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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拥堵问题逐渐成为困扰各大城市的难题。交通拥堵引发了诸如事情延误、时间损失、环境污染和能源浪费等一系列后果,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构成了巨大干扰,如何破解城市交通拥堵困局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
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成因分析
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使城市人口大量增加
城市问题,从本质上说,是城市中的人与物的互相作用下所产生的结构性的或非结构性的社会问题。具体就城市交通问题而言,则是城市中的“人—车—路”互相作用所产生的不协调或曰冲突的结果。众所周知,城市化水平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是城市人口数量的增加。城市人口数量的陡增使得城市各种资源利用产生紧张,原有的城市交通资源不能满足增加的人口的出行需求,交通拥堵问题自然也就产生了。交通拥堵是城市化发展的一种派生物,不仅仅是交通系统自身的问题。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但城市的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却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使得我们国家的交通拥堵问题较之外国显得更为严重。
城市缺乏长远规划或规划不合理不科学
要建设好城市,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来进行建设。我国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市政规划比较短视,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就进行建设。常常是一条道路刚刚修好没几年,由于不能承载过多的交通流量被迫重修加宽。此外,城市建设重视地面建设,而城市地下排水系统却被有意无意忽视,造成城市内涝。从城市的整体布局来看,合理的城市规划应该有几个分散的城市中心组成,人们可以就近完成各种事务,减少城市内部的远距离出行,这样就可以有效舒缓城市交通压力。但是我国的城市布局受历史因素影响较深,经常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商场甚至重要工业都置于城市中心,人们日常办事、上学上班都要从城市四周向城市中心集中,从而加重交通压力。
我国交通工具的使用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私人轿车的使用量猛增,而公共交通工具比较优势不明显,相对萎缩。这里面涉及大量的利益纠葛,轿车成为主导交通工具,表面上是人们自主选择的过程,实际上,商人和政府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郑也夫称之为“锁定”的过程。从某种程度上说,私人交通和公共交通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槽糕的公共交通刺激了私人交通需求,而私人化的交通模式使城市交通系统不堪重负。如果每位公民都这去贪图私人轿车便捷性,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国家又不加以限制引导,那么对于社会整体利益来说,未必就是善的。
人们交通文明意识淡薄和交通运行管理不力
交通文明意识单薄主要指行人和机动车驾驶者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个问题在我国早已司空见惯。人们违反交通规则与交通管理不力是联系在一起的,在我国,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处罚较轻或者说交管部门根本就未予重视。人们之所以敢于为恶,除了国民自身观念和素质外,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立法者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违法违规成本过低或者没有任何代价时,那么规则就失去它存在的价值,任意践踏规则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自然道路拥堵也便成为家常便饭。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对策
政府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工作
道路的施工应由政府做好统筹规划,道路交通建设涉及到多个部门,单靠交通部门根本无法根除交通拥堵的顽疾,因此交管部门、市政建设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等应进行密切合作。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地下管线建设与道路建设尽可能同步进行,各部门通过协商沟通合理排定各地下管线建设时序,减少各类地下管线交叉施工的矛盾,避免多次将路挖开。除了加强相关的立法外,更主要的是加强执行力,这需要城市规划决策者要有大局意识,改革政出多门的传统管理体制。
交通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做好交通规划需要以更为宏大的视野对城市整体进行规划布局。应本着科学的精神和长远的眼光,对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进行优化调整, 改变中心区超强度开发和无序蔓延扩展的状况,合理疏散中心区功能,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压力,使城市结构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
优化交通工具的使用结构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要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政府要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发达便捷的公交系统;支持公共交通设备的更新,提高司乘人员的素质,使乘客有更好的乘车体验;大力发展巴士快速公交系统和轨道交通,提高公共交通的正点率和运行效率,并要保证这些公交系统拥有自己的专用路网和优先权;加强和完善综合性枢纽站、换乘站建设,合理分配交通运力,尽可能减少因等公交的人数过多而造成的交通拥堵。
