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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由中心镇转变为小城市后,因生计方式、邻里关系、观念心态、规则意识等文化要素的重构,以及社区居民身份意识、公共参与精神等主体性动力的不足与文化渗透性动力的缺失,使得社区陷入治理的困境。如何通过集聚后居民的新身份认同和社区认知来形成一个自治共同体和社会生活文化共同体,成为当前小城市社区治理的现实挑战。本文以首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崇福镇为例,描述并分析其小城市社区文化重构所经历的过程,通过考察这一过程,探讨如何能从社区文化与社区治理模式相适的视角,构建出科学合理的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与路径。
[关键词] 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文化重构;改革
[基金项目] 浙江省委党校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第十七批规划课题《文化重构视角下小城市社区治理研 究》(ZX17095)
[作者简介] 张佳慧(1988—),女,江西上饶人,中共嘉兴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为政府治理创新、网络舆情。
[中图分类号] C912.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198X(2017)09-0028-07 [收稿日期] 2017-05-19
2010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大力扶持一批基础好、潜力大、区位优的中心镇城市化,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城市化发展新道路。然而,中心镇转变为小城市并非简单的区域或规模的扩张,而是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社会结构的分化和社会价值观的变迁。社区作为社会变迁的主要载体,正日益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区、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各种利益关系的交织处。与大中城市相比,小城市则表现出更为强烈的社区色彩。在这一由“化地”向“化人”转变的过程中,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社区的多元文化之间不断地在相互碰撞与融合,小城市社区的文化也伴随着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而变迁,并且还会涉及观念心态、规则意识、生活习惯、邻里关系等一系列文化要素的重构。而为保持文化适应过程的顺利进行,旧有的文化要素搭配被拆散后必然会产生新的搭配,最后形成其自身特有的社区文化。[1](P69)
任何社区治理的模式、举措、手段要达到目标,最终都要借助社区居民的思想和行为来实现,而对社区居民思想和行为产生最深刻、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该社区的文化,任何与其文化相冲突的社区治理的模式和路径,都不可能达到治理的预期目标。因此,只有从文化重构的视角,才能为小城市社区治理探索出科学合理的模式与路径。基于此,本文选取了浙江省首批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之一的桐乡市崇福镇,描述其在由中心镇向小城市转变的过程中社区文化重构状况,通过考察这一过程,探讨如何能构建出与其文化相适的社区治理模式。期望通过对崇福镇的实证研究,能为类似的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一、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概述
本文所研究的小城市是特指一批由人口规模大、经济实力强、公共服务设施全的特大镇发展而来的“浙江模式”以及类似“浙江模式”的小城市。作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探索培育的一种新型模式,在保留镇级建制不变的前提下,这类小城市被赋予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因此它们既不同于半农半商的小城镇,也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以纯工商业为主的二三线中小城市。而小城市社区是以非农业经济活动人口为主体的社区,发展规模小,集中程度低。从人口特征来看,社区人口流动性大、异质性强,且外来人口比重上升;从组织特征来看,社区居民间异质性互动明显;从文化特征来看,社区的文化价值体系兼具传统型和现代性特征,社区文化特色差异较大。而无论从各方面因素来看,小城市社区都既具有与城市社区相异的特点,又与周围的小城镇社区甚至农村社区保持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共同的文化是一个社区的灵魂,是一个社区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基础。[2]对于社区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所探讨的是广义的社区文化,它是指特定区域内的群体在长期的共同生产生活与互动交往中,创造形成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等文化现象的总和,它能有效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
小城市是由乡而城、由镇而市,这是一个质变的过程,经济的发展是其质变的基础,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商业社会跃进,伴随而来的是上层建筑,特别是意识形态核心的文化重构。崇福小城市文化是本区域内多种原生态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一是根植于集镇原居民的小镇文化;二是根植于本地农民生活,并伴随着农民迁居而来的乡土文化;三是随着外来农民工的大量涌入和集聚,或保持原生态,或成为经多种乡村文化融合后的农民工文化。随着中心镇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旧有的社区文化随着社区的变迁而不断地解体,新的社区文化也会随着居民的旧有认识和社会关系的改变而重新形成。总之,小城市社区正在多种原生态文化融合中,培育其独有的社区共同体文化。
文化融合是一个自然过程,也是观念心态、生活习惯、邻里关系等一系列文化要素的重构。新聚合而成的社区既丧失传统资源,又尚未形成现代市民理念这一文化渗透性动力,因此文化的重构需要借助一种机制来引导和带动,而这种机制很大一部分是靠当地政府、社会、居民等组织和个人积极互动参与来实现的,即具有主动意识及明确目标导向的多元社区治理。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构建必须要与其文化相融合,因为一定区域内的任何社会制度,社区治理的模式、举措要达到目标,最终都要借助社区居民的思想和行为来实现,而对社区居民思想和行为产生最深刻、最大影响的因素,就是该社区的文化,任何社区治理都必须要有文化基础,它对社区治理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和价值,任何与该社区文化相冲突的社区治理的模式和路径,都是不可能达到治理的预期目标的。因此,从社区文化与社区治理模式相適的视角,能为小城市社区治理探索出更为科学合理的模式与路径。
