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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运用供应链管理思想考察当前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构建政府监管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各参与者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相协调的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模型。结果表明,河北省应逐步完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优化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协调机制;改进物流技术,使用冷链物流;整合共享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强化可追溯体系;引导建立产地批发市场;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系统。
关键词: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协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F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2)04-0071-06 一、引言
食用农产品(Agri-food)主要指瓜、菜、果、肉、蛋、禽、奶等主要农产品,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是由农民(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采购加工企业、农产品分销、零售商和物流配送以及最终消费者等“从田间到餐桌”上下游企业构成的供应链网络体系。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是指对农产品生产的原料供应、生产加工、产品物流和销售等环节参与者的关系的管理,具体的组织形式表现为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的战略联盟(刘英华,吕志轩,2011)。
食用农产品供应链(Agri-Food Supply Chain)有别于其他消费品的供应链,主要反映在:农产品的易腐性对供应链的时效性提出了要求,而对食品本身提出了安全性的要求。因此,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运作模式既要保证农产品以最短的时间流动又要确保最安全的质量。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开始探讨将供应链管理的思想运用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工作中,通过构建完整可控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降低外部监管成本,满足消费者不断提高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河北省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也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在保证农产品数量安全的前提下如何稳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成为农户、农产品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和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大课题。“三鹿三聚氰胺”事件、“红心咸鸭蛋”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为河北省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敲响了警钟,打造长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将运用供应链的思想考察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运用供应链管理的思想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二、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中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质量和安全的组合,包括外观和内在品质符合消费者的需求,以及不存在对人体的现实和潜在危害,食用农产品质量应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者行为、流通加工、标准和监管等因素。这些因素发生在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不同环节。
其中,在种植、养殖环节影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为农业生态环境,包括水体的污染、大气的污染以及土壤的重金属超标等,由于近年来河北省的农业生态质量不断恶化,各种污染物通过大气(水体)—土壤—作物之间的微循环,富集于作物,从而引起作物的品质的下降。另外由于河北省土壤自然环境的恶劣以及水土流失、土壤肥力下降,农民追求产量等原因,导致农药、化肥、兽药的过度使用,在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源头,化肥、化学药品、生物制剂等的大量使用给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例如农药残留超标、化肥过度使用引起的亚硝酸盐超标、兽药残留超标等。
在生产加工环节,超量使用甚至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引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诱因。河北省食用农产品加工技术整体欠发达,食品添加剂的滥用甚至使用工业助剂的现象不可忽视。
在流通阶段,导致流通环节中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有很多:落后的流通模式导致大部分食用农产品未经加工或经初步加工即在农贸市场出售,导致监管难度增加;物流技术的落后导致食品分级和包装水平降低,流通中出现二次污染现象;传统批发市场安全准入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检测机制,使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等等。
(二)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用供应链管理的思想考察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可以发现尚存在以下问题:
1. 政府参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质量管理不深入,不全面,缺乏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协同性。从宏观层面来说,政府对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参与和管理更多体现在服务与协调沟通上,包括政策支持,例如基础设施的建设,市场和协会创建的鼓励与主导,财政支持,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还包括对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监管机制的完善等方面。这就需要政府参与到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做到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协同。
考察目前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管体系可以看出,尽管河北省成立了统一的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统筹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然而,各项具体工作还是由各部门独立完成,加之各部门的工作无法与供应链协同,导致了各部门各自为战,一哄而上不该管的乱管,或由于部门或地方利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出现问题推诿扯皮,无法按照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的关键性控制因素管理和控制质量安全,使工作效果大打折扣。例如,财政支持和基础设施建设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浪费了财政投入;质量安全监管不能做到事前监管,形同虚设;惩罚机制简单单一,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 缺乏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关标准建设严重滞后。法律条款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甚至严重滞后。政府制度的完善是保证供应链体系顺畅的重要前提,制度的缺失和不足使许多操作无章可循,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和低效。
3. 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本身缺乏协调性,存在供应链组织不完整、信息不对称、利益分配机制不公平以及利益诱因导致的道德风险等问题。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方式落后、供应链组织不完整导致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十分低下,很难保证食用农产品的优质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设施落后,流通环节薄弱;物流操作难度较大导致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产供销没有形成供应链;信息不对称导致无法建立长期的战略联盟致使大量伪劣产品流入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各主体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损害其他主体利益,严重危害消费者利益;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运行机制存在缺陷。这些问题加大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与监管的难度。