合理引导私人轿车的发展,促使人们选择理性合理的出行方式。我国如果对私人轿车发展听之任之,当车主们抱怨路况拥堵的时候又去修路,这是很不明智的,毕竟,修路的速度可能赶不上私人轿车增加的速度。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解决要实现从“以车为本”到“以人为本”的转变,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平均分配路权和实现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私人轿车的使用与人们的观念也有关,当私人轿车被赋予身份地位等意义的时候,即使是选用步行或公交方式出行较为合适的情况下,人们也会自驾车。从现实角度讲,可以建立税费制度进行引导,要按照谁使用谁交费的原则,提高私人轿车的使用成本,对公共资源的占有要通过市场做出补偿。比如,提高车辆首次登记税、车辆牌照费及燃油税;在高速公路、市区道路,特别是繁华的中心商业区等处,收取更高的行驶费和停车费等。
具体制度和技术层面的治堵措施
要加强交通管理力度,确立国家交通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于机动车飙车、抢道、占道、醉驾、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较之于国外,中国对交通违规惩罚偏轻,常常是罚款扣分了事,但这种惩罚对于很多车主来说,不足以起到教育和威慑作用,必须加大其违法违规成本。在许多人眼里,行人和非机动车是交通关系中的弱势群体,应该保护和宽容。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规行为,在很多时候造成的危害并不亚于机动车所造成的危害。因此,对行人和机动车也要加强管理,建立违规惩罚的具体细则,并要严格执行,让遵守交通规则真正得到有力贯彻和落实。高素质的国民有的时候就是在强大的制度约束力下产生的。此外,建立和完善错时上下班、单双号限行和收取交通拥堵费等制度措施也是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可以选择的路径。
在技术层面,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利用现代科技的力量治理交通拥堵。比如采用先进的“信号灯控制系统”、“车辆限速系统"、“车密度分布计算系统”、“交通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等等。通过对城市道路的视频监控、主要路口人和车的流量控制、对紧急事故及时高效处置和路况信息的及时发布等措施,增强路网通过能力,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是世界各国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普遍面临的问题,但由于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外加过去城市规划遗留的弊端,这个问题在我国更为严峻。缓解交通拥堵是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必然前提。城市交通拥堵的治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既着眼于近期具体措施的落实,又要对城市进行通盘的考虑和长远的规划,还要使国民逐步树立环保出行、交通文明等观念。我国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不是一朝一夕或轻而易举能够解决的,需要政府和民众密切配合,共同为城市交通的顺畅做大量扎实的工作。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成因分析
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使城市人口大量增加
城市问题,从本质上说,是城市中的人与物的互相作用下所产生的结构性的或非结构性的社会问题。具体就城市交通问题而言,则是城市中的“人—车—路”互相作用所产生的不协调或曰冲突的结果。众所周知,城市化水平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是城市人口数量的增加。城市人口数量的陡增使得城市各种资源利用产生紧张,原有的城市交通资源不能满足增加的人口的出行需求,交通拥堵问题自然也就产生了。交通拥堵是城市化发展的一种派生物,不仅仅是交通系统自身的问题。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但城市的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却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使得我们国家的交通拥堵问题较之外国显得更为严重。
城市缺乏长远规划或规划不合理不科学
要建设好城市,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来进行建设。我国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市政规划比较短视,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就进行建设。常常是一条道路刚刚修好没几年,由于不能承载过多的交通流量被迫重修加宽。此外,城市建设重视地面建设,而城市地下排水系统却被有意无意忽视,造成城市内涝。从城市的整体布局来看,合理的城市规划应该有几个分散的城市中心组成,人们可以就近完成各种事务,减少城市内部的远距离出行,这样就可以有效舒缓城市交通压力。但是我国的城市布局受历史因素影响较深,经常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商场甚至重要工业都置于城市中心,人们日常办事、上学上班都要从城市四周向城市中心集中,从而加重交通压力。
我国交通工具的使用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私人轿车的使用量猛增,而公共交通工具比较优势不明显,相对萎缩。这里面涉及大量的利益纠葛,轿车成为主导交通工具,表面上是人们自主选择的过程,实际上,商人和政府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郑也夫称之为“锁定”的过程。从某种程度上说,私人交通和公共交通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槽糕的公共交通刺激了私人交通需求,而私人化的交通模式使城市交通系统不堪重负。如果每位公民都这去贪图私人轿车便捷性,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国家又不加以限制引导,那么对于社会整体利益来说,未必就是善的。
人们交通文明意识淡薄和交通运行管理不力
