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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其他法律一样,都是以维护我国社会整体利益为目标,而不同之处就在于经济法是从经济角度出发来对社会整体利益加以维护。但由于社会经济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所以需要我们通过分析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作用来找到未来经济法立法与调整的方向。本文主要分析了社会整体利益及其基本特征,并探讨了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具体作用,然后对其作用进一步提升的现实路径展开研究。
关键词:经济法;社会整体利益;市场经济;经济发展;税法
一、社会整体利益及其基本特征
社会整体利益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其涵盖了社会中所有的合法利益,如国家利益、个人利益、集体利益都属于该范畴。从社会价值角度看,社会整体利益是个体利益保护与限制的一种矛盾的结合体,但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矛盾,而是一种辩证统一。对个体利益的限制是为了维护更多人的合法利益,而维护社会上所有人的合法利益则会对个人利益形成保护。因此个体利益保护与个体利益限制虽然行为模式相反,但实际目标相同,所以两种行为有效结合就构成了社会整体利益。在社会中,任何人都不能为了满足个人利益而破坏整体利益,所以对个人利益的必要限制是在所难免的。
要分析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作用,需要从经济法角度准确把握社会整体利益的基本体征,如此方能针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特征对经济法进行调整完善。具体而言,经济法角度社会整体利益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社会性。社会整体利益面向的是整个社会,所以社会性是其重要特点。经济法作用于社会整体利益就是要以法律形式解决整个社会上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因此挖掘社会整体利益的社会性对经济立法与执法都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同时也有助于更好的彰显经济法效能。
二是公共性。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共性主要反映在共享性、共有性以及共同性上。这是因为社会公共领域内的所有内容其面向的对象都是社会中大多数人,所以社会公共性的达成就意味着社会中多数人的利益被有效保障,而个别人的利益则遭到限制。经济法作为一种公共法律政策,其也必然需要遵循这一特点。
三是整体性。社会整体利益强调整体性,这是社会得以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这种整体性主要指在维护整体利益中应将整个社会视为一个整体,绝不能因为多数人利益而故意牺牲少数人利益,相反,应该在社会竞争中保证失败一方仍能在社会中生存与存在,并具备基本的人身自由与人权。从这一角度看,经济法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中也一定要尽可能将损害控制在最小,以保证社会利益的整体性。
四是长期性。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是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一致的。在短期经济发展中难免会在社会中引发一些矛盾风险而给社会整体利益造成损害,所以社会整体利益的长期性就要求经济法必须围绕社会经济长期发展目标来维持当前社会经济的稳定,以保障当前社会整体利益,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作用
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作用是多方面的,且每种法律所起到的作用也各不相同。
(一)预算法的维护作用
预算法是经济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对国家财政投入中资金的调配与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因此预算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作用就体现在以法律形式对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完善,从而实现国家财政资金在缩小区域社会发展差异方面的重要功能。目前我国预算法主要是针对基础建设中医疗、教育等领域预算的修改完善来将超出财政收入的部分转移至发展落后区域,以使落后区域群众的利益得到维护。
(二)税法的维护作用
社会整体利益失衡的主要因素之一就在于收入差距过大,因此需要相应的法律来对社会收入分配加以调节,以缩小这种差距。经济法中的税法就是通过税收法律手段来均衡社会分配的一项重要法律。税法通过对我国个人所得税、企业税等项目法律法规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使公民收入的差距得以缩小,其中税收收入可以用作二次财富分配,这对于均衡社会财富分配具有重要作用。此外,税法在促进各地区经济均衡发展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因为税法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此就使社会资本能够更为均衡的在不同区域进行投入,有助于刺激落后区域的市场经济活力,提升其经济发展水平。
(三)政府采购法的维护作用
政府资金的使用与社会发展和整体利益维护紧密联系,除了财政投入外,政府采购中资金的使用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政府采购的规范合理能够有效刺激当地中小企业、民族品牌与本土产业的发展,带动当地经济水平的提升,从而更好地维护当地社会整体利益。基于此,我国经济法中诞生出了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不但对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规范,有助于政府节约资金,更有助于加强政府与当地市场主体之间的联系,使政府采购资金能够更加有效的运用到本土经济发展中。因此,政府采购法对促进社会公平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
三、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作用得以提升的现实路径
(一)加强经济法立法力度