二、实证分析:崇福镇个案考察
崇福镇地处杭嘉湖平原腹地和沪杭苏长三角城市群中心,区域面积100.1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0.3万,新居民5万。作为桐乡市第一大镇,至今已有6000多年文明史和1100多年建镇史,集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吴越文化、古运河文化于一地,文化底蕴十分醇厚。近年来,崇福镇先后被评为“国家小城镇改革示范镇”“浙江省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浙江省中心城镇”“浙江百强乡镇”“中国皮草名城”。自2010年底被列入全省首批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以来,崇福镇以建设“运河古镇·时尚新城”为目标,致力于将自身从一个半农半商的江南小城镇打造成以皮草、轻纺等工商业为主导的新兴宜居小城市。 (一)社区基本情况
目前,崇福镇有崇德、中山、语溪3个社区及26个行政村,按类别可分为新城市社区、城郊社区和城中村社区。近年来崇福镇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尤其是在转变成小城市后,社区人口结构较之前出现几个明显的变化:一是老年人口比例显著攀升;二是小城市社区人口稳步上升,主要是由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商户组成的新居民;三是体制外人员不断增多,大多是个体商户、私营业主和自由职业者。
(二)社区文化重构状况
共同的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是一座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在中心镇城市化的过程中,崇福小城市社区也在多种原生态文化融合中,培育其独有的共同体文化。居住空间的扩张或转移是相对容易的,而居住在其中的人的市民化道路却是漫长的,这不仅仅是社会身份的一种转变,其中更是涉及观念心态、规则意识、生活习惯、邻里关系等一系列文化要素的重构。
生计方式的转变。崇福被列为小城市试点后,城市近郊的大片区域也被纳入到城市的项目规划中,城郊村由此变为城中村,但由于试点镇仍保留原镇级建制不变,因而从体制上来说并没有多大改变。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入,政府开始对城中村进行改造,一种方式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房屋,让原来的城中村居民搬迁至政府集资建立的公寓式安置房小区,并给予他们一次性征地补偿,以推动更多的农民进城;另一种是让城中村的居民农转非,这样一来很多原住民只能主动或被动地舍弃固有的农耕生计方式来适应这种变化。而那些搬入城中村社区的失地农民由于缺乏一技之长,很难在新的城市环境中谋得一份满意的工作,新居民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成了社区中最主要的问题。
观念心态的转变。从中心镇变为小城市,快速的社会转型使得原有居民在身份上、价值观上出现认同危机,尤其是那些失去土地和精神之基被连根拔起的农民,在由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观念心态的转变,而这一转变需要历经一个长期且持久的过程。[3](P241)虽然很多社区居民的户口已转为非农户口,但他们大多数人仍将自己看作是农民,特别是那些在田间劳作了一辈子的老人们,而年轻群体也没有小城市社区居民的意识,对城市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都较低。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失地农民是被动城市化的“时间性”效应导致自我认同的转换滞后于物质的搬迁,“空间性”效应带来的强烈的相对剥夺感阻碍了他们自我认同系统的转换。[4]
邻里交往的改变。随着新的社区的实体空间的重构,曾经熟悉的邻里关系因生计方式的转变也开始疏离和陌生,这不仅打破了原有的“熟人社会”的邻里交往模式,更使得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渐断裂。原拆迁村落的居民、其他地区的拆迁户以及外来务工的流动人口组成了一个新居民社区,生活在同一空间中的人们开始通过互动交往而重构新的情感和社会关系。成为非农户社区的新居民们的邻里交往方式也和过去有了很大的改变,一户一门的单元楼代替了以业缘关系为主的居住格局,社区居民的异质化加剧,生活的私密性增强,地理和心理空间阻隔了居民的相互交往,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随意自由地“串门”了。新建的安置房社区虽然继承了原有村落共同体的熟悉关系,但却失去了原有村落共同体那种简单方式交往的亲密关系,居民们都必须接受这一虚体空间结构的重构。
休闲娱乐的改变。文化是一个社区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社区共同体的基础,重塑社区共同体文化的重要方式就是社区内的各类文化活动,即通过社区所提供的文化场所、文化设施和组织丰富的文体娱乐活动来实现。成为小城市试点后,崇福镇加大社区文化建设,通过投资社区文化设施和开展社区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政府每年投入200多万元工作经费,精心组织129支文化队伍,投资建立桐乡市县级设施水平的工人文化宫和体艺馆,把旧厂房改造成篮球场、图书馆等文化场所,在每个社区都设置文化娱乐活动中心,并配有乒乓球室、游泳池、棋牌室、健身房,以满足小城市居民日常休闲娱乐需求。社区文体活动的硬件设施需要政府投资建设,而文化活动的开展则主要依靠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居民的组织及参与。据了解,崇福镇社区居民普遍热衷于扇子舞,自发组成排练队伍,定期组织比赛。通过这些集体活动,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更搭建了一座社区间居民的沟通桥梁,把不同社区的居民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三)小城市社区治理面临的困境
传统的乡镇社区是一种在自然状态下,借助文化传统来实现对社区共同体的自我整合。虽然也不乏行政权力的痕迹,但主要还是因为长期共同居住、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具有共同文化的居住共同体。而转变为小城市后,原集镇社区居民、被征地农民、外来商户及务工人员聚合成为一个新居民社区,由于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使得这个基层自治共同体的治理面临着不同于以往集镇社区、农村社区以及现代城市社区的全新挑战,陷入治理困境状态。
1.社区“半城市化”特征明显
在中心镇城市化的过程中,政府采取农民向城镇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的模式,将农民拆迁安置小区规划在城区周边,相较于原城市社区,新聚合的社区居于边缘地位。而无论是从空间区位、人口构成还是社区运行机制来看,社区都处于一种“半城市化”的过渡阶段。现行的以村民自治为主的传统乡镇社区的治理方式,或是以行政为主导的现代城市社区的多元治理格局,都很难满足这样一个由“熟人社会”解体后而聚合成的“陌生人社会”的新型小城市社区的现实要求,其社区治理的特殊性尤为明显,对其实施治理的难度和成本也会随着聚集空间的边缘化、聚集居住的规模化、聚集人口的异质化而增加。[5]
2.社區居民的社区认同感较低
