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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商标就被视为其所有权人的绝对权利,其所有权人对商标享有绝对的权利,任何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的行为都是非法的。这种绝对的保护,打破了对商标所有权人利益保护与社会公益的平衡。相应地,地理标志的拥有者或受益者,也由于商标权人因商标而享有的权利受到限制。为了实现利益平衡,必须对商标权和地理标志权进行理论分析,深度剖析二者之间的联系以及区别,从而更好地行使双方的权利。本文拟从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区别着手,分析我国地理标志权与商标权冲突的原因,总结归纳出当前地理标志权与商标权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