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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依法保障和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的待遇,根据国家、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实施绩效工资。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实施中,碰到了一些问题。笔者针对这些问题,提几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