社会整体利益的有效维护是我国社会得以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以国家必须重视经济法的立法工作。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经济领域的立法已经越来越完善,但由于我国社会发展变化速度较快,市场经济体制也处于不断深化过程中,所以经济法也必须紧跟社会发展步伐而不断进行调整完善,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中各项新需求,使社会整体利益得到长期维护。对此,国家应该认清形势,循序渐进、由点及面的不断加大立法力度,针对当前社会经济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然后从立法层面加以解决,以不断完善我国的经济法律。此外,在经济法立法中必须要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这一核心,以确保经济法能够始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据重要位置,并彰显出应有的主导效能。
(二)加大经济法宣传力度
由于不同法律的具体管辖范围和适用准则不一,所以并非所有法律都能够直接反映出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人们也就无法有效理解法律的意图。目前,我国的法律主要以政策基准和裁判规则作为法律准则的两种基本形式,其中政策基准能够直接体现政府在社会整体利益维护上的法律化,如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就是此类,其直接规定了社会利益维护与社会公共利益调节的相关内容。但我国更多的法律则为第二种形式,其法律条文中并未直接体现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对此,政府必须在未来不断强化经济法基本选择宣示工作,将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加以宣传强调,从而使公民能够更加准确的理解我国经济法,认同经济法,进而在社会活动中自觉的以经济法为准绳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三)增强经济法的经济调节效能
通过分析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作用可以发现经济法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方面更多是依靠宏观调控模式来实现。经济法中的财务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都能够对社会资本给予相应引导,使社会经济朝着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方向发展。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环境越发复杂,加之国际上经济竞争的日渐激烈,使得我国经济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在此情况下,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作用的发挥就需要通过不断增强其经济调节效能来实现,使经济法能够为市场经济中供求关系变化提供长期保障,在确保供求平衡的情况下助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葛蕾.新时期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J].法制博览,2019(13):215-216.
[2]劉畅,白雯.论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方式[J].山西农经,2019(03):32+40.
[3]王薪其.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途径[J].纳税,2018,12(32):227.
关键词:经济法;社会整体利益;市场经济;经济发展;税法
一、社会整体利益及其基本特征
社会整体利益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其涵盖了社会中所有的合法利益,如国家利益、个人利益、集体利益都属于该范畴。从社会价值角度看,社会整体利益是个体利益保护与限制的一种矛盾的结合体,但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矛盾,而是一种辩证统一。对个体利益的限制是为了维护更多人的合法利益,而维护社会上所有人的合法利益则会对个人利益形成保护。因此个体利益保护与个体利益限制虽然行为模式相反,但实际目标相同,所以两种行为有效结合就构成了社会整体利益。在社会中,任何人都不能为了满足个人利益而破坏整体利益,所以对个人利益的必要限制是在所难免的。
要分析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作用,需要从经济法角度准确把握社会整体利益的基本体征,如此方能针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特征对经济法进行调整完善。具体而言,经济法角度社会整体利益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社会性。社会整体利益面向的是整个社会,所以社会性是其重要特点。经济法作用于社会整体利益就是要以法律形式解决整个社会上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因此挖掘社会整体利益的社会性对经济立法与执法都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同时也有助于更好的彰显经济法效能。
二是公共性。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共性主要反映在共享性、共有性以及共同性上。这是因为社会公共领域内的所有内容其面向的对象都是社会中大多数人,所以社会公共性的达成就意味着社会中多数人的利益被有效保障,而个别人的利益则遭到限制。经济法作为一种公共法律政策,其也必然需要遵循这一特点。
三是整体性。社会整体利益强调整体性,这是社会得以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这种整体性主要指在维护整体利益中应将整个社会视为一个整体,绝不能因为多数人利益而故意牺牲少数人利益,相反,应该在社会竞争中保证失败一方仍能在社会中生存与存在,并具备基本的人身自由与人权。从这一角度看,经济法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中也一定要尽可能将损害控制在最小,以保证社会利益的整体性。
四是长期性。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是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一致的。在短期经济发展中难免会在社会中引发一些矛盾风险而给社会整体利益造成损害,所以社会整体利益的长期性就要求经济法必须围绕社会经济长期发展目标来维持当前社会经济的稳定,以保障当前社会整体利益,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作用
