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5月1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开展应急安全常识宣传普及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广西结合当地防灾减灾救灾实际,将应急安全常识范围重点界定为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其他应急安全常识等4个类别。《决定》共18条,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宣传普及范围、组织领导、总体要求、宣传普及载体和形式及群体、经费保障等内容,明确了推动广西应急安全常识宣传普及的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