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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心学的核心是“知行合一”,但是人们对“知”的理解出现了差异。有人认为“知”是一种知识,但又陷入了“知”在“行”前还是“行”在“知”前的两难境地,甚至有人提出“知行合一”是一种矛盾论。我认为“知”是欲望,“良知”就是指好的欲望。在实现欲望的过程中不会伤害到别人的欲望,那就叫好的欲望。人类组成社会的共同目的是生存,所以好坏的标准是根据生存这个社会目的来判断的。有利于生存的就是好,有害于生存的就是坏。“良知”特指道德规范。所以,“知行合一”的思想要被分为两个部分:在社会中,人为了实现心中的欲望而行动时要不折手段,但是不能违反“良知”。除了“良知”,唯一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在社会外,人为了实现心中的欲望而行动时要不折手段。唯一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
关键词 :心学;知行合一;良知;欲望;目的
理学提倡学以致用,朱熹认为知识和行动是有先后次序的,先有知后有行。但这种观点把“知”和“行”割裂开了,所以王阳明反对。他认为“知”是人在“知”,“行”也是人在“行”,“知”和“行”是一体的,怎么能分开呢?所以他提出了“知行合一”。
王阳明的思想被称为心学,核心就是“知行合一”,那“知行合一”是什么意思呢?同时他还有个“致良知”的观点,这又是什么?
一部分人认为“知”就是指知识,知识就是人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人的认识有很多,哪一种才算是知识呢?柏拉图认为如果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要成为一种知识,必须符合三个条件:这种认识一定是被验证过的,正确的,而且是被人们相信的。“知行合一”的意思就是用知识来指导行动就能获得成功。
我反驳:你认为知识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然而根据休谟的观点,我们无法判断因果律是否存在。因果律就是客观规律,既然连客观规律是否存在都不知道,那么你这个知识就有可能是错误的。一个错误的知识怎么可能让人获得成功呢?而“知行合一”讲的是只要按照“知行合一”的思想指导行为就能获得成功,并不会出现因为用错误的知识来指导行为而导致失败的情况。所以,这个“知”不是知识。
又有人说:虽然无法判断这个知识是否正确,但是可以判断是否有效。如果我们在行動中用这个知识作指导而获得了成功,那就说明这个知识是有效的。所以,知行合一的“知”就是指有效的知识。用有效的知识来指导人们的行为就能获得成功。由于无法判断知识是否正确,所以有效的知识还要在接下来的行动中继续被检验,如果在某个领域失效了,就需要另想办法了。这种有效的知识被称为真理,已经被确定为真理的知识还要在实践中继续接受检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我反驳:知识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是人们在认识世界时归纳总结出来的经验,所以是先有行动,后有知识。既然你认为王阳明“知”是一种有效的知识,那这句话就该改成“行知合一”才对,然而王阳明说的是“知行合一”,所以你的想法不对,这个“知”不是知识。
大家陷入了混乱,有人就认为王阳明这句话有问题,“行”应该在“知”前面。有人认为这句话没问题,是我们的理解出了错,如果把“行”放在“知”前面,那就不是王阳明的观点了。另外一部分人认为“知”和“行”是一体的,是人在“知”,人在“行”,怎么能拆开来看呢?你能把人给拆开吗?所以要边知边行,边行边知。知和行就是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的强弱对抗,所以“知行合一”就是矛盾论。
这个“知”到底是不是知识?如果“知”是一种知识,没有上过学的小孩和文盲又没什么知识,那他们不就不能做到“知行合一”?那岂不是只有知识分子才能做到知行合一?
思想又不是个奢侈品,只能被某些人所拥有。
王阳明有四句名言:“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这句话中的“知”指什么呢?
王阳明有过另外的论述:“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食也。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岂有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耶?必有欲行之心,然后知路。欲行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路歧之险夷必待身亲履历而后知,岂有不待身亲履历而已先知路歧之险夷者邪?”