人的社会心理和文化理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而乡土亲情的丧失、邻里交往的受阻更导致相当一部分原住居民很难真正融入社区生活,不仅对自身的社区主体地位缺乏主人翁意识,更缺少对小城市社区的认同感。社会学和心理学中所说的社区认同感,是社区居民把自己划入某一地域人群集合体的一种心理状态,这种心理既有对自己社区身份的确认,也带有个体的感情色彩,主要包括对社区的投入、喜爱和依恋等感情。[6]由于对新身份缺乏主观上的认同,他们往往会把社区的文化活动看成与自己无关的事务,对社区公共事务及文化活动的关心参与度较低,同时由于无法摆脱农村的生活方式,在社区里还时常会出现乱扔杂物、毁绿种菜,违章搭建等很多与文明城市社区要求不符的现象。 3.社区治理主体的定位模糊
小城市社区不是简单地从农村社区、乡镇社区到城市社区的转型,其治理的特殊性还体现在社区治理主体的自身定位上。在实际中,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并不清晰,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水平有限,却担负过多过重责任。一是表现为治理角色的双重性。居委会既是附属在城乡基层政权组织及其派出机构之下的准下属机构,又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行政化导致其自治功能弱化。二是表现为治理身份的复杂性。居委会既要承担大量政府下派的行政工作以及临时性任务,又因自身人员紧缺,而难以专注于从事和居民自治事务有关的工作,既要充当“政府的腿”,又要做好“居民的头”,陷入两难的处境。
三、文化重构视角下
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改革及路径选择
与大中型城市相比,小城市表现出更为强烈的基层社区共同体色彩,而与现代城市社区不同的是,这个新型的社区是由乡镇人口向小城市人口、乡镇社区向小城市社区集中性迁移、聚合而形成的,如崇福镇即是如此,这一由原集镇居民、拆迁村落农民与外来流动人口组成的小城市虽更具复杂性和文化重构的艰巨性,但其多样性的原生态文化却使其更加贴近于滕尼斯所描述的社区概念1,但是小城市社区要真正成为滕尼斯笔下的拥有共同的社区记忆和社会生活文化共同体2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个差距需要通过与之相适的社区治理模式才能真正实现。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作为当前中国社会一种重要的社区形态,农村新型社区的发展目标,应当是实现“不同的人群在内部必然形成不同的关系样式和组织结构,在外部必然要求不同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的社区治理模式。虽然他说的是农村社区,但对于由乡镇社区演变而来的小城市社区同样具有借鉴意义。
随着中心镇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小城市的人口结构和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支撑传统农村社区、集镇社区治理模式运行的传统文化受到外来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双重解构,各种社区治理乱象不断显现。要解决社区的现实难题及实现社区的“良治”,就要通过强化社区文化共同体来创造文化渗透性动力与主体性动力,发挥基层政府、居(村)委会、社会组织、社区居(村)民等各个社会治理主体的协同性和积极性。近年来,崇福镇结合区域实际,以厘清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力清单”为抓手,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全面实行城市社区工作准入,建立政府与社区的协作关系,激发城市社区的自治活力。同时,借鉴并创新性地运用“以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基础、自治为目标”的社区治理模式,有效地提升了社区治理水平。这其中,涌现出一批富有成效及区域特色的基层实践案例,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及借鉴意义。基于此,在崇福镇社区治理的现有实践与探索的基础之上,笔者拟从文化重构的视角,对未来崇福镇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及路径展开进一步思考:
(一)转变政府职能及合理定位角色,构建良好的政社协作关系
目前崇福镇实行的是在镇政府领导下,以党支部为核心、居(村)委会“两委”为主体、配套组织为补充的社区管理体制。毋庸置疑,地方政府作为社区治理的主体之一,其作用的发挥决定着社区治理的方向和成果。而在社区治理的实际推进过程中,仍存在职能及角色失位现象。要搭建科學合理的社区治理模式,首要的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及合理定位政府角色。政府的核心职能是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而在社区治理的现实中,地方政府往往表现为职能失位,社区治理需要政府转变职能,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服务于社区自治组织。政府可以社区需求为导向,创新传统社区服务模式,尝试探索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模式,即通过从社会组织中购买服务,以解决社区公共产品供不应求、供不合求的矛盾,这样不仅可以扭转政府服务的职能,更有助于使政府在社区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地借助社会组织,壮大社会组织的力量,促进其更快更好地发展,实现社区自治的目标。
政府的角色是社区规划的指导者及社区组织的指导者,其角色定位具体体现在: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构筑社区自治体系和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整合社区所有成员和社区资源的力量,协调社区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化解社区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在新的社区治理结构中,地方政府作为其中的正式组织应当回归自己的位置,在新型的合作关系中恰当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在合理定位政府角色、转变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汇聚社区多方力量及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构建基层政府、居(村)委会、社会组织、社区居(村)民的协作治理模式。
(二)健全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提升基层民主自治水平
在现实生活中,社区居委会作为最重要的社区自治组织,往往都是依附在基层政府的行政体系下的,并且还时常衍生成为党组织的执行机构,社区治理较多地呈现出一种“强政府驱动,居委会执行”的形态,自治性很难得到体现,崇福镇也不例外。[7]调研中发现,由于目前小城市社区与乡镇社区犬牙相错,面临拆迁、农转非以及外来流动人口等一系列问题,崇福镇现有的居委会和村委会两个自治组织已经合并,共同管理社区事务。受访的居委会干部表示,一方面,他们日常的行政事务工作过于繁重,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从事社区内自治事务,同时,由于不少社区居民缺乏对社区概念的认同感,更是增加了居委会工作开展的难度;另一方面,约有三分之一的被访居民称不认识或不熟悉居委会干部,认为与自身日常生活紧密关联的是镇政府,而非居委会。
