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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学课程考该改革必须紧扣素质教育以人为本、以人的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理念;采集近年来的毕业生和在校生的信息;关注社会、家庭、学校三个方面的声音;实施调查分析、严密论证、组织实验、总结反思四大衔接的步骤,以期建构一项为造就一批理论扎实、善言能思、读写兼优、独当一面的优秀法学人才而必须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法学课程考试改革推广制度,服务于高校法律教育,并进而服务于社会发展。
[关键词] 法学课程考试改革 实践与探索 推广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中国的经济也逐渐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这种发展形势的大背景,对人才提出了新要求,它要求人才既要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又要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作为培养人才的高等学校,应该树立新的人才质量观。而考试是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其不仅具有众所周知的“评价”功能,还具有“塑造”功能。“考试是学习的指挥棒”,这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共识。应该通过改革课程考试,使学生在重视基础知识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创新精神的形成。
一、高等学校考试改革迫在眉睫
1长期以来,由于受“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素质教育的理念并未能深人人心。其主要表现在:无论是管理者、教师、学生都没有充分认识到考试的“导向”功能和“塑造”功能,结果,学生学习是为了考试,教师批改试卷是为了评价学生成绩;管理者不能深入了解学校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整体水平,也难以找准教师教学过程中真正存在的急需解決的问题。
2考试内容不合理。考试内容局限于教材,教师迫于传统风气的压力划范围、定重点,恶性循环地助长了一部分学生的惰性,造成了学生学习动力不足,能力良莠不齐,成绩又高下难分引发一些学生心理失衡。这种情况严重损害了学生认真求学的积极性,不利于高校良好学风和校风的形成。
3考试方式单一。考试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闭卷多.开卷少;笔试多,口试答辩方式少;理论考试多,技能、操作、实践能力考察少;一次考试定结论多,数次考试综合评价少。
4考试题型不合理。客观性试题比例大,综合性思考题、分析论述题少,很不利于学生思维、分析、综合能力的培养和创新精神的形成。
5记分方式容易造成误导。采用百分制,只重判分,不重视试卷和考试结果的分析,只注重试卷分数评判,不注重实际操作能力培养,无形中夸大了考试成绩的作用。
上述弊端如不及时剔除,必将严重影响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我校法学考试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一)紧扣素质教育以人为本、以人的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理念。素质教育重视对人的培养,重视在整个社会活动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尊重学生的学习权,在高校中是必须得强化的理念。强化学生对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的探索和追问,让其带着一种对于知识的强烈追求愿望去探寻知识的奥秘,让对求知的好奇成为学生终身学习的不竭动力,成为其在社会上生存和发展尤其是为社会提供创造性工作时的骄傲和乐趣。从这点出发我们的法学考试制度改革就立足于使学生从为应付老师的考试而死记硬背书本上的法律概念或老师对这些理论的阐释所形成的笔记的传统被动模式中解除出来。
(二)采集近年来的毕业生和目前在校生的信息。
1从近三年内毕业的本校学生中采集其毕业后的社会适应性的信息,以利于改革的针对性,避免盲目性。设计精细的调查表格,详细走访毕业生所在单位的毕业生工作细节的知情人和毕业生的服务对象,结合毕业生本人的问卷调查情况,认真分析这些学生在校时所获得的知识和能力中,考试所直接以及间接带来的效果的比例,及其在工作中的实用性和使用频率,以及有关这些内容的作用的结论性评价。
2从校内在读本专科学生对考试的建设性意见中依比例采集、综合出可行性方案。(l)召开不同类型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学生对我校法学考试的意见。座谈会的层次为:大三、大四本科生、研究生、已毕业学生。我们先后于5月28日、5月31日、6月2日、6月6日召开了四次座谈会。参加的人员为07级、08级法学院本科班的部分学生,共约50人。以上均有座谈会记录。(2)拟定了考试改革调查提纲。调查提纲分两个大问题:第—,现行法律本科考试制度有哪些是合理的?有哪些弊端?细分为10个小问题。根据调查提纲有27位同学做了书面回答,其中12位同学对我校法学考试状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对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同学们分析的都很实际,针对性很强,反映了同学对考试的心声。(3)组织了问卷调查。我们共发了50份共73个问题的问卷。已经收回141份。问卷从考试目的、命题原则、考试方式、监考方式、评分标准、成绩表示、学生对考试的态度、其它有关事项等八个方面单一选择的方式进行调查了解。
(三)关注社会、家庭和学校三个方面的声音。
