着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民营等非国有经济发展,提高投向非国有经济的贷款增长幅度。四是进一步扩大住房、汽车、助学、旅游、高档耐用消费品等个人贷款的领域和种类,积极探索和试办信用消费的新领域,以促进消费信贷拉动内需。在防范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同时,不断扩大信贷投放量。五是切实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金融对再就业的支持作用。推进东北三省各地全面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并积极促进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逐步增加小额贷款经办银行,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覆盖范围,逐步将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扩大到吸收一定数量下岗失业人员的小企业。六是继续做好“三农”金融服务。优先支持现代绿色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和林、牧、渔等其它种养殖业,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2.6 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利用外资改组改造。与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对重组中出现的非国有资产评估、转让,外方零收购中方股权等政策问题及在并购中存在的境外资金如何跨国收购境内资产,如债权转股权、股权转债权等难点问题予以研究落实;监督境内企业股权或国有资产转让价格与收汇金额是否一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7 帮助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指导企业采取外债转内债、借新还旧和清理中外合作项目固定回报等方式调整债务结构,降低筹资成本。
2.8 促进边境贸易健康发展。制定外汇管理实施细则,解决对朝贸易发展面临的困境。积极支持对俄边境贸易的发展,进一步扩大边贸结算代理网络,继续增加边贸结算代理行,增加外汇指定银行设立的外币兑换点,在中央银行允许的汇率浮动范围内,各外币兑换点可自行制定兑换汇率,为企业提供本外币一揽子服务,并在有关的费率方面给予企业尽可能的优惠,鼓励企业“走出去”,对于赴俄投资设厂的企业,要积极予以信贷支持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关键词:东北老工业基地 不良贷款 解决
0 引言
东北三省在我国国民经济整体中仍然占有重要地位。为加快东北乃至全国的发展,中央做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大决策,并将之和西部开发并列为现代化建设东西互动的两个轮子。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在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着重要作用。研究、制定相应的金融政策,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作用,是央行和金融监管当局的一项重要任务。
1 要积极解决不良贷款问题
不良贷款是摆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位置上的,过去20年,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东北三省金融机构累积了大量的不良贷款。这些不良贷款不仅成为金融机构正常健康经营的严重阻碍,而且也是负债企业乃至当地经济的沉重负担。要充分发挥金融部门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作用,尽快解决政策性不良贷款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十分必要而紧迫。大量不良贷款的存在不但导致金融机构亏损严重,而且使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形成长期沉淀和无效占用,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能力。近年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改革中实行一级法人管理体制,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也就是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全国统一调度资金,主要依据各分支行的资产质量和效益情况决定信贷资金在全国不同地区和行业间的配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东北三省的分支机构因不能满足效率和效益的要求,贷款投放规模受到严格限制。与此同时,贷款企业也因为大量陈欠贷款,恶化了财务指标,造成信用等级低下,很难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往往因贷不到款而失去了发展的机遇,由此导致东北经济发展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扰。沉重的不良贷款包袱成为制约东北地区经济和金融发展的突出问题。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解决东北地区“两呆”贷款问题,改善银行资产负债状况,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东北地区的不良贷款率平均降到15%以下。
解决不良贷款问题,需要政府、财政、金融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东北地区不良资产比例偏高的问题,有这样几种方式可供研究和选择。一是争取国家财政核销政策性不良贷款;二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总行增加东北地区分支机构的核呆规模;三是允许地方发行政府债券,部分或全部置换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四是借鉴国外不良资产证券化等一些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作法,对不良资产进行打包折价出售,组建区域性专业不良资产处置机构集中处置不良资产,发展债权交易市场等;五是对于因企业经营不善造成的不良贷款,要采取由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运用司法手段、还本减免利息、资产置换、兼并重组、具备“三有”条件的企业制定还本付息计划后继续给予信贷支持等;六是对于因地方政府干预形成的“两呆”贷款,建议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处置不良贷款领导小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各级政府拿出部分财力核销一块,制定相关财政政策盘活一块,通过资产重组和置换化解一块等措施,力争三年或五年逐步化解。
在解决不良贷款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上,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三方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采取积极的态度和行动,共同努力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卸包袱,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实力。同时,注重形成和完善新机制,有效控制新增不良贷款。
2 立足现有的国家政策,来广泛的推进改革和创新
其主要表现在:
2.1 鼓励和支持外资银行在东北内地设置代表处或银行,拓展业务;引导和扶持中小金融机构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退出的乡镇和边远地区设立机构和拓展业务;鼓励和支持国外银行和国内非国有经济实体投资参股东北地区中小金融机构的改制。
2.2 充分利用现有的贷款优惠利率政策,督促各金融机构坚决执行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以及国务院规定的52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贷款利率不上浮的政策;根据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和信用程度等,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要在加强成本核算管理的基础上,尽量降低贷款利率上浮幅度。
2.3 充分发挥再贷款的作用。一是用足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继续积极促进东北三省中小金融机构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尽快充实资本金和核销呆坏账,使其尽快符合再贷款条件。二是进一步改进支农再贷款的管理,继续适当逐级下放再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再贷款手续、加快再贷款审批速度,提高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能,积极支持各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2.4 大力推进东北三省货币市场建设,引入更多参与主体,加大企业多渠道融资。一是继续培育和发展票据贴现市场,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继续鼓励商业银行在东北三省中心城市建立和完善区域票据交易中心。坚持专业性、规模化的发展方向,加快辽宁地区货币市场发展;二是进一步发展融资代理市场,增加货币市场交易主体,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法人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二级分行、改制后的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三是进一步规范融资代理行制度,促进那些暂时不符合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融资代理行解决流动性不足问题。
2.5 正确引导信贷投向,加大信贷营销力度。一是加强各商业银行间的沟通和协作,对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的一些重大项目,联合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采取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二是建立高新技术投资项目推介网络,定期组织洽谈会,搭建“银企”、“银校”、“银科”合作桥梁,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着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民营等非国有经济发展,提高投向非国有经济的贷款增长幅度。四是进一步扩大住房、汽车、助学、旅游、高档耐用消费品等个人贷款的领域和种类,积极探索和试办信用消费的新领域,以促进消费信贷拉动内需。在防范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同时,不断扩大信贷投放量。五是切实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金融对再就业的支持作用。推进东北三省各地全面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并积极促进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逐步增加小额贷款经办银行,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覆盖范围,逐步将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扩大到吸收一定数量下岗失业人员的小企业。六是继续做好“三农”金融服务。优先支持现代绿色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和林、牧、渔等其它种养殖业,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2.6 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利用外资改组改造。与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对重组中出现的非国有资产评估、转让,外方零收购中方股权等政策问题及在并购中存在的境外资金如何跨国收购境内资产,如债权转股权、股权转债权等难点问题予以研究落实;监督境内企业股权或国有资产转让价格与收汇金额是否一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7 帮助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指导企业采取外债转内债、借新还旧和清理中外合作项目固定回报等方式调整债务结构,降低筹资成本。
2.8 促进边境贸易健康发展。制定外汇管理实施细则,解决对朝贸易发展面临的困境。积极支持对俄边境贸易的发展,进一步扩大边贸结算代理网络,继续增加边贸结算代理行,增加外汇指定银行设立的外币兑换点,在中央银行允许的汇率浮动范围内,各外币兑换点可自行制定兑换汇率,为企业提供本外币一揽子服务,并在有关的费率方面给予企业尽可能的优惠,鼓励企业“走出去”,对于赴俄投资设厂的企业,要积极予以信贷支持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