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方面面临许多特殊性,要实现科学发展需要立足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狠抓执法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發挥打击与预防职务犯罪之职能,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可以借鉴的思路。
关键词:预防职务犯罪;办案社会效果;和谐稳定
导语: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地处偏远,队伍相对薄弱,工作保障相对滞后,如何积极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为地方工作大局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服务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2009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整体部署,强化工作措施,重点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9件,侦查终结后向法院起诉13件,法院均作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万元,树立了党和政府的社会形象,维护了大化少数民族社会稳定。
一、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
(一)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1、办案力度加大、立案数量增多。2000年至2010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76件89人,立案数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尤其2009年,立案数比前年多了9件,增长一倍多。办案力度的加大,在全县人民群众中树立了检察机关严惩腐败的良好形象,办案的社会效果明显。
2、加强内部制约,确保案件。为突出办案的法律效果,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严把立案关、强制措施关和终结处理关,强调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职务犯罪初查成功率、侦查终结率和移送起诉率同比较大提升,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没有出现无罪判决现象。
3、针对农村实际,突出办案重点。近年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县特点,把查处涉农案件作为职务犯罪打击重点,有针对性地查处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公益林基金管理等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仅2009年就查办了19件涉农案件,占查处案件总量的绝大多数。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但保护了国家、集体和群众的财产,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维护了农村稳定的社会大局。
4、立足打击职能,追求综合效果。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重视检察机关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追求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查处户户通电工程建设项目中个别工程管理人员贪污工程款案时,办案人员发现其他一些管理人员向群众乱收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后,决定拓展检察职能,从保民生、保稳定出发纠正乱收费问题,还少数族群众一个公道。为此,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协助和监督县供电公司将这10多万元的乱收费用全部退还到群众手中,群众拍手称快,七百弄乡保上、弄雄和弄合三个村的群众给大化瑶族自治县检察院送来了锦旗。
(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做法
按照中央关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以检察建议为重要手段、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在开展个案预防工作中,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确立了“一案一分析、一建议、一整顿、一教育和一回访”的“五个一”方式,追求办理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效果。仅2009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就对10件案件开展个案要预防工作,针对发案单位管理上、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开展犯罪的因分析10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到发案单位开展获救教育5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以领导挂帅为主要方式,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为强化相关单位的重视与投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领导亲自挂帅,到有关部门开展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仅2009年,院班子领导就深入民政局、大化电厂和供电公司等单位做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10次,听课人数达3000多人,掀起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热潮。如10月10日县检察院分管职务犯罪工作的副检察在民族会堂对全县计生系统人员以案说法,结合典型案例,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受到听众的广泛好评。
3、以举报宣传为契入点,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力争形成职务犯罪预防的大环境、大格局。如2009年举报宣传周活动中,上街设点宣传,展出举报宣传挂图50张,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在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中,检察长在热情接待上访群众之时,也有目的地开展群众教育,开展法制宣传,向群众宣传举报常识及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升起抵制腐败的“防火墙”。
4、以重点工程为重点目标,及时开展同步预防。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放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把惩治和防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点建设工作上,结合检察机关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积极与有关工程建设单位配合,在工程的不同阶段相应采取不同的预防对策,共同开展预防职犯罪活动。如分别与岩滩电厂、县公路局建立了联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推进预防工作的及时化、社会化、网络化,力争在重大工程项目上强化预防效果。
二、大化瑶族自治县检察院惩治与预防治职务犯罪的基本经验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工作必然遇到其他地区所没有的问题。从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探索与实践看,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下列经验值得认真思索与借鉴。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做好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根本保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相对落后,职务犯罪案源少,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不易,在此大环境下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需要更加坚定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争取党委和人大的全力支持,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下考虑各种现实因素,决不能只求打击力度、只讲办案数量、只讲法律效果,而不顾地方建设的实际情况,不顾办案的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
(二)调整充实办案量,抓早、抓紧、抓实。大化瑶族自治县检察院人少事多,尤其是侦查人才、群众工作人才缺乏。在此情况,要有效开展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只唯有统筹安排,整合内部力量,及时调整充实办案人员、工作人员。同时,要立足于抓早、抓实,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2009年元月份,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案3件3人,实现了“开门红”,带动了全年工作的开展。在查办过程中,该院强化领导责任,院领导带头办案,与侦查人员一起加班加点,及时解决工作遇到的问题。由于抓早、抓紧、抓实,当年查办职务犯罪数比上年增长一倍多。这不失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检察院解决人少事多的可行办法。
(三)转变侦查思路,突破案源瓶颈。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少、突破难是检察机关共同面临的难题。大化瑶族自治县检察院的职务犯罪案源更是制约其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的重大瓶颈。要实现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就必须转变侦查思路,突破案源瓶颈。如2009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充分发挥干警工作积极,主动深入到重点行业,重点部门摸底排查,同时在生活中注意捕捉犯罪信息和线索,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单纯依赖举报线索办案的被动状况。二方面加强与内设部门的工作协作关系,从普通刑事案件中寻找职务犯罪信息,反读局就从这方面入手成功查办了1起读职案件。三方面树立深挖意识,注重扩大战果,在办案中发现线索,不少职务犯罪案件就是通过办此案而发现比案。
(四)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鉴于大化瑶族自治县的特殊地理环境、从文环境,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应当立足于地方的安定团结与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立足于党委、政府认可与群众拥护。而是追求这样的效果,就必须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大化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在重治与预防职务犯罪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立案报上级院备案审查、不诉案件报上级院批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各项工作制度,注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将规范执法行为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大化县人民检察院 广西 大化 530800)
