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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互联网金融发展了几十年,从最初的不成熟到如今的极速发展, P2P平台的迅速发展也逐渐显露出许多监管漏洞,当下,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因此,本文剖析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类型以及当下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特征,列出一些对监管的意见。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金融监管 风险管理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类型
1.技术安全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层面风险包含复杂性、多样性等等,如今的技术尚不完善,由此会衍生出许多的问题。其中,主要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例如,网络漏洞、金融交易的风险、相应的安全防护体系的不够完善等。2.法律风险。不够完善的监管制度、模糊的互联网金融立法和监管职能是互联网金融稳定发展的毒瘤,增加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 3.操作风险。是指消费者和企业职工没有按照正确的交易操作产生了经济损失。由于企业一昧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了对企业员工的规范化管理,这很大地提高了互联网金融的操作风险。4.跨境风险。跨境风险的存在主要的原因是国家之间的金融制度大相庭径,很容易造成摩擦。跨境还存在非法转移资产、洗钱等犯罪行为。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成因
1.制度性因素。首先,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的存在应该归结于相应的法律依然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金融法律的立法依然需要不断地探索。现今,国家的互联网金融法律还是不够完善,主要的表现有以下两点:第一,互联网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然存在很大的漏洞,没有规范化的法律对这个进行约束必然会对互联网金融造成巨大的恶性影响。第二,互联网金融企业信息披露的制度存在欠缺。采用大数据搜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交易信息数据和企业相关数据,有助于第三方机构、金融消费者、政府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流动比率和杠杆比率。
2.非制度性因素。第一,大数据已经成为当下互联网金融的一大安全隐患。技术、数据以及思维是构成大数据的三个主要的因素,其中,对互联网金融产生巨大的影响的就是数据和技术的相关运用。第二,缺乏完善的联网金融政策。现今学术界和政府之间存在很大的分歧,这也导致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难度增加从而加大了互联网金融风险。
三、海外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经验总结
1.监管的共同点
(1)监管主体:欧美国家均未设置专门的机构,各个机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实施监管。(2)监管法律: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并没有专门设定,而是在现有的法律基础上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和增减,从而提高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3)监管目的:能够有效降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4)监管措施:相应的监管措施在不断地创新和规范化。
2.监管的不同点
(1)分层监管的模式是当下美国金融监管机构的一个重要的模式。 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分别监管,形成由中央到地方的管理模式。保险、证券、银行分别监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环境。(2)欧盟与美国略有不同,使法律透明化,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四、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1.推动形成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与相关部门的监管相比也有自己的优势,行業自律的优势主要在于效果明显、自觉性强、作用范围大。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程度不仅对监管的效果有很大的影响,同时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前景也有很重要的影响。所以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既要强化监管,防止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产生,又要积极促进行业自律,引导和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管理的完善。
政府推动建立自律组织,形成行业规范。从国家的角度出发,政府应该科学指导,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形成,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性,提高行业透明度。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于2014年3月底成立,它是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下设的专委会,包括主要银行业、证券业、互联网金融业等多个行业和领域的机构。由金融监管系统主管的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是我国第一个专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机构,它不仅可以传递人民银行的信息,又可以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尚未形成之际,防范人民银行直接监管导致的风险。
企业自身加强风险内部控制。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除了在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还需要第三个部门的发展壮大。作为第一部门的政府组织,与作为第二部门的市场组织之间的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使得第一部门和第二部门很难达成协调统一。从企业角度来说,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合作,发挥企业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制定自律标准,建立约束机制,因此建议培育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组织,从而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现代互联网技术的结合,将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对于现代金融业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对其进行合理的法律监管非常有必要。本文基于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提出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法律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希望能对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参考文献:
[1]谢 平.互联网金融的现实与未来[J].新金融,2014
[2]吴晓求.互联网金融的逻辑 [J].中国金融,2014
[3]张 松,史经伟,雷 鼎.互联网金融下的操作风险管理探究[J].新金融,2013
[4]哈真慈.互联网及金融服务监管新规评析[J].金融法苑,2015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金融监管 风险管理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类型
1.技术安全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层面风险包含复杂性、多样性等等,如今的技术尚不完善,由此会衍生出许多的问题。其中,主要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例如,网络漏洞、金融交易的风险、相应的安全防护体系的不够完善等。2.法律风险。不够完善的监管制度、模糊的互联网金融立法和监管职能是互联网金融稳定发展的毒瘤,增加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 3.操作风险。是指消费者和企业职工没有按照正确的交易操作产生了经济损失。由于企业一昧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了对企业员工的规范化管理,这很大地提高了互联网金融的操作风险。4.跨境风险。跨境风险的存在主要的原因是国家之间的金融制度大相庭径,很容易造成摩擦。跨境还存在非法转移资产、洗钱等犯罪行为。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成因
1.制度性因素。首先,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的存在应该归结于相应的法律依然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金融法律的立法依然需要不断地探索。现今,国家的互联网金融法律还是不够完善,主要的表现有以下两点:第一,互联网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然存在很大的漏洞,没有规范化的法律对这个进行约束必然会对互联网金融造成巨大的恶性影响。第二,互联网金融企业信息披露的制度存在欠缺。采用大数据搜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交易信息数据和企业相关数据,有助于第三方机构、金融消费者、政府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流动比率和杠杆比率。
2.非制度性因素。第一,大数据已经成为当下互联网金融的一大安全隐患。技术、数据以及思维是构成大数据的三个主要的因素,其中,对互联网金融产生巨大的影响的就是数据和技术的相关运用。第二,缺乏完善的联网金融政策。现今学术界和政府之间存在很大的分歧,这也导致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难度增加从而加大了互联网金融风险。
三、海外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经验总结
1.监管的共同点
(1)监管主体:欧美国家均未设置专门的机构,各个机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实施监管。(2)监管法律: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并没有专门设定,而是在现有的法律基础上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和增减,从而提高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3)监管目的:能够有效降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4)监管措施:相应的监管措施在不断地创新和规范化。
2.监管的不同点
(1)分层监管的模式是当下美国金融监管机构的一个重要的模式。 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分别监管,形成由中央到地方的管理模式。保险、证券、银行分别监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环境。(2)欧盟与美国略有不同,使法律透明化,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四、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1.推动形成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与相关部门的监管相比也有自己的优势,行業自律的优势主要在于效果明显、自觉性强、作用范围大。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程度不仅对监管的效果有很大的影响,同时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前景也有很重要的影响。所以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既要强化监管,防止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产生,又要积极促进行业自律,引导和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管理的完善。
政府推动建立自律组织,形成行业规范。从国家的角度出发,政府应该科学指导,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形成,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性,提高行业透明度。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于2014年3月底成立,它是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下设的专委会,包括主要银行业、证券业、互联网金融业等多个行业和领域的机构。由金融监管系统主管的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是我国第一个专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机构,它不仅可以传递人民银行的信息,又可以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尚未形成之际,防范人民银行直接监管导致的风险。
企业自身加强风险内部控制。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除了在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还需要第三个部门的发展壮大。作为第一部门的政府组织,与作为第二部门的市场组织之间的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使得第一部门和第二部门很难达成协调统一。从企业角度来说,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合作,发挥企业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制定自律标准,建立约束机制,因此建议培育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组织,从而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现代互联网技术的结合,将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对于现代金融业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对其进行合理的法律监管非常有必要。本文基于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提出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法律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希望能对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参考文献:
[1]谢 平.互联网金融的现实与未来[J].新金融,2014
[2]吴晓求.互联网金融的逻辑 [J].中国金融,2014
[3]张 松,史经伟,雷 鼎.互联网金融下的操作风险管理探究[J].新金融,2013
[4]哈真慈.互联网及金融服务监管新规评析[J].金融法苑,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