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作用是多方面的,且每种法律所起到的作用也各不相同。
(一)预算法的维护作用
预算法是经济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对国家财政投入中资金的调配与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因此预算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作用就体现在以法律形式对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完善,从而实现国家财政资金在缩小区域社会发展差异方面的重要功能。目前我国预算法主要是针对基础建设中医疗、教育等领域预算的修改完善来将超出财政收入的部分转移至发展落后区域,以使落后区域群众的利益得到维护。
(二)税法的维护作用
社会整体利益失衡的主要因素之一就在于收入差距过大,因此需要相应的法律来对社会收入分配加以调节,以缩小这种差距。经济法中的税法就是通过税收法律手段来均衡社会分配的一项重要法律。税法通过对我国个人所得税、企业税等项目法律法规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使公民收入的差距得以缩小,其中税收收入可以用作二次财富分配,这对于均衡社会财富分配具有重要作用。此外,税法在促进各地区经济均衡发展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因为税法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此就使社会资本能够更为均衡的在不同区域进行投入,有助于刺激落后区域的市场经济活力,提升其经济发展水平。
(三)政府采购法的维护作用
政府资金的使用与社会发展和整体利益维护紧密联系,除了财政投入外,政府采购中资金的使用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政府采购的规范合理能够有效刺激当地中小企业、民族品牌与本土产业的发展,带动当地经济水平的提升,从而更好地维护当地社会整体利益。基于此,我国经济法中诞生出了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不但对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规范,有助于政府节约资金,更有助于加强政府与当地市场主体之间的联系,使政府采购资金能够更加有效的运用到本土经济发展中。因此,政府采购法对促进社会公平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
三、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作用得以提升的现实路径
(一)加强经济法立法力度
社会整体利益的有效维护是我国社会得以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以国家必须重视经济法的立法工作。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经济领域的立法已经越来越完善,但由于我国社会发展变化速度较快,市场经济体制也处于不断深化过程中,所以经济法也必须紧跟社会发展步伐而不断进行调整完善,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中各项新需求,使社会整体利益得到长期维护。对此,国家应该认清形势,循序渐进、由点及面的不断加大立法力度,针对当前社会经济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然后从立法层面加以解决,以不断完善我国的经济法律。此外,在经济法立法中必须要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这一核心,以确保经济法能够始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据重要位置,并彰显出应有的主导效能。
(二)加大经济法宣传力度
由于不同法律的具体管辖范围和适用准则不一,所以并非所有法律都能够直接反映出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人们也就无法有效理解法律的意图。目前,我国的法律主要以政策基准和裁判规则作为法律准则的两种基本形式,其中政策基准能够直接体现政府在社会整体利益维护上的法律化,如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就是此类,其直接规定了社会利益维护与社会公共利益调节的相关内容。但我国更多的法律则为第二种形式,其法律条文中并未直接体现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对此,政府必须在未来不断强化经济法基本选择宣示工作,将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加以宣传强调,从而使公民能够更加准确的理解我国经济法,认同经济法,进而在社会活动中自觉的以经济法为准绳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三)增强经济法的经济调节效能
通过分析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作用可以发现经济法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方面更多是依靠宏观调控模式来实现。经济法中的财务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都能够对社会资本给予相应引导,使社会经济朝着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方向发展。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环境越发复杂,加之国际上经济竞争的日渐激烈,使得我国经济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在此情况下,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作用的发挥就需要通过不断增强其经济调节效能来实现,使经济法能够为市场经济中供求关系变化提供长期保障,在确保供求平衡的情况下助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葛蕾.新时期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J].法制博览,2019(13):215-216.
[2]劉畅,白雯.论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方式[J].山西农经,2019(03):32+40.
[3]王薪其.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途径[J].纳税,2018,12(3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