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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会计集中核算是一种由财政直接承担单位会计的管理模式,运行多年来,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弊端和局限性逐渐显现出来,解决的办法是在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运用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机理去改造、完善、创新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运行机制,按照“一套機构、两块牌子、一班人马”的总体设想,组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实现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机融合。
[关键词] 集中核算 问题 模式 建议
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地方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09]128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要积极引导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如何将会计集中核算融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之中,本人根据在核算中心多年的工作经验,现谈谈对这一制度转轨的看法:
一、充分认识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必然性
会计集中核算是一种由财政直接承担单位会计的管理模式,运行多年来,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弊端和局限性逐渐显现出来。
(一)会计责任模糊,财政管理的压力和风险增大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部门并不了解单位实际情况,只能被动地承担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由此产生的财务风险向财政部门积聚,增加了财政管理的压力。造成审计、监察等部门难以在预算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之间界定会计责任。
(二)财务与会计分离,导致单位财务管理弱化
实行会计核算后,单位不直接管理会计,不能及时掌握财务收支状况,无法有效利用会计信息,财务管理职能被严重削弱,对预算单位的经济业务事前参与程度不够。
(三)部分财政资金游离于国库之外,不符合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
有的市县会计核算中心普遍设立了资金集中户,部分财政资金游离于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之外,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存在潜在风险。
(四)会计核算中心受人力等条件制约不能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易出现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
实行集中核算后,预算单位撤消会计机构,由会计核算中心为其统一核算。由于预算单位性质不同,业务各异,会计核算中心又因人手有限,不能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因而难以准确掌握各项资金的具体用途,往往造成专款不能专用,易出现统管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
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具体做法
(一)转型模式选择
模式一:直接变会计核算中心为国库支付中心,接受预算科(国库科)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具体负责代替国库审核直接支付业务,行使集中支付职能,侧重发挥审核功能,将会计核算职能交回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按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
模式二:赋予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支付职能,将其看作是国库的一个延伸机构,负责代替国库直接支付业务。保留核算中心核算及监督职能,负责统管单位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承担账务处理、会计档案保管及提供会计信息的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改革效应、改革成本等多种因素,笔者认为,既没有必要舍弃会计核算中心去推行国库支付中心,更没有必要在保留会计核算中心的同时再增设一个国库支付中心。可以在目前会计核算中心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融合进来,使两个机构合二为一(即选择模式一),不仅可以合理地利用人力资源,节约行政运行成本,而且可以达到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目的。
(二)转型基本思路
在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运用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机理去改造、完善、创新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运行机制,按照“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一班人马”的总体设想,组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实现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机融合。
三、对会计核算中心转型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适应性强、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为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融合提供制度保障,使集中支付的实施有章可循。
(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支出功能和支出经济分类编制预算,使预算与国库支付相配套。并要做到尽量细化预算,统一标准,统一政策,以保证集中支付的可操作性。
(三)理顺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财政内部存在职能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有必要对财政内设机构进行重组,理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国库管理和会计核算等部门的业务关系,使各职能部门恪尽职守、各司其职。
(四)加快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离不开网络的支持,加快财、库、行一体化网络建设的步伐十分重要。首先要建立国库资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做到实时清算;其次要大力开发与国库业务有关的应用软件程序,建立起严密、安全的国库数据资料信息库,以便及时获取财政资金运行的数据资料;同时在财政部门、国库支付部门、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建立财政支付信息网络系统,加速资金运行速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转轨的重要意义
(一)增强了单位领导的财务管理意识,提高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会计核算业务退回单位,调动了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理财的积极性,增强了单位领导的财务管理意识。
(二)理顺了财政与单位的职责,夯实了单位的财务管理责任,转轨后,单位对自身财务核算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将财务管理的职责落实到了单位。
(三)减轻了财政部门的负担,增强了财政监管的力量。财政部门不在替单位记账、核算,从繁琐的会计工作中解脱了出来,增强了财政监管力量。