从崇福镇社区社会组织的现状来看,要搭建一个完善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尚需厘清以下关系:一是基层政府与居委会的关系,二者间应当是一种协调性的关系,而并非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居委会作为最重要的社区自治组织,必须明晰界定它的工作权责,突出它在社区中的自治地位,构建基层政府和居委会相互协作与监督的良好合作关系。二是党组织与居委会的关系,社区党组织是基层民主发展过程中的领导核心,社区的自治更是离不开党的领导,应以党组织为整合资源的载体,充分发挥及优化各级党组织在社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包括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共服务等各个层面,扩大党组织在社区的覆盖面,发挥党员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推动作用。三是要不断完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鼓励居民代表大会、居民议事会、业委会、治保会等自治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8] (三)大力鼓励与扶持社会组织,形成良性的“社区共治”格局
近年来,崇福镇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地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在全镇各类型社区中展开了诸多有益的实践,如崇福社区开展乡贤参事会试点,成立“社区和事佬”工作室、“民生三伯伯”工作站等,一批“乡贤干事”1“社区和事佬”逐渐壮大成为崇福村级治理的新力量,他们为居民谋福利,为邻里矛盾做调解,为社区发展献计献策,有效实现了政务与社区事务间的结合以及城乡基层社会管控与自治间的平衡。同时,新成立了慈善义工队,有医技、退教、老年骑游、癌症康复站及崇德、语溪、中山社区7支队伍及149名义工。义工们大多是长期热心慈善事业的市民,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为居民提供义诊、教育辅导、咨询服务等慈善服务及文艺演出,他们的爱心善举提振了小城市的精气神和软实力。
这些极具当地特色的社会组织极大地降低了社区治理的难度,而对于其中涉及的几个关键要素,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要在体制机制上对社会组织予以支持,建立完善的社会组织进入机制,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准入条件,着力解决社会组织的“进入难”问题;二是要为社会组织的成长壮大和作用发挥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如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资助资金及配套的专项财政支持,加强社会组织人员的能力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化技能;三是搭建综合管理平台,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发展。根据社会组织的性质差异对其采取分类管理,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建立公正公平的考核评估体系及监管机制。总之要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创造良好的多方支持系统,保障他们的协同作用的发挥。
(四)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提升社区居民的认同与归属感
在一个理想的社区共同体中,社区成员对自己生活的社区具有认同与归属感,社区的自我治理才能有效开展,人们才能积极参与社区各类事务和活动,而提高居民的社区认同与归属感的最重要的途径便是加强社区文化建设。[9]新聚合的小城市社区还只是一个基于共同地域的居住共同体,而要使其真正发展成一个社会生活文化共同体和自治共同体,还需借助文化建设来完成这个转化过程,即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来促进邻里间共同参与机制的生成,搭建一种“类熟人社会”关系,从而提升社区凝聚力,最终形成基于社区成员共同的价值观念、文化信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小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应以社区居民为核心,以促进人的全面市民化为宗旨。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应充分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文化需求,提高社区成员的参与度,形成社区文化生活的常态化。社区文化活动想要吸引更多的社区成员参与其中,就必须结合社区成员的实际需求,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多元主题和多样形式的文化活动,如为中老年人举办保健、棋类等方面的讲座,为儿童开办少儿英语、绘画、舞蹈、音乐等各类素质教育班和图书阅览室。同时,还可构建覆盖面广、联动性强的社区文化组织团体,如广场舞文化团体、家庭文化团体、企业文化团体、读书活动团体、科普活动团体等,使社区内所有居民都找到自己感兴趣的文化活动。而在调研中发现,现阶段崇福的社区文化活动还只停留在普通的社区文艺活动层面上,缺乏深层次的社区文化活动。因此,在社区文化活动建设方面,要注重社区文化建设的特色性,充分保留当地的风俗特色,努力发挥地域文化优势,充分挖掘社区内的传统资源与特色文化,创造出高品位的社区文化特色和社区精品文化活动,继续推进“最美崇福人”“崇福水龙节”“文明广场舞大赛”“社区之光文艺汇演”等特色文化活动,定期举办优秀文艺节目进社区和农村文化礼堂巡演等。打造社区特色群众文化队伍,建立群众艺术团队,将社区居民普遍热衷的扇子舞、健身气功等大众化、业余化的社区文化活动向专业化、高层次化的方向发展,形成独特的社区文化品牌。
四、结 语
毋庸置疑,崇福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改革仍然处在其早期探索的成长阶段,它距离拥有共同的社区记忆和社会生活文化共同体的最终目标,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文化重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小城市社区也会因一系列文化要素的重构而逐渐演变为一个新旧文化融合的现代城市社区,这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更为重要的是要在顺应原农村、村镇社区文化重构的城市化进程中培育出社区居民的公共参与意识与自主自治精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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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唐有财,王天夫.社区认同、骨干动员和组织赋权:社区 参与式治理的实现路径[J].中国行政管理,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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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李海金.社区治理中的公共空间:特性、价值与限度[J]. 学习与探索,2016,(6).
