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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沃金一生的法哲学思想可分早、中、后三个阶段:早期侧重于法律应用层面,中期开始转向法律哲学问题,到了后期就逐渐深入到政治和道德哲学的研究。其思想始终贯穿着"争、法、诚"的主题与精神。中国学界对德沃金的关注也是随着德沃金思想的逐步引进而演变的:起先关注是德沃金早期的较为浅层的权利论,之后对德沃金中期的更为成熟复杂的司法解释论关注更多,再到后面则探讨德沃金较为艰深的政治道德哲学。未来或将迎来德沃金热的第四大主题——价值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