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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与保护问题一直是旅游业发展中的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本文以博弈论的视角,阐明了博弈论理论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并且分析了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工作中,政府、旅游企业和当地居民之间的利益博弈。结果表明,在长远的重复博弈中,各利益方应该协同合作,要以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优先,从而做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并重,各方利益均衡的共赢局面。
关键词:博弈论 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 开发
随着中国旅游业的飞速发展和经济新常态的到来,旅游业发展开始重点转向全域旅游,旅游企业逐渐把视角转向文化旅游产业。因此,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开发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1982—2016年,我国先后公布了共129座历史文化名城。此后,人们开始重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但很多问题也随之而来。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前期的拆迁问题、旅游开发主体之间的经营权之争、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不足、旅游开发利益相关者的纠纷。这些问题不仅会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工作造成影响,也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近年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协调问题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但专门针对历史文化名城的研究却很少,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的矛盾研究更少。由于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工作中,利益相关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此将博弈论应用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研究中,能清晰完整地看到各利益主体的矛盾与合作,能够深入探讨相关主体应该采取怎样的行为。本文以亳州古城为例,对历史文化名城在旅游开发和保护过程中各相关利益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亳州古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
一、亳州古城概况
亳州,安徽省下辖地级市,198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亳州市被认定为我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其拥有众多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并以其特有的最大中药材集散基地的优势,号称中国四大药都之首。亳州的历史遗存很多,目前现存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余处,可以说处处蕴含着丰厚的文化底蕴。旅游业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旅游开发工作不仅会受到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影响,还会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博弈的影响,所以在旅游开发中会产生许多矛盾和冲突。亳州历史文化名城开发工作中的主要利益者有政府、旅游企业和当地居民。
二、亳州古城保护与开发的博弈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行为发生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博弈论主要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参与人、行动和收益。文中的参与人指的是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行动是他们可能采取的行为策略,收益是他们能够从中获得的利益。现在以博弈论视角来研究亳州古城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假如在开发的过程中能够同时达到保护和开发的要求,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不需要花费很多的成本,同时又能够得到好处和利益[10]。这样,他们就会选择保护古城同时又支持开发工作。假如仅仅达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的要求,却没能给他们带来任何的利益,他们就会破坏古城同时抵制开发。由此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就形成了,需要政府来引导和协调。亳州市在其旅游发展中,在古城的工程建设中,由于缺乏科学论证,改造工程未能很好体现古城风貌,街区传统风貌存在不同程度受损。在其保护与开发的工作当中,当地政府、旅游企业以及当地居民等就产生了博弈行为。
三、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分析
1.当地政府与旅游企业的博弈。当地政府和旅游企业博弈的焦点就在于旅游开发可能会对历史文化名城造成破坏。现在对博弈的模型做出下面的假设:(1)假定当地政府对于旅游开发所造成的破坏只能有选择,一种是规制和干涉,另一种是不规制和不干涉。(2)假定旅游企业对于政府规制情况的选择只有实施和不实施,此外还要假定旅游企业对当地进行的开发对政府和企业都有利。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当地政府和旅游企业的选择会相互影响,因此在不同的选择空间中,双方各自的利益是不同的(图1)。假定政府如果规制则要花费-6万元,如果规制能带来收益8万元,如果不规制收益为-9万元,此外,如果企业选择不执行成本为-0.5万元;旅游企业进行开发能够得到3万元,遵守政府的政策需花费-0.5万元。如果当地政府进行规制就能够得到8万元收益,如果企业不实施就需要缴纳罚款0.8万元。我们假设治理破坏的成本和缴纳的罚款是相等的,都为0.8万元。
由此看来,政府必须要有一套能够保护古城同时又推进开发工作的制度。近年来,为了加强对亳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亳州市成立了文化旅游局,虽然他们进行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政府应加强政策和制度建设,让居民自发地保护古城并且让企业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在法规方面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
2.旅游企业与古城居民的博弈。这里的旅游企业是指外来资本和企业进驻亳州旅游业。在古城旅游保护与开发中,居民扮演着两种角色:一是能够得到较多利益的居民,他们反对外来资本的进驻。还有一种是得到较少利益的居民,他们支持外来资本的进驻,这样他们就能从中获得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就产生了外来旅游企业与当地反对外来企业进驻的居民之间的博弈,详情见图2。
假定e>a>g>c且d>b>h>f,那么通過累次严格取优的方法可以得出这个博弈存在唯一的纯策略纳什均衡,即(排斥投资,非合作)。假如这个博弈重复进行的话,则应该假定a>e>g>c且b>d>h>f。这样的话就会有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即(排斥投资,非合作)和(鼓励投资,合作投资)。因为a>g、b>h,则(鼓励投资,合作投资)是该博弈的帕累托均衡解。那么从长远发展的视角来看,引进外来资本和企业对亳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开发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如果外来企业来亳州进行投资,那么政府就有了更多的资金来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也能够带动当地的就业和经济发展,此外还带来了更新、更科学的管理方式。因此,选择合作对外来企业和当地居民来说都是最好的选择。为了吸引外来资本的进入,亳州市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从而让外来资本更多地进入亳州旅游业。此外,政府还要注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工作中的利益协调问题,让各方的利益均衡发展,从而更好地促进古城保护与开发工作的进行。 四、结论与对策
通过上述的一系列分析可以看出,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工作中,相关的利益主体应该提高保护与发展意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避免“囚徒困境”的发生。另外,建立一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工作相关利益主体的诉求表达制度也很这样,使利益相关体能够及时明确地表达各自的要求,从而有效参与旅游开发制度及旅游规划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协调利益相关体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在这个工作中要起到主导与协调作用,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并且建立及时有效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各主体的监督,促进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协同发展探索———以平遥古城为例[D].重庆:重庆大学,2008.