[9] 吳晓燕.从文化建设到社区认同:村改居社区的治理[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9).
[责任编校:张立新]
[关键词] 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文化重构;改革
[基金项目] 浙江省委党校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第十七批规划课题《文化重构视角下小城市社区治理研 究》(ZX17095)
[作者简介] 张佳慧(1988—),女,江西上饶人,中共嘉兴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为政府治理创新、网络舆情。
[中图分类号] C912.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198X(2017)09-0028-07 [收稿日期] 2017-05-19
2010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大力扶持一批基础好、潜力大、区位优的中心镇城市化,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城市化发展新道路。然而,中心镇转变为小城市并非简单的区域或规模的扩张,而是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社会结构的分化和社会价值观的变迁。社区作为社会变迁的主要载体,正日益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区、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各种利益关系的交织处。与大中城市相比,小城市则表现出更为强烈的社区色彩。在这一由“化地”向“化人”转变的过程中,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社区的多元文化之间不断地在相互碰撞与融合,小城市社区的文化也伴随着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而变迁,并且还会涉及观念心态、规则意识、生活习惯、邻里关系等一系列文化要素的重构。而为保持文化适应过程的顺利进行,旧有的文化要素搭配被拆散后必然会产生新的搭配,最后形成其自身特有的社区文化。[1](P69)
任何社区治理的模式、举措、手段要达到目标,最终都要借助社区居民的思想和行为来实现,而对社区居民思想和行为产生最深刻、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该社区的文化,任何与其文化相冲突的社区治理的模式和路径,都不可能达到治理的预期目标。因此,只有从文化重构的视角,才能为小城市社区治理探索出科学合理的模式与路径。基于此,本文选取了浙江省首批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之一的桐乡市崇福镇,描述其在由中心镇向小城市转变的过程中社区文化重构状况,通过考察这一过程,探讨如何能构建出与其文化相适的社区治理模式。期望通过对崇福镇的实证研究,能为类似的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一、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概述
本文所研究的小城市是特指一批由人口规模大、经济实力强、公共服务设施全的特大镇发展而来的“浙江模式”以及类似“浙江模式”的小城市。作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探索培育的一种新型模式,在保留镇级建制不变的前提下,这类小城市被赋予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因此它们既不同于半农半商的小城镇,也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以纯工商业为主的二三线中小城市。而小城市社区是以非农业经济活动人口为主体的社区,发展规模小,集中程度低。从人口特征来看,社区人口流动性大、异质性强,且外来人口比重上升;从组织特征来看,社区居民间异质性互动明显;从文化特征来看,社区的文化价值体系兼具传统型和现代性特征,社区文化特色差异较大。而无论从各方面因素来看,小城市社区都既具有与城市社区相异的特点,又与周围的小城镇社区甚至农村社区保持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共同的文化是一个社区的灵魂,是一个社区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基础。[2]对于社区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所探讨的是广义的社区文化,它是指特定区域内的群体在长期的共同生产生活与互动交往中,创造形成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等文化现象的总和,它能有效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
小城市是由乡而城、由镇而市,这是一个质变的过程,经济的发展是其质变的基础,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商业社会跃进,伴随而来的是上层建筑,特别是意识形态核心的文化重构。崇福小城市文化是本区域内多种原生态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一是根植于集镇原居民的小镇文化;二是根植于本地农民生活,并伴随着农民迁居而来的乡土文化;三是随着外来农民工的大量涌入和集聚,或保持原生态,或成为经多种乡村文化融合后的农民工文化。随着中心镇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旧有的社区文化随着社区的变迁而不断地解体,新的社区文化也会随着居民的旧有认识和社会关系的改变而重新形成。总之,小城市社区正在多种原生态文化融合中,培育其独有的社区共同体文化。
文化融合是一个自然过程,也是观念心态、生活习惯、邻里关系等一系列文化要素的重构。新聚合而成的社区既丧失传统资源,又尚未形成现代市民理念这一文化渗透性动力,因此文化的重构需要借助一种机制来引导和带动,而这种机制很大一部分是靠当地政府、社会、居民等组织和个人积极互动参与来实现的,即具有主动意识及明确目标导向的多元社区治理。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构建必须要与其文化相融合,因为一定区域内的任何社会制度,社区治理的模式、举措要达到目标,最终都要借助社区居民的思想和行为来实现,而对社区居民思想和行为产生最深刻、最大影响的因素,就是该社区的文化,任何社区治理都必须要有文化基础,它对社区治理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和价值,任何与该社区文化相冲突的社区治理的模式和路径,都是不可能达到治理的预期目标的。因此,从社区文化与社区治理模式相適的视角,能为小城市社区治理探索出更为科学合理的模式与路径。
二、实证分析:崇福镇个案考察
