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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工商银行等39家商业银行对非金融机构法人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这就意味着,作为我国经济运行微观主体的企业从此便可以通过债券结算代理银行进入银行问债券市场.毫无疑问,这一规定对于打破企业传统的投融资模式和开拓新的投融资渠道,对于扩大银企之间的合作范围和建立新型的银企伙伴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