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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2007年的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理应彰显发挥导师自主选拔学生的积极作用、优化招考制度、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等价值诉求。但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申请资格要求有失教育公平、考核内容不够完整、考核程序趋于功利化等问题。要使博士招生“申请-考核”政策有效实施,必须完善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的准入条件,合理约束导师的自主招生权,搭建博士招考的申诉与监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