关键词:预防职务犯罪;办案社会效果;和谐稳定
导语: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地处偏远,队伍相对薄弱,工作保障相对滞后,如何积极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为地方工作大局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服务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2009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整体部署,强化工作措施,重点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9件,侦查终结后向法院起诉13件,法院均作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万元,树立了党和政府的社会形象,维护了大化少数民族社会稳定。
一、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
(一)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1、办案力度加大、立案数量增多。2000年至2010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76件89人,立案数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尤其2009年,立案数比前年多了9件,增长一倍多。办案力度的加大,在全县人民群众中树立了检察机关严惩腐败的良好形象,办案的社会效果明显。
2、加强内部制约,确保案件。为突出办案的法律效果,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严把立案关、强制措施关和终结处理关,强调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职务犯罪初查成功率、侦查终结率和移送起诉率同比较大提升,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没有出现无罪判决现象。
3、针对农村实际,突出办案重点。近年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县特点,把查处涉农案件作为职务犯罪打击重点,有针对性地查处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公益林基金管理等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仅2009年就查办了19件涉农案件,占查处案件总量的绝大多数。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但保护了国家、集体和群众的财产,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维护了农村稳定的社会大局。
4、立足打击职能,追求综合效果。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重视检察机关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追求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查处户户通电工程建设项目中个别工程管理人员贪污工程款案时,办案人员发现其他一些管理人员向群众乱收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后,决定拓展检察职能,从保民生、保稳定出发纠正乱收费问题,还少数族群众一个公道。为此,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协助和监督县供电公司将这10多万元的乱收费用全部退还到群众手中,群众拍手称快,七百弄乡保上、弄雄和弄合三个村的群众给大化瑶族自治县检察院送来了锦旗。
(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做法
按照中央关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以检察建议为重要手段、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在开展个案预防工作中,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确立了“一案一分析、一建议、一整顿、一教育和一回访”的“五个一”方式,追求办理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效果。仅2009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就对10件案件开展个案要预防工作,针对发案单位管理上、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开展犯罪的因分析10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到发案单位开展获救教育5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以领导挂帅为主要方式,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为强化相关单位的重视与投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领导亲自挂帅,到有关部门开展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仅2009年,院班子领导就深入民政局、大化电厂和供电公司等单位做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10次,听课人数达3000多人,掀起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热潮。如10月10日县检察院分管职务犯罪工作的副检察在民族会堂对全县计生系统人员以案说法,结合典型案例,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受到听众的广泛好评。
3、以举报宣传为契入点,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力争形成职务犯罪预防的大环境、大格局。如2009年举报宣传周活动中,上街设点宣传,展出举报宣传挂图50张,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在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中,检察长在热情接待上访群众之时,也有目的地开展群众教育,开展法制宣传,向群众宣传举报常识及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升起抵制腐败的“防火墙”。
4、以重点工程为重点目标,及时开展同步预防。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放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把惩治和防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点建设工作上,结合检察机关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积极与有关工程建设单位配合,在工程的不同阶段相应采取不同的预防对策,共同开展预防职犯罪活动。如分别与岩滩电厂、县公路局建立了联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推进预防工作的及时化、社会化、网络化,力争在重大工程项目上强化预防效果。
二、大化瑶族自治县检察院惩治与预防治职务犯罪的基本经验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工作必然遇到其他地区所没有的问题。从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探索与实践看,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下列经验值得认真思索与借鉴。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做好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根本保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相对落后,职务犯罪案源少,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不易,在此大环境下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需要更加坚定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争取党委和人大的全力支持,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下考虑各种现实因素,决不能只求打击力度、只讲办案数量、只讲法律效果,而不顾地方建设的实际情况,不顾办案的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
(二)调整充实办案量,抓早、抓紧、抓实。大化瑶族自治县检察院人少事多,尤其是侦查人才、群众工作人才缺乏。在此情况,要有效开展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只唯有统筹安排,整合内部力量,及时调整充实办案人员、工作人员。同时,要立足于抓早、抓实,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2009年元月份,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案3件3人,实现了“开门红”,带动了全年工作的开展。在查办过程中,该院强化领导责任,院领导带头办案,与侦查人员一起加班加点,及时解决工作遇到的问题。由于抓早、抓紧、抓实,当年查办职务犯罪数比上年增长一倍多。这不失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检察院解决人少事多的可行办法。
(三)转变侦查思路,突破案源瓶颈。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少、突破难是检察机关共同面临的难题。大化瑶族自治县检察院的职务犯罪案源更是制约其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的重大瓶颈。要实现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就必须转变侦查思路,突破案源瓶颈。如2009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充分发挥干警工作积极,主动深入到重点行业,重点部门摸底排查,同时在生活中注意捕捉犯罪信息和线索,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单纯依赖举报线索办案的被动状况。二方面加强与内设部门的工作协作关系,从普通刑事案件中寻找职务犯罪信息,反读局就从这方面入手成功查办了1起读职案件。三方面树立深挖意识,注重扩大战果,在办案中发现线索,不少职务犯罪案件就是通过办此案而发现比案。
(四)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鉴于大化瑶族自治县的特殊地理环境、从文环境,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应当立足于地方的安定团结与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立足于党委、政府认可与群众拥护。而是追求这样的效果,就必须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大化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在重治与预防职务犯罪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立案报上级院备案审查、不诉案件报上级院批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各项工作制度,注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将规范执法行为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大化县人民检察院 广西 大化 53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