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政策建议

来源 :中国经贸导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xcalibu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8年12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不懈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主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国范围逐步形成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实现了“非禁即入”。据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排名2018年为78位、2019年为46位,2020年上升到第31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改革成效不断显现。但在市场准入环节,当前还存在一些隐性的壁垒和门槛,“准入不准营”的现象在个别行业、领域仍然存在。本文深入分析了“负面清单制度”的发展历程、意义和问题,从研究角度提出几项政策建议。
  一、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发展历程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起步、试点、实施,再到深入推进,经历了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
  (一)起步探索阶段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让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这是“市场准入”概念正式提出。2014 年 6 月,國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 号)要求“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定义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概念内涵。
  (二)试点试验阶段
  2015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全面部署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配套措施,并决定12月起在部分省份进行试点。2016 年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包括禁止准入类 96 项、限制准入类 232 项,初步列明了在我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部署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开展试点,2017年试点又增加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5省市。这一制度正式从改革政策走向了实操落地。试点地区“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市场准入制度环境、行政管理效率、投资便利程度得到极大的改善,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与此同时,试点中也发现了清单“边界不够明晰、使用不够方便”等问题,需进一步修订完善。
  (三)全面实施阶段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前期试点试验阶段基础上,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和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分别对上年度的清单进行了修订,减少了部分事项,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形成清单2019年版和2020年版,做到了“与时俱进”和“及时更新”。新版清单更加有利于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更加有利形成公平竞争、高效规范的统一市场。
  (四)深入推进阶段
  2018年4月,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支持海南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促进生产要素更加自由、更加便利地流动,在全面实施的基础上,202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2021〕479号),在医药卫生、金融、文化、教育及商业航天、民用航空、体育、种业等其他重点领域,进一步放宽海南全岛的市场准入,助力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这不仅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的具体举措,更是更加深入推进负面清单制度、在重点领域破局的创新举措。
  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制度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改革创新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将普遍惠及内外资企业。一是降低了外商在国内投资面临的政策不确定性,有效激发了外商在国内投资的积极性,丰富了产品和服务供给。二是提高了内资企业的竞争意识和生产效率,通过“赛马”督促内资企业提升创新力和竞争力。三是解决了国内消费者的各类产品需求,带动了国内就业,增加了税收收入。四是为国际资本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和投资机遇,激发了市场活力。这一举措,有利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利于形成互惠互利、合作共赢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调整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要抓手,是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
  与常见“红名单”“正面清单”相比,负面清单是一种更开放、更包容、更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推进实施,一方面赋予市场主体更多的主动权和自主权,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供更大空间,有利于形成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另一方面政府作用的职责边界更加清晰,有利于收缩政府审批范围、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效能,避免政府干预过多,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造了条件。这一制度解决了市场准入开放性、公平性、透明度不足,以及准入管理程序复杂等问题,能够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合力。
  (三)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要措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内容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一是有利于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二是清晰表明了市场准入的“ 红线”,能够赋予市场主体更多主动权,能够有效压缩政府在市场准入中的“剩余决定权”,形成更加科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有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变革。三是有利于推动相关审批体制、投资体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改革,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2018年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至今,制度成效显著。考虑到这是新事物,没有可供借鉴的成熟国际经验,虽在2019年、2020年两次修订清单,与最初相比清单已有很大改进,但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市场主体也在不断创新发展,清单难免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等技术性的问题。
  (一)可能存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清单事项
  近些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国行政审批事项已大幅缩减,但列入清单的具体措施条目依然较多。虽然这些措施都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但也有条目与当前的技术工艺迭代、产业调整升级、市场发展阶段不相适应,有可能会出现部分清单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风险。例如,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约车行业的准入该如何管理,各地存在不尽相同的模式和做法。
  (二)可能存在“单外有单”的市场准入审批事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逐步形成、不断完善。后续不应再有“单外有单”等情况。但我国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资源要素禀赋各异,不排除某些地方仍存在“单外审批”的情况。全覆盖监管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清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三)清单与相关法规和目录的关系未完全理顺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对负面清单制度赋权不够,法律位阶过低,目前仍然处于从属或被动的地位。二是清单事项与地方法律法规的衔接不够顺畅,各地区间的差异化现状削弱了清单事项的执行力度。
  (四)清单全面实施的配套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前置审批、事前审批等市场监管方式,形成了重审批、弱监管的客观现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实施取消了一些前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但目前的监管体系仍需加强:一是监管体制分割,监管队伍的数量和质量与新时代监管要求还有差距,监管的覆盖度和力度都需要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比较分散,难以为监管赋能。三是地方和基层监管能力差距较大,跨部门、跨层级的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建设仍需强化。