[2]张军占.历史文化名城开封的发展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8.
[3]严国泰.论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规划系统方法[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6)∶17-20.
[4]潘宝明.历史文化名城的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J].旅游学刊,1999,(3)∶51-53.
[5]李燕,司徒尚纪.近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的进展[J].人文地理,2001,16(5)∶44-47.
[6]卫红,严艳.基于博弈论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以陕西韩城市为例[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0(27).
[7]鲁明勇,彭延炼.我国旅游研究应用博弈论的现状及问题[J].科技和产业,2006,8(6)∶66-69.
[8]陈英基.基于博弈论的旅游产业利益相关者分析[D].兰州:兰州大学,2008.
[9]张安民,李永文.基于利益相关者博弈均衡背景下的旅游新景区开发动力分析[J].河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38(2)∶171-175.
[10]魯明勇.我国旅游博弈论研究进展及其关键问题[J].旅游研究,2011,03.
[11]张环宙,黄克己,吴茂英.基于博弈论视角的滨海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以普陀山为例[J].经济地理,2015,04.
作者简介:王静(1993—),女,安徽六安人,研究方向: 旅游开发与规划。
关键词:博弈论 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 开发
随着中国旅游业的飞速发展和经济新常态的到来,旅游业发展开始重点转向全域旅游,旅游企业逐渐把视角转向文化旅游产业。因此,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开发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1982—2016年,我国先后公布了共129座历史文化名城。此后,人们开始重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但很多问题也随之而来。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前期的拆迁问题、旅游开发主体之间的经营权之争、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不足、旅游开发利益相关者的纠纷。这些问题不仅会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工作造成影响,也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近年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协调问题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但专门针对历史文化名城的研究却很少,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的矛盾研究更少。由于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工作中,利益相关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此将博弈论应用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研究中,能清晰完整地看到各利益主体的矛盾与合作,能够深入探讨相关主体应该采取怎样的行为。本文以亳州古城为例,对历史文化名城在旅游开发和保护过程中各相关利益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亳州古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
一、亳州古城概况
亳州,安徽省下辖地级市,198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亳州市被认定为我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其拥有众多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并以其特有的最大中药材集散基地的优势,号称中国四大药都之首。亳州的历史遗存很多,目前现存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余处,可以说处处蕴含着丰厚的文化底蕴。旅游业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旅游开发工作不仅会受到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影响,还会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博弈的影响,所以在旅游开发中会产生许多矛盾和冲突。亳州历史文化名城开发工作中的主要利益者有政府、旅游企业和当地居民。
二、亳州古城保护与开发的博弈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行为发生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博弈论主要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参与人、行动和收益。文中的参与人指的是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行动是他们可能采取的行为策略,收益是他们能够从中获得的利益。现在以博弈论视角来研究亳州古城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假如在开发的过程中能够同时达到保护和开发的要求,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不需要花费很多的成本,同时又能够得到好处和利益[10]。这样,他们就会选择保护古城同时又支持开发工作。假如仅仅达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的要求,却没能给他们带来任何的利益,他们就会破坏古城同时抵制开发。由此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就形成了,需要政府来引导和协调。亳州市在其旅游发展中,在古城的工程建设中,由于缺乏科学论证,改造工程未能很好体现古城风貌,街区传统风貌存在不同程度受损。在其保护与开发的工作当中,当地政府、旅游企业以及当地居民等就产生了博弈行为。