1关注社会的声音:社会的需要是我们培养学生的直接原动力和教育目标,这也是人才在社会上生存和立足的基础,没有社会需求的教育供给是无序和盲目的教育资源的滥采滥伐,而且它不同于任何资源的浪费,它的核心是有寿命、遵循不可抗拒的肌体自然衰变规律的人。因而,教育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业、大工程,每一步必须细心又大胆勇敢。
2关注家庭的声音。家庭是学生的直接靠山,为学生提供经济支持;家庭又是学生学习生活习惯的直接培养者和影响者;家庭更是学校教育学生时所需之某些无形动力的提供者。尽管生有不同,家亦有异,但共同的声音必须顾全到考试制度的改革中去。
3关注学校的声音,包括关注本校其他院系以及其他兄弟院校的考试及其改革情况。学校是我们改革进行的具体环境,各方面的系统协调必须关注到。尤其是我校各个院系的差别,以及全国其他院系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校内外各种支持或者反对的声音中的合理性因素,以及老教师们的提醒和希望等等方面,都需要考虑在心、记录在案,以备论证可行性方案时之用。
(四)实施调查分析、严密论证、组织实验、总结反思四大衔接的步骤。
整个过程遵循四大相互衔接协调的步骤。调查分析是对这一改革的必要性以及具体实施必须顾全到的方面进行实际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严格论证是在此基础上对改革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情况、以及各项即将实施的细则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的正反辩论性预测和设计。此后的组织实验是将严密论证会议上所研究通过的可行性方案辅助本校法学课程考试改革的实际运行并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检测与记录整理。随之组织课题组所有成员对实验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具体反思与总结,拿出书面的修改意见或坚持继续推行的充分理由.即提交总结报告,撰写论文,从而使得论证严密、组织有力的法学课程考试改革形成可操作的科学成果。
(五)达成五个层面的目标。这次改革实验以期建构一项为造就一批理论扎实、善言能思、读写兼优、独当一面的优秀法学人才而必须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法学课程考试改革推广制度,服务于高校法律教育,并进而服务于社会发展。
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考试改革与实践的可推广性实施
(一)改理论考试为操作考试方式。过去一般采用笔试的课程考试,现可考虑适当改为操作性考试。比如“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课程的考试,均可采用学生现场抽题,现场操作,教师根据学生操作过程及结果评分的方式,这种考试方式考察了学生的理论基础和应用知识的能力,促进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及积极性。
(二)改闭卷考试为开卷考试方式。试卷内容多为理论联系实际的开放性试题,这种考试方式考察了学生应用所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了学生的创新精神。法学课程的社会实用性特别强,绝大部分课程均可以考虑结合近年来的“司法考试”题目注重案例分析的命题形式而采取这考试方式。
[关键词] 法学课程考试改革 实践与探索 推广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中国的经济也逐渐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这种发展形势的大背景,对人才提出了新要求,它要求人才既要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又要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作为培养人才的高等学校,应该树立新的人才质量观。而考试是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其不仅具有众所周知的“评价”功能,还具有“塑造”功能。“考试是学习的指挥棒”,这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共识。应该通过改革课程考试,使学生在重视基础知识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创新精神的形成。
一、高等学校考试改革迫在眉睫
1长期以来,由于受“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素质教育的理念并未能深人人心。其主要表现在:无论是管理者、教师、学生都没有充分认识到考试的“导向”功能和“塑造”功能,结果,学生学习是为了考试,教师批改试卷是为了评价学生成绩;管理者不能深入了解学校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整体水平,也难以找准教师教学过程中真正存在的急需解決的问题。
2考试内容不合理。考试内容局限于教材,教师迫于传统风气的压力划范围、定重点,恶性循环地助长了一部分学生的惰性,造成了学生学习动力不足,能力良莠不齐,成绩又高下难分引发一些学生心理失衡。这种情况严重损害了学生认真求学的积极性,不利于高校良好学风和校风的形成。
3考试方式单一。考试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闭卷多.开卷少;笔试多,口试答辩方式少;理论考试多,技能、操作、实践能力考察少;一次考试定结论多,数次考试综合评价少。
4考试题型不合理。客观性试题比例大,综合性思考题、分析论述题少,很不利于学生思维、分析、综合能力的培养和创新精神的形成。
5记分方式容易造成误导。采用百分制,只重判分,不重视试卷和考试结果的分析,只注重试卷分数评判,不注重实际操作能力培养,无形中夸大了考试成绩的作用。
