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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迅速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要求,更好地方便群众办理人口计生证件,我省出台了《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八项便民措施》(以下简称《八项措施》)。《八项措施》有哪些新举措?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展规划与信息处副处长王刚。记者:我省以往有哪些方便群众办理计划生育证件的规定?王刚:我省于2003年在全国率先取消育龄夫妇生育第一个子女需要办理计划生育证的规定,夫妇结婚登记后无需办理任何计划生育手续即可生育第一个子女。为规范证件管理,我委重新修订了再生育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