三、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分析
1.当地政府与旅游企业的博弈。当地政府和旅游企业博弈的焦点就在于旅游开发可能会对历史文化名城造成破坏。现在对博弈的模型做出下面的假设:(1)假定当地政府对于旅游开发所造成的破坏只能有选择,一种是规制和干涉,另一种是不规制和不干涉。(2)假定旅游企业对于政府规制情况的选择只有实施和不实施,此外还要假定旅游企业对当地进行的开发对政府和企业都有利。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当地政府和旅游企业的选择会相互影响,因此在不同的选择空间中,双方各自的利益是不同的(图1)。假定政府如果规制则要花费-6万元,如果规制能带来收益8万元,如果不规制收益为-9万元,此外,如果企业选择不执行成本为-0.5万元;旅游企业进行开发能够得到3万元,遵守政府的政策需花费-0.5万元。如果当地政府进行规制就能够得到8万元收益,如果企业不实施就需要缴纳罚款0.8万元。我们假设治理破坏的成本和缴纳的罚款是相等的,都为0.8万元。
由此看来,政府必须要有一套能够保护古城同时又推进开发工作的制度。近年来,为了加强对亳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亳州市成立了文化旅游局,虽然他们进行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政府应加强政策和制度建设,让居民自发地保护古城并且让企业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在法规方面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
2.旅游企业与古城居民的博弈。这里的旅游企业是指外来资本和企业进驻亳州旅游业。在古城旅游保护与开发中,居民扮演着两种角色:一是能够得到较多利益的居民,他们反对外来资本的进驻。还有一种是得到较少利益的居民,他们支持外来资本的进驻,这样他们就能从中获得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就产生了外来旅游企业与当地反对外来企业进驻的居民之间的博弈,详情见图2。
假定e>a>g>c且d>b>h>f,那么通過累次严格取优的方法可以得出这个博弈存在唯一的纯策略纳什均衡,即(排斥投资,非合作)。假如这个博弈重复进行的话,则应该假定a>e>g>c且b>d>h>f。这样的话就会有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即(排斥投资,非合作)和(鼓励投资,合作投资)。因为a>g、b>h,则(鼓励投资,合作投资)是该博弈的帕累托均衡解。那么从长远发展的视角来看,引进外来资本和企业对亳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开发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如果外来企业来亳州进行投资,那么政府就有了更多的资金来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也能够带动当地的就业和经济发展,此外还带来了更新、更科学的管理方式。因此,选择合作对外来企业和当地居民来说都是最好的选择。为了吸引外来资本的进入,亳州市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从而让外来资本更多地进入亳州旅游业。此外,政府还要注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工作中的利益协调问题,让各方的利益均衡发展,从而更好地促进古城保护与开发工作的进行。 四、结论与对策
通过上述的一系列分析可以看出,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工作中,相关的利益主体应该提高保护与发展意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避免“囚徒困境”的发生。另外,建立一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工作相关利益主体的诉求表达制度也很这样,使利益相关体能够及时明确地表达各自的要求,从而有效参与旅游开发制度及旅游规划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协调利益相关体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在这个工作中要起到主导与协调作用,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并且建立及时有效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各主体的监督,促进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协同发展探索———以平遥古城为例[D].重庆:重庆大学,2008.
[2]张军占.历史文化名城开封的发展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8.
[3]严国泰.论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规划系统方法[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6)∶17-20.
[4]潘宝明.历史文化名城的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J].旅游学刊,1999,(3)∶51-53.
[5]李燕,司徒尚纪.近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的进展[J].人文地理,2001,16(5)∶44-47.
[6]卫红,严艳.基于博弈论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以陕西韩城市为例[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0(27).
[7]鲁明勇,彭延炼.我国旅游研究应用博弈论的现状及问题[J].科技和产业,2006,8(6)∶66-69.
[8]陈英基.基于博弈论的旅游产业利益相关者分析[D].兰州:兰州大学,2008.
[9]张安民,李永文.基于利益相关者博弈均衡背景下的旅游新景区开发动力分析[J].河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38(2)∶171-175.
[10]魯明勇.我国旅游博弈论研究进展及其关键问题[J].旅游研究,2011,03.
[11]张环宙,黄克己,吴茂英.基于博弈论视角的滨海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以普陀山为例[J].经济地理,2015,04.
作者简介:王静(1993—),女,安徽六安人,研究方向: 旅游开发与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