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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高度关注扶贫开发工作,在充分肯定扶贫开发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对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一个加大、两个提高”(“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提高扶贫开发水平”、“逐步提高扶贫标准”)的工作要求,确定了到2020年我国“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这既是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旗帜和纲领,也是新时期扶贫工作的新动力、新机遇和新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扶贫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数量显著下降,贫困地区公共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2006年的2148万,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2.3%。低收入人口也从2000年的6213万减少到2006年的3550万,低收入人口占农村人口比例从6.7%下降到3.7%。2006年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28元。与此同时,贫困地区的各项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指标已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
但是,必须看到的是,我国的扶贫开发也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新挑战。一是贫困人口规模庞大,贫困程度依然很深。截止2006年,农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绝对贫困人口尚有2148万;二是贫困区域发展依然滞后。贫困村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社区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基础产业建设与其他地区相比差距很大,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石山区、荒漠区、高寒山区、黄土高原区和地方病高发区等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工作成本高,难度大;三是致贫因素日益增多,除了自然风险和个人原因之外,市场风险、生态环境政策等对部分农户传统生计的冲击造成致贫和返贫的比重日益升高。此外,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自然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比较突出;社会发展与扶贫政策实施体系需要完善,减贫效率亟待提高等,都是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新挑战。
破解新课题、迎接新挑战,这就需要我们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结合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实际,提出更加符合新时期新要求的工作思路,制定出更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目标、措施和办法,努力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就要把发展作为扶贫开发的第一要务,加快转变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
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就要把以人为本作为扶贫开发的核心,尊重贫困农民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和帮助贫困地区广大群众参与扶贫开发,进一步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能力。
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就要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扶贫开发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贫困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实现资源、人口和环境良性循环。
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就要把统筹兼顾作为扶贫开发的根本方法,统筹贫困地区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就要把创新机制作为扶贫开发的新要求,善于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把各方面力量综合统筹考虑,开创新模式,建立新机制,推动扶贫工作有新的突破,形成全社会开展“大扶贫”的工作态势。
总之,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就是要全面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扶贫开发工作中,开创扶贫工作的新局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扶贫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数量显著下降,贫困地区公共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2006年的2148万,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2.3%。低收入人口也从2000年的6213万减少到2006年的3550万,低收入人口占农村人口比例从6.7%下降到3.7%。2006年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28元。与此同时,贫困地区的各项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指标已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
但是,必须看到的是,我国的扶贫开发也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新挑战。一是贫困人口规模庞大,贫困程度依然很深。截止2006年,农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绝对贫困人口尚有2148万;二是贫困区域发展依然滞后。贫困村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社区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基础产业建设与其他地区相比差距很大,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石山区、荒漠区、高寒山区、黄土高原区和地方病高发区等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工作成本高,难度大;三是致贫因素日益增多,除了自然风险和个人原因之外,市场风险、生态环境政策等对部分农户传统生计的冲击造成致贫和返贫的比重日益升高。此外,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自然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比较突出;社会发展与扶贫政策实施体系需要完善,减贫效率亟待提高等,都是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新挑战。
破解新课题、迎接新挑战,这就需要我们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结合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实际,提出更加符合新时期新要求的工作思路,制定出更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目标、措施和办法,努力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就要把发展作为扶贫开发的第一要务,加快转变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
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就要把以人为本作为扶贫开发的核心,尊重贫困农民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和帮助贫困地区广大群众参与扶贫开发,进一步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能力。
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就要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扶贫开发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贫困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实现资源、人口和环境良性循环。
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就要把统筹兼顾作为扶贫开发的根本方法,统筹贫困地区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就要把创新机制作为扶贫开发的新要求,善于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把各方面力量综合统筹考虑,开创新模式,建立新机制,推动扶贫工作有新的突破,形成全社会开展“大扶贫”的工作态势。
总之,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就是要全面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扶贫开发工作中,开创扶贫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