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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态势的持续向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2020年2月24日至26日,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和武汉大学中国新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组成联合课题组,在湖北省境内(以武汉市为主)开展了“疫情中的企业经营状况”问卷调查。课题组从企业经营状况、企业复工建议和针对民营企业的进一步救助措施等方面,为疫后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如何在疫情背景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相应政策建议。总体而言,课题组建议:湖北省市党委、政府需尽快开始部署有序、分批复工的事宜,在省市辖区内统一协调,全力恢复物流,通过科学防疫和严格监管,实现“防疫和发展两手抓、两手硬”,避免疫后出现破产潮、失业潮和撤资潮。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企业发展;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20)02-0056-07
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湖北省武汉市最为严重。“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目前,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的工作重心仍然在疫情防控方面。但随着对人员外流实施严格管控的时间不断延长,企业的生存问题和民众的就业困境凸显,复工、复产、复业问题成为企业家和从业人员的“心头病”。贸然复工不利于疫情防控,长期停工又会造成经济困难。如何在不放松疫情防控、不影响防疫成果的前提下,设计科学、合理、系统的复工方案,是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面临的又一大考。基于此背景,2020年2月24日至26日,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和武汉大学中国新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组成联合课题组,在湖北省境内(以武汉市为主)开展了为期3天的“疫情中的企业经营状况”问卷调查。本次调查搜集到573份企业问卷(全部有效),课题组结合企业家访谈,深入了解在对人员流动实施全面严格管控期间湖北企业经营状况。课题组以此为研究基础,以期为疫后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的经济恢复和社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一、企业经营状况
(一)企业样本分布
调查问卷主要在湖北省武汉市范围内发放。在为期3天的问卷调查中,课题组共搜集到573份有效问卷。按规模分类,受访企业中的大型企业占3.32%,中型企业占21.29%,小型企业占75.39%。按照企业性质分类,受访企业中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分别占2.27%、97.38%、0.35%。受访企业的行业分布情况见表1。
(二)企业生存状态
调研发现,97.21%的企业完全停产或者部分停产。95.64%的企业认为疫情对经营的影响大或者非常大。在不复工或者产能不恢复的情况下,57.59%的受访民营企业认为最多能坚持3个月(见表2)。在问及疫情结束后的发展前景时,53.23%的受访企业比较悲观,36.65%的受访企业比较平稳,10.12%的受访企业比较乐观。
(三)企业面临的困难
调查显示,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主要包括:资金紧张、各类成本上涨、缺乏防疫物资、房租压力过大、员工流失、市场被抢占、上游原材料缺乏(见表3)。超过7成的受访企业表示,存在资金紧张和经营成本上升的困境。超过5成的受访企业表示,存在缺乏防疫物资、房租压力过大和员工流失的问题。4成受访企业表示,市场已经被抢占。7成受访企业表示,缺乏现金流。在对企业的访谈中,一些外贸企业担忧市场被抢占问题。
(四)帮扶政策落实情况
目前,国家出台了众多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课题组对金融政策、税收社保减免政策、租金减免等三项政策进行了调研。有11.87%的受访企业获得了银行的金融支持,9.08%的受访企业申请了银行信贷支持但是未获得批准,还有63.53%的受访企业未申请(见表4)。值得注意的是,未申请银行金融支持的受访企业很有可能同样存在资金缺乏问题,因为72.43%的受访企业反映资金紧张。在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中,23.21%的受访企业表示贷款利率有所下调。
关于企业在社保优惠和租金优惠政策的受益情况,66.32%的受访企业回答尚未享受到优惠,17.1%的受访企业表示能享受1~2个月的优惠,6.46%的受访企业表示优惠期超过4个月。在政府出台的租金减免政策方面,573家受访企业中的527家表示尚未获得租金减免,只有46家(8.03%)表示获得了不同程度的租金减免。
二、企业复工建议
(一)企业复工难点
受访企业认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复工面临的主要困难包括物流不通畅、防疫物资不足、资金紧张、员工流失(见表5)。
