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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规程》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性质、组织设置、成员的任职条件和终止条件、回避制度等作了详细规定;规范了监督内容,把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作为主要内容;制定了具体的监督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