崇福镇地处杭嘉湖平原腹地和沪杭苏长三角城市群中心,区域面积100.1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0.3万,新居民5万。作为桐乡市第一大镇,至今已有6000多年文明史和1100多年建镇史,集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吴越文化、古运河文化于一地,文化底蕴十分醇厚。近年来,崇福镇先后被评为“国家小城镇改革示范镇”“浙江省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浙江省中心城镇”“浙江百强乡镇”“中国皮草名城”。自2010年底被列入全省首批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以来,崇福镇以建设“运河古镇·时尚新城”为目标,致力于将自身从一个半农半商的江南小城镇打造成以皮草、轻纺等工商业为主导的新兴宜居小城市。 (一)社区基本情况
目前,崇福镇有崇德、中山、语溪3个社区及26个行政村,按类别可分为新城市社区、城郊社区和城中村社区。近年来崇福镇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尤其是在转变成小城市后,社区人口结构较之前出现几个明显的变化:一是老年人口比例显著攀升;二是小城市社区人口稳步上升,主要是由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商户组成的新居民;三是体制外人员不断增多,大多是个体商户、私营业主和自由职业者。
(二)社区文化重构状况
共同的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是一座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在中心镇城市化的过程中,崇福小城市社区也在多种原生态文化融合中,培育其独有的共同体文化。居住空间的扩张或转移是相对容易的,而居住在其中的人的市民化道路却是漫长的,这不仅仅是社会身份的一种转变,其中更是涉及观念心态、规则意识、生活习惯、邻里关系等一系列文化要素的重构。
生计方式的转变。崇福被列为小城市试点后,城市近郊的大片区域也被纳入到城市的项目规划中,城郊村由此变为城中村,但由于试点镇仍保留原镇级建制不变,因而从体制上来说并没有多大改变。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入,政府开始对城中村进行改造,一种方式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房屋,让原来的城中村居民搬迁至政府集资建立的公寓式安置房小区,并给予他们一次性征地补偿,以推动更多的农民进城;另一种是让城中村的居民农转非,这样一来很多原住民只能主动或被动地舍弃固有的农耕生计方式来适应这种变化。而那些搬入城中村社区的失地农民由于缺乏一技之长,很难在新的城市环境中谋得一份满意的工作,新居民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成了社区中最主要的问题。
观念心态的转变。从中心镇变为小城市,快速的社会转型使得原有居民在身份上、价值观上出现认同危机,尤其是那些失去土地和精神之基被连根拔起的农民,在由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观念心态的转变,而这一转变需要历经一个长期且持久的过程。[3](P241)虽然很多社区居民的户口已转为非农户口,但他们大多数人仍将自己看作是农民,特别是那些在田间劳作了一辈子的老人们,而年轻群体也没有小城市社区居民的意识,对城市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都较低。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失地农民是被动城市化的“时间性”效应导致自我认同的转换滞后于物质的搬迁,“空间性”效应带来的强烈的相对剥夺感阻碍了他们自我认同系统的转换。[4]
邻里交往的改变。随着新的社区的实体空间的重构,曾经熟悉的邻里关系因生计方式的转变也开始疏离和陌生,这不仅打破了原有的“熟人社会”的邻里交往模式,更使得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渐断裂。原拆迁村落的居民、其他地区的拆迁户以及外来务工的流动人口组成了一个新居民社区,生活在同一空间中的人们开始通过互动交往而重构新的情感和社会关系。成为非农户社区的新居民们的邻里交往方式也和过去有了很大的改变,一户一门的单元楼代替了以业缘关系为主的居住格局,社区居民的异质化加剧,生活的私密性增强,地理和心理空间阻隔了居民的相互交往,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随意自由地“串门”了。新建的安置房社区虽然继承了原有村落共同体的熟悉关系,但却失去了原有村落共同体那种简单方式交往的亲密关系,居民们都必须接受这一虚体空间结构的重构。
休闲娱乐的改变。文化是一个社区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社区共同体的基础,重塑社区共同体文化的重要方式就是社区内的各类文化活动,即通过社区所提供的文化场所、文化设施和组织丰富的文体娱乐活动来实现。成为小城市试点后,崇福镇加大社区文化建设,通过投资社区文化设施和开展社区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政府每年投入200多万元工作经费,精心组织129支文化队伍,投资建立桐乡市县级设施水平的工人文化宫和体艺馆,把旧厂房改造成篮球场、图书馆等文化场所,在每个社区都设置文化娱乐活动中心,并配有乒乓球室、游泳池、棋牌室、健身房,以满足小城市居民日常休闲娱乐需求。社区文体活动的硬件设施需要政府投资建设,而文化活动的开展则主要依靠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居民的组织及参与。据了解,崇福镇社区居民普遍热衷于扇子舞,自发组成排练队伍,定期组织比赛。通过这些集体活动,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更搭建了一座社区间居民的沟通桥梁,把不同社区的居民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三)小城市社区治理面临的困境
传统的乡镇社区是一种在自然状态下,借助文化传统来实现对社区共同体的自我整合。虽然也不乏行政权力的痕迹,但主要还是因为长期共同居住、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具有共同文化的居住共同体。而转变为小城市后,原集镇社区居民、被征地农民、外来商户及务工人员聚合成为一个新居民社区,由于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使得这个基层自治共同体的治理面临着不同于以往集镇社区、农村社区以及现代城市社区的全新挑战,陷入治理困境状态。
1.社区“半城市化”特征明显
在中心镇城市化的过程中,政府采取农民向城镇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的模式,将农民拆迁安置小区规划在城区周边,相较于原城市社区,新聚合的社区居于边缘地位。而无论是从空间区位、人口构成还是社区运行机制来看,社区都处于一种“半城市化”的过渡阶段。现行的以村民自治为主的传统乡镇社区的治理方式,或是以行政为主导的现代城市社区的多元治理格局,都很难满足这样一个由“熟人社会”解体后而聚合成的“陌生人社会”的新型小城市社区的现实要求,其社区治理的特殊性尤为明显,对其实施治理的难度和成本也会随着聚集空间的边缘化、聚集居住的规模化、聚集人口的异质化而增加。[5]
2.社區居民的社区认同感较低
人的社会心理和文化理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而乡土亲情的丧失、邻里交往的受阻更导致相当一部分原住居民很难真正融入社区生活,不仅对自身的社区主体地位缺乏主人翁意识,更缺少对小城市社区的认同感。社会学和心理学中所说的社区认同感,是社区居民把自己划入某一地域人群集合体的一种心理状态,这种心理既有对自己社区身份的确认,也带有个体的感情色彩,主要包括对社区的投入、喜爱和依恋等感情。[6]由于对新身份缺乏主观上的认同,他们往往会把社区的文化活动看成与自己无关的事务,对社区公共事务及文化活动的关心参与度较低,同时由于无法摆脱农村的生活方式,在社区里还时常会出现乱扔杂物、毁绿种菜,违章搭建等很多与文明城市社区要求不符的现象。 3.社区治理主体的定位模糊
