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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2016]20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园区管委会:当前我市已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确保全市今冬明春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现就做好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