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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女影星莱诺娜·雷德被指控偷盗商店里的服装,而法庭裁定她是个完全正常的人,具有充分责任能力,于是乎,她就和正常盗窃犯一样被投进监狱。但如果加利福尼亚法庭的精神病学家能够更通融、更有专业精神的话,那么等待莱诺娜·雷德的会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命运:舒适地躺在昂贵的盗窃癖患者病房里接受治疗。盗窃癖,是医生称呼那些并非为了贪财而习惯性盗窃活动的医学术语。
设想一下下列很常见的情形:您家里开始老丢东西,而且总是在客人走了之后,您的亲友圈里谁会干这种事呢?他是个盗窃癖患者还是职业窃贼?首先,您不妨先注意一下遗失物品的价值。盗窃癖患者常常会偷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物品的价值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会顺手牵走您的那台已经坏掉了的单放机,或者拿走一本您从来就没看过的国防宣传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您的藏书中发现的。这些东西盗窃癖患者可能一出您的家门就扔掉了。他可能会为自己的“偷盗”行为感到悔恨、后怕,于是偷偷地扔掉手里的“赃物”。偷窃来的东西他不需要——偷窃这一行为本身给他带来很大的快感。盗窃癖看重的是偷盗的过程,而小偷则看重的是结果。当然,一些专业小偷好象也是非常注重过程,要不然不会屡屡得手。但是盗窃癖对盗窃过程的“热爱”是“无私”的,而且盗窃给他们带来的“愉悦”也完全是孩子式的。
也难怪莱诺娜的律师们无法证明他们的当事人患有盗窃癖而只是“酷爱”偷盗的过程,因为莱诺娜所盗物品中,就没有一件是廉价的。
盗窃癖患者常常有神经障碍或者类似病症,譬如,少年情绪或者狂恋症。所以,如果您想弄清楚究竟谁是房子里的“窃贼”,您可以仔细观察一下,您的朋友当中谁最有精神分裂倾向。如果您已经确认出谁是罪魁祸首,您去跟他解释这样做不好——这都是徒劳无益的。盗窃癖患者自己也经常对所作所为非常懊悔,可是如果他的神经机能阻碍未能得到根治,他仍然会一犯再犯。
有人认为,盗窃癖是富裕社会的一种常见疾病,原因很简单:有钱的人不会是为了钱而去偷,肯定是有病。其实这纯属无稽之谈,人们印象中欧洲、美国、加拿大的盗窃癖患者多,是因为他们对公众宣传得多,而心理学家和心理医生通过大众媒介广泛报道盗窃癖患者也是基于一种常识性的考虑:提醒那些潜在的患者们的确存在这样一种疾病。
设想一下下列很常见的情形:您家里开始老丢东西,而且总是在客人走了之后,您的亲友圈里谁会干这种事呢?他是个盗窃癖患者还是职业窃贼?首先,您不妨先注意一下遗失物品的价值。盗窃癖患者常常会偷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物品的价值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会顺手牵走您的那台已经坏掉了的单放机,或者拿走一本您从来就没看过的国防宣传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您的藏书中发现的。这些东西盗窃癖患者可能一出您的家门就扔掉了。他可能会为自己的“偷盗”行为感到悔恨、后怕,于是偷偷地扔掉手里的“赃物”。偷窃来的东西他不需要——偷窃这一行为本身给他带来很大的快感。盗窃癖看重的是偷盗的过程,而小偷则看重的是结果。当然,一些专业小偷好象也是非常注重过程,要不然不会屡屡得手。但是盗窃癖对盗窃过程的“热爱”是“无私”的,而且盗窃给他们带来的“愉悦”也完全是孩子式的。
也难怪莱诺娜的律师们无法证明他们的当事人患有盗窃癖而只是“酷爱”偷盗的过程,因为莱诺娜所盗物品中,就没有一件是廉价的。
盗窃癖患者常常有神经障碍或者类似病症,譬如,少年情绪或者狂恋症。所以,如果您想弄清楚究竟谁是房子里的“窃贼”,您可以仔细观察一下,您的朋友当中谁最有精神分裂倾向。如果您已经确认出谁是罪魁祸首,您去跟他解释这样做不好——这都是徒劳无益的。盗窃癖患者自己也经常对所作所为非常懊悔,可是如果他的神经机能阻碍未能得到根治,他仍然会一犯再犯。
有人认为,盗窃癖是富裕社会的一种常见疾病,原因很简单:有钱的人不会是为了钱而去偷,肯定是有病。其实这纯属无稽之谈,人们印象中欧洲、美国、加拿大的盗窃癖患者多,是因为他们对公众宣传得多,而心理学家和心理医生通过大众媒介广泛报道盗窃癖患者也是基于一种常识性的考虑:提醒那些潜在的患者们的确存在这样一种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