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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俄罗斯议会通过了关于修改《科学和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第五条的决定,其内容是在法律形式上扩大民营科学组织的权利和范围。该法案规定,任何组织,只要具备一定的科研实验设备、拥有合格的科技人员和高素质的专家、其科技工作及研究成果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均可获得政府授予的国家科学中心的地位。此举不仅有利于鼓励民营企业扩大自主研发,也显示了对民企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