交通文明意识单薄主要指行人和机动车驾驶者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个问题在我国早已司空见惯。人们违反交通规则与交通管理不力是联系在一起的,在我国,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处罚较轻或者说交管部门根本就未予重视。人们之所以敢于为恶,除了国民自身观念和素质外,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立法者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违法违规成本过低或者没有任何代价时,那么规则就失去它存在的价值,任意践踏规则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自然道路拥堵也便成为家常便饭。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对策
政府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工作
道路的施工应由政府做好统筹规划,道路交通建设涉及到多个部门,单靠交通部门根本无法根除交通拥堵的顽疾,因此交管部门、市政建设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等应进行密切合作。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地下管线建设与道路建设尽可能同步进行,各部门通过协商沟通合理排定各地下管线建设时序,减少各类地下管线交叉施工的矛盾,避免多次将路挖开。除了加强相关的立法外,更主要的是加强执行力,这需要城市规划决策者要有大局意识,改革政出多门的传统管理体制。
交通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做好交通规划需要以更为宏大的视野对城市整体进行规划布局。应本着科学的精神和长远的眼光,对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进行优化调整, 改变中心区超强度开发和无序蔓延扩展的状况,合理疏散中心区功能,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压力,使城市结构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
优化交通工具的使用结构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要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政府要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发达便捷的公交系统;支持公共交通设备的更新,提高司乘人员的素质,使乘客有更好的乘车体验;大力发展巴士快速公交系统和轨道交通,提高公共交通的正点率和运行效率,并要保证这些公交系统拥有自己的专用路网和优先权;加强和完善综合性枢纽站、换乘站建设,合理分配交通运力,尽可能减少因等公交的人数过多而造成的交通拥堵。
合理引导私人轿车的发展,促使人们选择理性合理的出行方式。我国如果对私人轿车发展听之任之,当车主们抱怨路况拥堵的时候又去修路,这是很不明智的,毕竟,修路的速度可能赶不上私人轿车增加的速度。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解决要实现从“以车为本”到“以人为本”的转变,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平均分配路权和实现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私人轿车的使用与人们的观念也有关,当私人轿车被赋予身份地位等意义的时候,即使是选用步行或公交方式出行较为合适的情况下,人们也会自驾车。从现实角度讲,可以建立税费制度进行引导,要按照谁使用谁交费的原则,提高私人轿车的使用成本,对公共资源的占有要通过市场做出补偿。比如,提高车辆首次登记税、车辆牌照费及燃油税;在高速公路、市区道路,特别是繁华的中心商业区等处,收取更高的行驶费和停车费等。
具体制度和技术层面的治堵措施
要加强交通管理力度,确立国家交通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于机动车飙车、抢道、占道、醉驾、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较之于国外,中国对交通违规惩罚偏轻,常常是罚款扣分了事,但这种惩罚对于很多车主来说,不足以起到教育和威慑作用,必须加大其违法违规成本。在许多人眼里,行人和非机动车是交通关系中的弱势群体,应该保护和宽容。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规行为,在很多时候造成的危害并不亚于机动车所造成的危害。因此,对行人和机动车也要加强管理,建立违规惩罚的具体细则,并要严格执行,让遵守交通规则真正得到有力贯彻和落实。高素质的国民有的时候就是在强大的制度约束力下产生的。此外,建立和完善错时上下班、单双号限行和收取交通拥堵费等制度措施也是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可以选择的路径。
在技术层面,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利用现代科技的力量治理交通拥堵。比如采用先进的“信号灯控制系统”、“车辆限速系统"、“车密度分布计算系统”、“交通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等等。通过对城市道路的视频监控、主要路口人和车的流量控制、对紧急事故及时高效处置和路况信息的及时发布等措施,增强路网通过能力,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是世界各国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普遍面临的问题,但由于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外加过去城市规划遗留的弊端,这个问题在我国更为严峻。缓解交通拥堵是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必然前提。城市交通拥堵的治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既着眼于近期具体措施的落实,又要对城市进行通盘的考虑和长远的规划,还要使国民逐步树立环保出行、交通文明等观念。我国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不是一朝一夕或轻而易举能够解决的,需要政府和民众密切配合,共同为城市交通的顺畅做大量扎实的工作。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