  四、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建议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需要在总结试点、全面实施基础上,通盘考虑,长远设计,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完善综合配套政策,久久为功推动“非禁即入”的普遍落实,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一)持续完善动态调整和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清单调整的频次、方式和流程。建议根据“十四五”规划进展、改革总体进展、经济结构调整、法律法规修订等实际,适时调整清单内容。
  二是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及时面向社会征求清单事项的意见。清单事项的增、删、改,要在跨部门议事协调基础上,委托第三方评估,力求清单更加规范、科学、完备。
  (二)不断强化事中事后全面综合性监管
  一是提高事中事后監管效能。整合和充实监管力量,将事中事后监管与实施负面清单捆绑起来,实现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的衔接和统一。同时发挥社会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化监管,实现社会协同共治。
  二是优化完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以政务流程再造为重点,完善事中事后、综合性、全流程监管,确保负面清单“发得出、管得住”。改过去的“一家监管”为“多家齐管”,提高监管效能,培养监管人员的复合监管能力。对改为备案的行政审批,制定和完善备案全流程管理办法。强化承诺后的监管举措。在实行“双告知”“双随机”的基础上,形成闭环监管。
  (三)统筹衔接清单事项与行政审批事项
  健全清单实施的配套机制。先试点试用、后全面推开的方式,推进负面清单与行政审批清单的对接和衔接,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中对市场主体投资经营准入性管理措施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实施联动。完善清单事项编码体系。参照行政审批管理事项的规则和标准,建立与行政审批管理事项相匹配的清单事项映射关系,避免产生“两张皮”问题。
  (四)配套建立科学有效的履职监督机制
  制定政府“权力清单”。在用负面清单管理市场的同时,也要对政府行政进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政府职权在阳光下接受监督,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出台政府责任清单。政府监管若不到位,将影响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防止规避责任、弱化监管,应制定政府责任清单,明确政府部门职责范围,接受社会监督。避免企业办事碰到“闭门羹”“踢皮球”等现象,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
  (五)努力增强负面清单制度的法律保障
  提高负面清单制度法律位阶。负面清单不仅仅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的“合集”“索引”“目录”,而是自身就是具有独立地位的法律,建议制定《市场准入法》或《市场准入条例》,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要求,优化制度实施的法律环境,保障负面清单制度的权威性。同时做好现行法律规章立、改、废、释工作。
  (李金贵,国家信息中心工程师。刘吉超,国家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员)
其他文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1〕12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充分考虑了黄河流域实际情况,提出了“十四五”时期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具体目标和政策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采取积极举措扎实推进黄河流
期刊
“监管沙盒”是金融监管当局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一个时间和范围有限的模拟测试机制,该机制旨在为金融机构或给金融服务提供相应支撑的非金融机构测试金融创新提供一个“安全空间”.“监管沙盒”基本原理与我国金融试点改革高度一致,有助于实现监管和创新的有机统一,也有助于降低金融创新乱象.我国“监管沙盒”项目实施呈现出项目的 地域分布受到试点的地域分布影响较大,银行类金融机构居主导地位,不同地区相同批次和相同地区不同批次沙盒项目各有侧重,试点项目凸显普惠性等特点.为确保“监管沙盒”稳步推进,应着力构建完善的监管机制、明确
南陵县龙山村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环境整治工程初见成效,经济收入逐年增长,但仍存在乡镇企业偏少,一二三产融合度不高,人才资金缺乏等问题.未来,需要在壮大村集体经济规模,发展旅游业,解决人才、资金等问题方面发力,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济源示范区在探索产城融合,促进城乡共同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产、城、人深度融合方面仍需提升.为破解该难题,示范区立足产业、资源等优势,2018年高标准启动实施了中国白银城项目,将其作为助推产业升级、加快产城深度融合、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前,中国白银城在工业用银的定位和布局相对滞后,原材料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且缺乏自主特色的白银饰品品牌等.未来,需要在顶层设计、品牌建设、宣传营销、保障机制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提升白银产业的创新力、影响力和竞争力,以便与全国最大最具特色的白银城的定位相匹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健康中国”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启了我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尤其是面对这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社会各界对生命科学的重视、对生物技术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对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的紧迫性都达到了空前高度。研究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以下简称“济南医学中心”)健康产业创新发展路径,可以为我国医疗健康
期刊
一、共抓大保护取得新进展   沿黄省(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共抓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生态保护空间初步划定,生态保护修复有力推进。据初步统计,沿黄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山东6省(区)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约105万平方公里,占6省(区)面积的约4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期刊
智能制造是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并应用于制造业,实现生产过程智能化、产品智能化以及服务智能化。智能制造需要在自动化技术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和智能化。智能制造已经成为国家的工业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为了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制造强国建设,要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制造业快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智能制造是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的着力点,是制造业转型
期刊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政府应当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正式推行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我国当前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还不够系统完善,没有发挥出明显的激励约束作用,没有充分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有利于更好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加快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体系建设,稳定垃圾处理的财政收入来源
期刊
我国2020年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广西应积极抓住产业链重构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机遇,重新思考产业链布局的新方向,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当前,广西工业转型升级面临全球产业链重构、智能制造统领产业转型升级、“首位城市”引领经济发展、以东盟国家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快速发展等机遇,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从打造中国—东盟产业链新枢纽;加强区域间产业合作,整合区内产业链;陆海新通道促进广西工业产业集群发展和推进智能制造,以引领广西工业转型升级.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关键的生产要素。数据治理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个人隐私、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世界范围内,各国纷纷立足本国实际和发展诉求,探索形成了各有侧重的治理模式,竭力保障关键数据安全,充分捍卫国家数据主权。现阶段,建议从适应我国发展需要角度考虑,综合权衡数据要素流通的效益和治理成本,借鉴欧盟、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治理理念和典型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强化完善顶层设计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