上述弊端如不及时剔除,必将严重影响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我校法学考试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一)紧扣素质教育以人为本、以人的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理念。素质教育重视对人的培养,重视在整个社会活动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尊重学生的学习权,在高校中是必须得强化的理念。强化学生对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的探索和追问,让其带着一种对于知识的强烈追求愿望去探寻知识的奥秘,让对求知的好奇成为学生终身学习的不竭动力,成为其在社会上生存和发展尤其是为社会提供创造性工作时的骄傲和乐趣。从这点出发我们的法学考试制度改革就立足于使学生从为应付老师的考试而死记硬背书本上的法律概念或老师对这些理论的阐释所形成的笔记的传统被动模式中解除出来。
(二)采集近年来的毕业生和目前在校生的信息。
1从近三年内毕业的本校学生中采集其毕业后的社会适应性的信息,以利于改革的针对性,避免盲目性。设计精细的调查表格,详细走访毕业生所在单位的毕业生工作细节的知情人和毕业生的服务对象,结合毕业生本人的问卷调查情况,认真分析这些学生在校时所获得的知识和能力中,考试所直接以及间接带来的效果的比例,及其在工作中的实用性和使用频率,以及有关这些内容的作用的结论性评价。
2从校内在读本专科学生对考试的建设性意见中依比例采集、综合出可行性方案。(l)召开不同类型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学生对我校法学考试的意见。座谈会的层次为:大三、大四本科生、研究生、已毕业学生。我们先后于5月28日、5月31日、6月2日、6月6日召开了四次座谈会。参加的人员为07级、08级法学院本科班的部分学生,共约50人。以上均有座谈会记录。(2)拟定了考试改革调查提纲。调查提纲分两个大问题:第—,现行法律本科考试制度有哪些是合理的?有哪些弊端?细分为10个小问题。根据调查提纲有27位同学做了书面回答,其中12位同学对我校法学考试状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对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同学们分析的都很实际,针对性很强,反映了同学对考试的心声。(3)组织了问卷调查。我们共发了50份共73个问题的问卷。已经收回141份。问卷从考试目的、命题原则、考试方式、监考方式、评分标准、成绩表示、学生对考试的态度、其它有关事项等八个方面单一选择的方式进行调查了解。
(三)关注社会、家庭和学校三个方面的声音。
1关注社会的声音:社会的需要是我们培养学生的直接原动力和教育目标,这也是人才在社会上生存和立足的基础,没有社会需求的教育供给是无序和盲目的教育资源的滥采滥伐,而且它不同于任何资源的浪费,它的核心是有寿命、遵循不可抗拒的肌体自然衰变规律的人。因而,教育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业、大工程,每一步必须细心又大胆勇敢。
2关注家庭的声音。家庭是学生的直接靠山,为学生提供经济支持;家庭又是学生学习生活习惯的直接培养者和影响者;家庭更是学校教育学生时所需之某些无形动力的提供者。尽管生有不同,家亦有异,但共同的声音必须顾全到考试制度的改革中去。
3关注学校的声音,包括关注本校其他院系以及其他兄弟院校的考试及其改革情况。学校是我们改革进行的具体环境,各方面的系统协调必须关注到。尤其是我校各个院系的差别,以及全国其他院系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校内外各种支持或者反对的声音中的合理性因素,以及老教师们的提醒和希望等等方面,都需要考虑在心、记录在案,以备论证可行性方案时之用。
(四)实施调查分析、严密论证、组织实验、总结反思四大衔接的步骤。
整个过程遵循四大相互衔接协调的步骤。调查分析是对这一改革的必要性以及具体实施必须顾全到的方面进行实际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严格论证是在此基础上对改革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情况、以及各项即将实施的细则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的正反辩论性预测和设计。此后的组织实验是将严密论证会议上所研究通过的可行性方案辅助本校法学课程考试改革的实际运行并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检测与记录整理。随之组织课题组所有成员对实验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具体反思与总结,拿出书面的修改意见或坚持继续推行的充分理由.即提交总结报告,撰写论文,从而使得论证严密、组织有力的法学课程考试改革形成可操作的科学成果。
(五)达成五个层面的目标。这次改革实验以期建构一项为造就一批理论扎实、善言能思、读写兼优、独当一面的优秀法学人才而必须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法学课程考试改革推广制度,服务于高校法律教育,并进而服务于社会发展。
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考试改革与实践的可推广性实施
(一)改理论考试为操作考试方式。过去一般采用笔试的课程考试,现可考虑适当改为操作性考试。比如“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课程的考试,均可采用学生现场抽题,现场操作,教师根据学生操作过程及结果评分的方式,这种考试方式考察了学生的理论基础和应用知识的能力,促进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及积极性。
(二)改闭卷考试为开卷考试方式。试卷内容多为理论联系实际的开放性试题,这种考试方式考察了学生应用所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了学生的创新精神。法学课程的社会实用性特别强,绝大部分课程均可以考虑结合近年来的“司法考试”题目注重案例分析的命题形式而采取这考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