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好全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反映全省科学发展进程和各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工作业绩,在全省上下形成保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结合两年来的考评工作实践.经2008年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对《“十一五”时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晋政发[2007]35号)进行修订、完善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