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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传统的安全观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安全工作的重点已经由事后调查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为事前预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引起政府、学者的广泛关注。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土作的决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都对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分级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首先要进行合理的辨识,然后才可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