(四)转型后的国库集中支付,在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中,对于每一笔业务同时具备的经济用途和预算功能两种分类会计核算信息是准确无误的,它们互相沟稽、互相对应,财政部门-支付机构-预算单位,三者共同构成预算执行完整的链路。这是对预算执行全过程核算的全面反映,它通过预算对支付控制实现财政核算与单位核算的关联,是会计集中核算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立足点和依据,它将国库集中支付制从政府出纳型提升到政府会计型,是大财政、大预算的理念。对于基层财政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 集中核算 问题 模式 建议
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地方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09]128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要积极引导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如何将会计集中核算融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之中,本人根据在核算中心多年的工作经验,现谈谈对这一制度转轨的看法:
一、充分认识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必然性
会计集中核算是一种由财政直接承担单位会计的管理模式,运行多年来,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弊端和局限性逐渐显现出来。
(一)会计责任模糊,财政管理的压力和风险增大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部门并不了解单位实际情况,只能被动地承担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由此产生的财务风险向财政部门积聚,增加了财政管理的压力。造成审计、监察等部门难以在预算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之间界定会计责任。
(二)财务与会计分离,导致单位财务管理弱化
实行会计核算后,单位不直接管理会计,不能及时掌握财务收支状况,无法有效利用会计信息,财务管理职能被严重削弱,对预算单位的经济业务事前参与程度不够。
(三)部分财政资金游离于国库之外,不符合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
有的市县会计核算中心普遍设立了资金集中户,部分财政资金游离于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之外,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存在潜在风险。
(四)会计核算中心受人力等条件制约不能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易出现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
实行集中核算后,预算单位撤消会计机构,由会计核算中心为其统一核算。由于预算单位性质不同,业务各异,会计核算中心又因人手有限,不能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因而难以准确掌握各项资金的具体用途,往往造成专款不能专用,易出现统管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
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具体做法
(一)转型模式选择
模式一:直接变会计核算中心为国库支付中心,接受预算科(国库科)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具体负责代替国库审核直接支付业务,行使集中支付职能,侧重发挥审核功能,将会计核算职能交回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按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
模式二:赋予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支付职能,将其看作是国库的一个延伸机构,负责代替国库直接支付业务。保留核算中心核算及监督职能,负责统管单位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承担账务处理、会计档案保管及提供会计信息的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改革效应、改革成本等多种因素,笔者认为,既没有必要舍弃会计核算中心去推行国库支付中心,更没有必要在保留会计核算中心的同时再增设一个国库支付中心。可以在目前会计核算中心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融合进来,使两个机构合二为一(即选择模式一),不仅可以合理地利用人力资源,节约行政运行成本,而且可以达到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目的。
(二)转型基本思路
在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运用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机理去改造、完善、创新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运行机制,按照“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一班人马”的总体设想,组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实现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机融合。
三、对会计核算中心转型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适应性强、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为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融合提供制度保障,使集中支付的实施有章可循。
(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支出功能和支出经济分类编制预算,使预算与国库支付相配套。并要做到尽量细化预算,统一标准,统一政策,以保证集中支付的可操作性。
(三)理顺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财政内部存在职能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有必要对财政内设机构进行重组,理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国库管理和会计核算等部门的业务关系,使各职能部门恪尽职守、各司其职。
(四)加快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离不开网络的支持,加快财、库、行一体化网络建设的步伐十分重要。首先要建立国库资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做到实时清算;其次要大力开发与国库业务有关的应用软件程序,建立起严密、安全的国库数据资料信息库,以便及时获取财政资金运行的数据资料;同时在财政部门、国库支付部门、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建立财政支付信息网络系统,加速资金运行速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转轨的重要意义
(一)增强了单位领导的财务管理意识,提高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会计核算业务退回单位,调动了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理财的积极性,增强了单位领导的财务管理意识。
(二)理顺了财政与单位的职责,夯实了单位的财务管理责任,转轨后,单位对自身财务核算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将财务管理的职责落实到了单位。
(三)减轻了财政部门的负担,增强了财政监管的力量。财政部门不在替单位记账、核算,从繁琐的会计工作中解脱了出来,增强了财政监管力量。
(四)转型后的国库集中支付,在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中,对于每一笔业务同时具备的经济用途和预算功能两种分类会计核算信息是准确无误的,它们互相沟稽、互相对应,财政部门-支付机构-预算单位,三者共同构成预算执行完整的链路。这是对预算执行全过程核算的全面反映,它通过预算对支付控制实现财政核算与单位核算的关联,是会计集中核算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立足点和依据,它将国库集中支付制从政府出纳型提升到政府会计型,是大财政、大预算的理念。对于基层财政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