小城市社区不是简单地从农村社区、乡镇社区到城市社区的转型,其治理的特殊性还体现在社区治理主体的自身定位上。在实际中,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并不清晰,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水平有限,却担负过多过重责任。一是表现为治理角色的双重性。居委会既是附属在城乡基层政权组织及其派出机构之下的准下属机构,又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行政化导致其自治功能弱化。二是表现为治理身份的复杂性。居委会既要承担大量政府下派的行政工作以及临时性任务,又因自身人员紧缺,而难以专注于从事和居民自治事务有关的工作,既要充当“政府的腿”,又要做好“居民的头”,陷入两难的处境。
三、文化重构视角下
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改革及路径选择
与大中型城市相比,小城市表现出更为强烈的基层社区共同体色彩,而与现代城市社区不同的是,这个新型的社区是由乡镇人口向小城市人口、乡镇社区向小城市社区集中性迁移、聚合而形成的,如崇福镇即是如此,这一由原集镇居民、拆迁村落农民与外来流动人口组成的小城市虽更具复杂性和文化重构的艰巨性,但其多样性的原生态文化却使其更加贴近于滕尼斯所描述的社区概念1,但是小城市社区要真正成为滕尼斯笔下的拥有共同的社区记忆和社会生活文化共同体2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个差距需要通过与之相适的社区治理模式才能真正实现。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作为当前中国社会一种重要的社区形态,农村新型社区的发展目标,应当是实现“不同的人群在内部必然形成不同的关系样式和组织结构,在外部必然要求不同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的社区治理模式。虽然他说的是农村社区,但对于由乡镇社区演变而来的小城市社区同样具有借鉴意义。
随着中心镇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小城市的人口结构和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支撑传统农村社区、集镇社区治理模式运行的传统文化受到外来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双重解构,各种社区治理乱象不断显现。要解决社区的现实难题及实现社区的“良治”,就要通过强化社区文化共同体来创造文化渗透性动力与主体性动力,发挥基层政府、居(村)委会、社会组织、社区居(村)民等各个社会治理主体的协同性和积极性。近年来,崇福镇结合区域实际,以厘清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力清单”为抓手,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全面实行城市社区工作准入,建立政府与社区的协作关系,激发城市社区的自治活力。同时,借鉴并创新性地运用“以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基础、自治为目标”的社区治理模式,有效地提升了社区治理水平。这其中,涌现出一批富有成效及区域特色的基层实践案例,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及借鉴意义。基于此,在崇福镇社区治理的现有实践与探索的基础之上,笔者拟从文化重构的视角,对未来崇福镇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及路径展开进一步思考:
(一)转变政府职能及合理定位角色,构建良好的政社协作关系
目前崇福镇实行的是在镇政府领导下,以党支部为核心、居(村)委会“两委”为主体、配套组织为补充的社区管理体制。毋庸置疑,地方政府作为社区治理的主体之一,其作用的发挥决定着社区治理的方向和成果。而在社区治理的实际推进过程中,仍存在职能及角色失位现象。要搭建科學合理的社区治理模式,首要的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及合理定位政府角色。政府的核心职能是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而在社区治理的现实中,地方政府往往表现为职能失位,社区治理需要政府转变职能,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服务于社区自治组织。政府可以社区需求为导向,创新传统社区服务模式,尝试探索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模式,即通过从社会组织中购买服务,以解决社区公共产品供不应求、供不合求的矛盾,这样不仅可以扭转政府服务的职能,更有助于使政府在社区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地借助社会组织,壮大社会组织的力量,促进其更快更好地发展,实现社区自治的目标。
政府的角色是社区规划的指导者及社区组织的指导者,其角色定位具体体现在: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构筑社区自治体系和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整合社区所有成员和社区资源的力量,协调社区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化解社区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在新的社区治理结构中,地方政府作为其中的正式组织应当回归自己的位置,在新型的合作关系中恰当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在合理定位政府角色、转变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汇聚社区多方力量及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构建基层政府、居(村)委会、社会组织、社区居(村)民的协作治理模式。
(二)健全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提升基层民主自治水平
在现实生活中,社区居委会作为最重要的社区自治组织,往往都是依附在基层政府的行政体系下的,并且还时常衍生成为党组织的执行机构,社区治理较多地呈现出一种“强政府驱动,居委会执行”的形态,自治性很难得到体现,崇福镇也不例外。[7]调研中发现,由于目前小城市社区与乡镇社区犬牙相错,面临拆迁、农转非以及外来流动人口等一系列问题,崇福镇现有的居委会和村委会两个自治组织已经合并,共同管理社区事务。受访的居委会干部表示,一方面,他们日常的行政事务工作过于繁重,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从事社区内自治事务,同时,由于不少社区居民缺乏对社区概念的认同感,更是增加了居委会工作开展的难度;另一方面,约有三分之一的被访居民称不认识或不熟悉居委会干部,认为与自身日常生活紧密关联的是镇政府,而非居委会。