根据这句话,我们可以判断“知”就是指心中的欲望。但是一个人有了欲望并不一定具有为了满足欲望而行动的欲望,所以王阳明把为满足欲望而行动的欲望称为“意”。
我们用“欲望”来分析一下王阳明的这四句名言:欲望是心中自然生成的,本无善恶之分,是心的本体。如果你在为满足欲望而行动时伤害到了别人的欲望,那就是恶。“有善有恶”就是你在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伤害到别人的欲望的实现时,心中有了好坏之分,所以叫“意之动”。“良知”就是良好的欲望,如何判断一个欲望的好坏呢?那就要判断在实现这个欲望的行动中有没有伤害到别人的欲望的实现,这就是良知的标准。如果你能根据“良知”的标准来判断一个人的行为的好坏,那就是一个有良知的人。你不做伤害别人的欲望的事情,只做不影响别人的欲望的事或对别人的欲望有利的事情,那就算是认识万物的道理了,实现了“格物”的欲望,达到了“知行合一”的境界。
所以,“知”就是欲望。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这句话中“善”、“恶”的概念。善恶是一个社会概念,如果一个人不在社会中生存,独自在自然中生存,那么根本就没有善恶一说。比如狼吃羊,你为什么会说狼吃羊是恶的?如果这只羊是家禽,人会说这只狼恶;如果这只羊是野生的,那你还会不会说这只狼恶呢?如果它还是恶的,那它吃什么呢?难道它就该死?人也吃羊,人恶不恶?人们普遍认为这是自然法则,属于因果律,人无法改变。所以,狼吃野生的羊并不邪恶。
为什么人们对狼吃羊这个相同的行为有着不同的判断呢?
原因在于:善恶是人们制定的一个标准。世界上是没有一个叫做“善”或“恶”的东西的,但是人是真实存在的,欲望是人的一个属性,所以欲望也真实存在。为了指导人的行为,人们制定了“善恶”这个道德标准来判断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人类组成社会的共同目的是生存,所以,在社会中的人的一切行为都不能违反“生存”这个目的。在社会中,威胁到他人生存的行为就是恶的,没有威胁到他人生存的行为就是善的。社会外就没有善恶之分了。狼吃家禽,威胁到了人的生存,所以人们说狼是恶的。狼吃野生的羊,没有威胁到人的生存,所以没有善恶一说。
所以,“知行合一”的思想要被分为两个部分:
在社会中,人为了实现心中的欲望而行动时要不折手段,但是不能违反“良知”。除了道德,唯一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
在社会外,人为了实现心中的欲望而行动时要不折手段。唯一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
综上,“知行合一”就是一种目的论。
①王守仁.王阳明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关键词 :心学;知行合一;良知;欲望;目的
理学提倡学以致用,朱熹认为知识和行动是有先后次序的,先有知后有行。但这种观点把“知”和“行”割裂开了,所以王阳明反对。他认为“知”是人在“知”,“行”也是人在“行”,“知”和“行”是一体的,怎么能分开呢?所以他提出了“知行合一”。
王阳明的思想被称为心学,核心就是“知行合一”,那“知行合一”是什么意思呢?同时他还有个“致良知”的观点,这又是什么?
一部分人认为“知”就是指知识,知识就是人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人的认识有很多,哪一种才算是知识呢?柏拉图认为如果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要成为一种知识,必须符合三个条件:这种认识一定是被验证过的,正确的,而且是被人们相信的。“知行合一”的意思就是用知识来指导行动就能获得成功。
我反驳:你认为知识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然而根据休谟的观点,我们无法判断因果律是否存在。因果律就是客观规律,既然连客观规律是否存在都不知道,那么你这个知识就有可能是错误的。一个错误的知识怎么可能让人获得成功呢?而“知行合一”讲的是只要按照“知行合一”的思想指导行为就能获得成功,并不会出现因为用错误的知识来指导行为而导致失败的情况。所以,这个“知”不是知识。
又有人说:虽然无法判断这个知识是否正确,但是可以判断是否有效。如果我们在行動中用这个知识作指导而获得了成功,那就说明这个知识是有效的。所以,知行合一的“知”就是指有效的知识。用有效的知识来指导人们的行为就能获得成功。由于无法判断知识是否正确,所以有效的知识还要在接下来的行动中继续被检验,如果在某个领域失效了,就需要另想办法了。这种有效的知识被称为真理,已经被确定为真理的知识还要在实践中继续接受检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我反驳:知识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是人们在认识世界时归纳总结出来的经验,所以是先有行动,后有知识。既然你认为王阳明“知”是一种有效的知识,那这句话就该改成“行知合一”才对,然而王阳明说的是“知行合一”,所以你的想法不对,这个“知”不是知识。
大家陷入了混乱,有人就认为王阳明这句话有问题,“行”应该在“知”前面。有人认为这句话没问题,是我们的理解出了错,如果把“行”放在“知”前面,那就不是王阳明的观点了。另外一部分人认为“知”和“行”是一体的,是人在“知”,人在“行”,怎么能拆开来看呢?你能把人给拆开吗?所以要边知边行,边行边知。知和行就是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的强弱对抗,所以“知行合一”就是矛盾论。
这个“知”到底是不是知识?如果“知”是一种知识,没有上过学的小孩和文盲又没什么知识,那他们不就不能做到“知行合一”?那岂不是只有知识分子才能做到知行合一?
