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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种物业纠纷层出不穷。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表决即自行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损害业主合法权益。业主以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为由,将业主委员会诉至法院。法院作出的裁判虽然看似于法有据,但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为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维护健康有序的物业管理秩序,必须加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力争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