(二)关于复工的政策建议
在服从疫情防控整体部署的前提下,湖北省各地市州可联防联动,分步骤、分批次實现企业复工,指导企业制定科学的复工防疫流程。
1.出台系统的企业复工防疫方案。该方案应明确省市党委、政府、企业和职工在复工防疫工作中的各自责任,做到多方协调合作、良性互动。
2.帮助企业组织防疫物资。前期社会各界捐献了一些防疫物资,其中很多不符合医疗用途,但可用于工业防疫。可以将这些防疫物资以市场零售价格配送给有需要的企业,款项进入地方财政用于疫情专项资金,并定期予以公示。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企业发展;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20)02-0056-07
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湖北省武汉市最为严重。“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目前,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的工作重心仍然在疫情防控方面。但随着对人员外流实施严格管控的时间不断延长,企业的生存问题和民众的就业困境凸显,复工、复产、复业问题成为企业家和从业人员的“心头病”。贸然复工不利于疫情防控,长期停工又会造成经济困难。如何在不放松疫情防控、不影响防疫成果的前提下,设计科学、合理、系统的复工方案,是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面临的又一大考。基于此背景,2020年2月24日至26日,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和武汉大学中国新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组成联合课题组,在湖北省境内(以武汉市为主)开展了为期3天的“疫情中的企业经营状况”问卷调查。本次调查搜集到573份企业问卷(全部有效),课题组结合企业家访谈,深入了解在对人员流动实施全面严格管控期间湖北企业经营状况。课题组以此为研究基础,以期为疫后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的经济恢复和社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一、企业经营状况
(一)企业样本分布
调查问卷主要在湖北省武汉市范围内发放。在为期3天的问卷调查中,课题组共搜集到573份有效问卷。按规模分类,受访企业中的大型企业占3.32%,中型企业占21.29%,小型企业占75.39%。按照企业性质分类,受访企业中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分别占2.27%、97.38%、0.35%。受访企业的行业分布情况见表1。
(二)企业生存状态
调研发现,97.21%的企业完全停产或者部分停产。95.64%的企业认为疫情对经营的影响大或者非常大。在不复工或者产能不恢复的情况下,57.59%的受访民营企业认为最多能坚持3个月(见表2)。在问及疫情结束后的发展前景时,53.23%的受访企业比较悲观,36.65%的受访企业比较平稳,10.12%的受访企业比较乐观。
(三)企业面临的困难
调查显示,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主要包括:资金紧张、各类成本上涨、缺乏防疫物资、房租压力过大、员工流失、市场被抢占、上游原材料缺乏(见表3)。超过7成的受访企业表示,存在资金紧张和经营成本上升的困境。超过5成的受访企业表示,存在缺乏防疫物资、房租压力过大和员工流失的问题。4成受访企业表示,市场已经被抢占。7成受访企业表示,缺乏现金流。在对企业的访谈中,一些外贸企业担忧市场被抢占问题。
(四)帮扶政策落实情况
目前,国家出台了众多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课题组对金融政策、税收社保减免政策、租金减免等三项政策进行了调研。有11.87%的受访企业获得了银行的金融支持,9.08%的受访企业申请了银行信贷支持但是未获得批准,还有63.53%的受访企业未申请(见表4)。值得注意的是,未申请银行金融支持的受访企业很有可能同样存在资金缺乏问题,因为72.43%的受访企业反映资金紧张。在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中,23.21%的受访企业表示贷款利率有所下调。
关于企业在社保优惠和租金优惠政策的受益情况,66.32%的受访企业回答尚未享受到优惠,17.1%的受访企业表示能享受1~2个月的优惠,6.46%的受访企业表示优惠期超过4个月。在政府出台的租金减免政策方面,573家受访企业中的527家表示尚未获得租金减免,只有46家(8.03%)表示获得了不同程度的租金减免。
二、企业复工建议
(一)企业复工难点
受访企业认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复工面临的主要困难包括物流不通畅、防疫物资不足、资金紧张、员工流失(见表5)。
(二)关于复工的政策建议
在服从疫情防控整体部署的前提下,湖北省各地市州可联防联动,分步骤、分批次實现企业复工,指导企业制定科学的复工防疫流程。
1.出台系统的企业复工防疫方案。该方案应明确省市党委、政府、企业和职工在复工防疫工作中的各自责任,做到多方协调合作、良性互动。
2.帮助企业组织防疫物资。前期社会各界捐献了一些防疫物资,其中很多不符合医疗用途,但可用于工业防疫。可以将这些防疫物资以市场零售价格配送给有需要的企业,款项进入地方财政用于疫情专项资金,并定期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