从崇福镇社区社会组织的现状来看,要搭建一个完善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尚需厘清以下关系:一是基层政府与居委会的关系,二者间应当是一种协调性的关系,而并非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居委会作为最重要的社区自治组织,必须明晰界定它的工作权责,突出它在社区中的自治地位,构建基层政府和居委会相互协作与监督的良好合作关系。二是党组织与居委会的关系,社区党组织是基层民主发展过程中的领导核心,社区的自治更是离不开党的领导,应以党组织为整合资源的载体,充分发挥及优化各级党组织在社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包括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共服务等各个层面,扩大党组织在社区的覆盖面,发挥党员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推动作用。三是要不断完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鼓励居民代表大会、居民议事会、业委会、治保会等自治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8] (三)大力鼓励与扶持社会组织,形成良性的“社区共治”格局
近年来,崇福镇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地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在全镇各类型社区中展开了诸多有益的实践,如崇福社区开展乡贤参事会试点,成立“社区和事佬”工作室、“民生三伯伯”工作站等,一批“乡贤干事”1“社区和事佬”逐渐壮大成为崇福村级治理的新力量,他们为居民谋福利,为邻里矛盾做调解,为社区发展献计献策,有效实现了政务与社区事务间的结合以及城乡基层社会管控与自治间的平衡。同时,新成立了慈善义工队,有医技、退教、老年骑游、癌症康复站及崇德、语溪、中山社区7支队伍及149名义工。义工们大多是长期热心慈善事业的市民,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为居民提供义诊、教育辅导、咨询服务等慈善服务及文艺演出,他们的爱心善举提振了小城市的精气神和软实力。
这些极具当地特色的社会组织极大地降低了社区治理的难度,而对于其中涉及的几个关键要素,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要在体制机制上对社会组织予以支持,建立完善的社会组织进入机制,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准入条件,着力解决社会组织的“进入难”问题;二是要为社会组织的成长壮大和作用发挥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如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资助资金及配套的专项财政支持,加强社会组织人员的能力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化技能;三是搭建综合管理平台,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发展。根据社会组织的性质差异对其采取分类管理,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建立公正公平的考核评估体系及监管机制。总之要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创造良好的多方支持系统,保障他们的协同作用的发挥。
(四)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提升社区居民的认同与归属感
在一个理想的社区共同体中,社区成员对自己生活的社区具有认同与归属感,社区的自我治理才能有效开展,人们才能积极参与社区各类事务和活动,而提高居民的社区认同与归属感的最重要的途径便是加强社区文化建设。[9]新聚合的小城市社区还只是一个基于共同地域的居住共同体,而要使其真正发展成一个社会生活文化共同体和自治共同体,还需借助文化建设来完成这个转化过程,即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来促进邻里间共同参与机制的生成,搭建一种“类熟人社会”关系,从而提升社区凝聚力,最终形成基于社区成员共同的价值观念、文化信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小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应以社区居民为核心,以促进人的全面市民化为宗旨。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应充分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文化需求,提高社区成员的参与度,形成社区文化生活的常态化。社区文化活动想要吸引更多的社区成员参与其中,就必须结合社区成员的实际需求,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多元主题和多样形式的文化活动,如为中老年人举办保健、棋类等方面的讲座,为儿童开办少儿英语、绘画、舞蹈、音乐等各类素质教育班和图书阅览室。同时,还可构建覆盖面广、联动性强的社区文化组织团体,如广场舞文化团体、家庭文化团体、企业文化团体、读书活动团体、科普活动团体等,使社区内所有居民都找到自己感兴趣的文化活动。而在调研中发现,现阶段崇福的社区文化活动还只停留在普通的社区文艺活动层面上,缺乏深层次的社区文化活动。因此,在社区文化活动建设方面,要注重社区文化建设的特色性,充分保留当地的风俗特色,努力发挥地域文化优势,充分挖掘社区内的传统资源与特色文化,创造出高品位的社区文化特色和社区精品文化活动,继续推进“最美崇福人”“崇福水龙节”“文明广场舞大赛”“社区之光文艺汇演”等特色文化活动,定期举办优秀文艺节目进社区和农村文化礼堂巡演等。打造社区特色群众文化队伍,建立群众艺术团队,将社区居民普遍热衷的扇子舞、健身气功等大众化、业余化的社区文化活动向专业化、高层次化的方向发展,形成独特的社区文化品牌。
四、结 语
毋庸置疑,崇福小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改革仍然处在其早期探索的成长阶段,它距离拥有共同的社区记忆和社会生活文化共同体的最终目标,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文化重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小城市社区也会因一系列文化要素的重构而逐渐演变为一个新旧文化融合的现代城市社区,这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更为重要的是要在顺应原农村、村镇社区文化重构的城市化进程中培育出社区居民的公共参与意识与自主自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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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张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