关键词: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协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F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2)04-0071-06 一、引言
食用农产品(Agri-food)主要指瓜、菜、果、肉、蛋、禽、奶等主要农产品,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是由农民(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采购加工企业、农产品分销、零售商和物流配送以及最终消费者等“从田间到餐桌”上下游企业构成的供应链网络体系。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是指对农产品生产的原料供应、生产加工、产品物流和销售等环节参与者的关系的管理,具体的组织形式表现为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的战略联盟(刘英华,吕志轩,2011)。
食用农产品供应链(Agri-Food Supply Chain)有别于其他消费品的供应链,主要反映在:农产品的易腐性对供应链的时效性提出了要求,而对食品本身提出了安全性的要求。因此,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运作模式既要保证农产品以最短的时间流动又要确保最安全的质量。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开始探讨将供应链管理的思想运用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工作中,通过构建完整可控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降低外部监管成本,满足消费者不断提高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河北省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也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在保证农产品数量安全的前提下如何稳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成为农户、农产品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和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大课题。“三鹿三聚氰胺”事件、“红心咸鸭蛋”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为河北省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敲响了警钟,打造长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将运用供应链的思想考察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运用供应链管理的思想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二、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中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质量和安全的组合,包括外观和内在品质符合消费者的需求,以及不存在对人体的现实和潜在危害,食用农产品质量应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者行为、流通加工、标准和监管等因素。这些因素发生在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不同环节。
其中,在种植、养殖环节影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为农业生态环境,包括水体的污染、大气的污染以及土壤的重金属超标等,由于近年来河北省的农业生态质量不断恶化,各种污染物通过大气(水体)—土壤—作物之间的微循环,富集于作物,从而引起作物的品质的下降。另外由于河北省土壤自然环境的恶劣以及水土流失、土壤肥力下降,农民追求产量等原因,导致农药、化肥、兽药的过度使用,在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源头,化肥、化学药品、生物制剂等的大量使用给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例如农药残留超标、化肥过度使用引起的亚硝酸盐超标、兽药残留超标等。
在生产加工环节,超量使用甚至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引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诱因。河北省食用农产品加工技术整体欠发达,食品添加剂的滥用甚至使用工业助剂的现象不可忽视。
在流通阶段,导致流通环节中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有很多:落后的流通模式导致大部分食用农产品未经加工或经初步加工即在农贸市场出售,导致监管难度增加;物流技术的落后导致食品分级和包装水平降低,流通中出现二次污染现象;传统批发市场安全准入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检测机制,使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等等。
(二)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用供应链管理的思想考察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可以发现尚存在以下问题:
1. 政府参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质量管理不深入,不全面,缺乏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协同性。从宏观层面来说,政府对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参与和管理更多体现在服务与协调沟通上,包括政策支持,例如基础设施的建设,市场和协会创建的鼓励与主导,财政支持,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还包括对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监管机制的完善等方面。这就需要政府参与到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做到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协同。
考察目前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管体系可以看出,尽管河北省成立了统一的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统筹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然而,各项具体工作还是由各部门独立完成,加之各部门的工作无法与供应链协同,导致了各部门各自为战,一哄而上不该管的乱管,或由于部门或地方利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出现问题推诿扯皮,无法按照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的关键性控制因素管理和控制质量安全,使工作效果大打折扣。例如,财政支持和基础设施建设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浪费了财政投入;质量安全监管不能做到事前监管,形同虚设;惩罚机制简单单一,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 缺乏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关标准建设严重滞后。法律条款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甚至严重滞后。政府制度的完善是保证供应链体系顺畅的重要前提,制度的缺失和不足使许多操作无章可循,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和低效。
3. 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本身缺乏协调性,存在供应链组织不完整、信息不对称、利益分配机制不公平以及利益诱因导致的道德风险等问题。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方式落后、供应链组织不完整导致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十分低下,很难保证食用农产品的优质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设施落后,流通环节薄弱;物流操作难度较大导致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产供销没有形成供应链;信息不对称导致无法建立长期的战略联盟致使大量伪劣产品流入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各主体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损害其他主体利益,严重危害消费者利益;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运行机制存在缺陷。这些问题加大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与监管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