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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王某在一家工厂工作,每周做五休二。2012年7月至9月,工厂先后因高温、台风等因素放班7天,后又因工厂无活放班5天。放班后,工厂没有扣工资,但要求职工以后还班。2012年10月19日,王某在未还完班的情况下提出辞职获批,但工厂以10月的工资抵扣欠班工资为由而拒不发放。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2012年10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