思想又不是个奢侈品,只能被某些人所拥有。
王阳明有四句名言:“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这句话中的“知”指什么呢?
王阳明有过另外的论述:“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食也。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岂有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耶?必有欲行之心,然后知路。欲行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路歧之险夷必待身亲履历而后知,岂有不待身亲履历而已先知路歧之险夷者邪?”
根据这句话,我们可以判断“知”就是指心中的欲望。但是一个人有了欲望并不一定具有为了满足欲望而行动的欲望,所以王阳明把为满足欲望而行动的欲望称为“意”。
我们用“欲望”来分析一下王阳明的这四句名言:欲望是心中自然生成的,本无善恶之分,是心的本体。如果你在为满足欲望而行动时伤害到了别人的欲望,那就是恶。“有善有恶”就是你在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伤害到别人的欲望的实现时,心中有了好坏之分,所以叫“意之动”。“良知”就是良好的欲望,如何判断一个欲望的好坏呢?那就要判断在实现这个欲望的行动中有没有伤害到别人的欲望的实现,这就是良知的标准。如果你能根据“良知”的标准来判断一个人的行为的好坏,那就是一个有良知的人。你不做伤害别人的欲望的事情,只做不影响别人的欲望的事或对别人的欲望有利的事情,那就算是认识万物的道理了,实现了“格物”的欲望,达到了“知行合一”的境界。
所以,“知”就是欲望。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这句话中“善”、“恶”的概念。善恶是一个社会概念,如果一个人不在社会中生存,独自在自然中生存,那么根本就没有善恶一说。比如狼吃羊,你为什么会说狼吃羊是恶的?如果这只羊是家禽,人会说这只狼恶;如果这只羊是野生的,那你还会不会说这只狼恶呢?如果它还是恶的,那它吃什么呢?难道它就该死?人也吃羊,人恶不恶?人们普遍认为这是自然法则,属于因果律,人无法改变。所以,狼吃野生的羊并不邪恶。
为什么人们对狼吃羊这个相同的行为有着不同的判断呢?
原因在于:善恶是人们制定的一个标准。世界上是没有一个叫做“善”或“恶”的东西的,但是人是真实存在的,欲望是人的一个属性,所以欲望也真实存在。为了指导人的行为,人们制定了“善恶”这个道德标准来判断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人类组成社会的共同目的是生存,所以,在社会中的人的一切行为都不能违反“生存”这个目的。在社会中,威胁到他人生存的行为就是恶的,没有威胁到他人生存的行为就是善的。社会外就没有善恶之分了。狼吃家禽,威胁到了人的生存,所以人们说狼是恶的。狼吃野生的羊,没有威胁到人的生存,所以没有善恶一说。
所以,“知行合一”的思想要被分为两个部分:
在社会中,人为了实现心中的欲望而行动时要不折手段,但是不能违反“良知”。除了道德,唯一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
在社会外,人为了实现心中的欲望而行动时要不折手段。唯一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
综上,“知行合一”就是一种目的论。
①王守仁.王阳明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