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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范市长在痛哭中,还向孩子的父母跪下了,场面很感人。”一位村民说。
2008年3月17日早上7时20分左右,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驶鄂E60001丰田越野车,经过玉泉办事处境内汉宜公路穿心路段时,将正在过马路的穿心小学五年级学生王继杨撞死。记者随即从宜昌、当阳等有关方面得到证实。
4月10日晚21时38分,湖北荆楚网一题为《惊爆!当阳市长公车私用撞死女童后被接走》的文章引人关注。文章称,“2008年3月17日早晨7点多钟,湖北省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驶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从宜昌行驶到当阳市穿心小学门口时,将10岁小女孩当场撞死。据目击者称,当时,范晓岚驾驶的越野车越线占道行驶,撞死小孩后,范在第一时间打电话叫来自己的司机,随后一辆牌号为鄂E60066的广本将范接走,公安部门随即赶到将现场清理干净,撞死小孩的尸体一直放在路边。当天,交警部门将20万赔偿金交给小孩家长,叫小孩家长不要追根究底!”由于内容的敏感性,很快成为网民热议的新闻,经过记者调查,发现该描述的部分内容与实际结果存在部分出入。
学生命丧市长车轮下
“那天一早,路上就围了很多人。”学校门口附近做门窗生意的易老板回忆说,他赶过去,发现肇事司机是市长!“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她的,那天她从宜昌开车回当阳上班。”易老板说,“撞死学生后,她脸很白,很紧张,在车内到处找手机。”易老板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市长,竟然是在交通事故的现场。
“学生是个男孩,被撞飞到公路的另一侧,地上有些血。”易老板说。其他目击者也给出了类似的描述。据了解,这个男孩是穿心小学五年级的学生王继杨,到今年9月才满11岁,是家里的独生子。当天正好是星期一,学生刚过完周末,乘校车到学校,王继杨是寄读生,只有到周末才能回家。
“那孩子下车后,从车头过马路到学校对门的商铺,可能是买东西。”目击者称。被称为生命线的斑马线尽管有6米宽,但也没有保住王继杨的生命。目击者描述称:王继杨是和另外一个同学一起过马路的,走在斑马线上,王继杨在后面,可能是公共汽车挡住了双方的视线。他们可能都没看到校车左侧车道来车,范晓岚也可能没看到前方过马路的孩子,尽管紧急刹车,但为时已晚,当场将王继杨撞飞六七米,撞到了马路的另一侧。据目击者称,另一个同学非常幸运,已走过路中间的双黄线,如果他走得慢一些,或者车开得再快一些,可能最终被撞的就是他了。
“我站在学校门口,不敢去看,心里很难过,王继杨和我儿子同龄,他们在学前班还是同学,后来我孩子转到市区读书了。”王继杨班主任付老师的妻子周老师说,她爱人后来一个星期都没吃下饭,“毕竟是自己的学生,转眼就没了。”
“这孩子(王继杨)很懂礼貌,不管见着谁,都远远地朝你笑,尽管成绩不算拔尖,但很讨人喜欢。”周老师回忆道,“孩子很懂事,平时很节约,父母给的零花钱,都存在储蓄罐内,一共有好几百元。”
家长说女市长抱起孩子报警
11日下午,孩子的父亲王明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网民的说法并不准确,被撞的是男孩,11岁,自己的独子,上小学5年级。事发当时并不知道是谁撞的,后来才知道是市长。
至于肇事车是否违章,不在现场的王明华也说不清楚,至今也没有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但王明华表示,自己确实已经收到了20万的赔偿款,“事情已经发生了,有什么办法呢”。此外,有消息称除了收到20万的赔偿金,王明华还收到了2万元的慰问金,范市长并与其签订协议要求“不再追究”。
知情者透露,事发后次日晚上,在玉泉街道办事处玉泉村支部书记的陪同下,范晓岚市长和丈夫驱车来到死者家,登门向孩子的父母表示歉意。“当时范市长在痛哭中,还向孩子的父母跪下了,场面很感人。”一位村民说。
王明华称此事对一家人的打击都很大,但他强调,市长到家里去看望过他们,“当时不知道她是市长,反正道歉道得蛮好的”。事故发生后,王明华还多次接到范晓岚的慰问电话,范在电话中询问了王家人的生活,并多次表示歉意。
王明华说,其家境并不好,夫妻都没有正式工作,种了三四亩地,家中的老母亲已经六七十岁。
当地政府作出回应
据了解,12日零时15分,当地政府部门尚未对媒体正式通报此事。12日上午中共宜昌市委作出决定,范晓岚即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宜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昨日上午召开新闻通气会,宜昌市纪委新闻发言人王根华向新闻媒体通报了“3•17”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情况。
王根华说,3月17日7时20分左右,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驶丰田越野车,经过玉泉办事处境内(武)汉宜(昌)公路穿心路段时,将正在过马路的穿心小学五年级11岁学生王继杨(男)撞死,范晓岚立即下车请路边群众打电话向110报警,交警在7时25分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事发后,中共宜昌市委高度重视此事,立即责成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部门认真进行调查,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处理。事故发生后,范晓岚迅速向组织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进行交通事故处理,诚恳向死者家属道歉。当阳方面称,范晓岚本人持有驾驶证(C照),根据刹车痕迹分析判定发生事故时车速为60公里 / 小时。
据荆楚网引述当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元中的话称:该车是当阳市政府工作用车,3月16日范晓岚因小孩生病急需回家,司机送范晓岚到宜昌后,由于司机家中有急事,考虑到范有驾驶证,就把车留在宜昌,自己乘车回家了,没想到范在第二天开车上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
知情人士说,宜昌各县市很多干部一把手,都是异地任职,一般周末就回家休息,属于“跑班族”。3月17日正好是星期一,范市长自己开车从宜昌到当阳上班,也是为了“照顾司机”。
交警部门被指不作为
当阳市长范晓岚驾车撞死一名11岁男童事件,引起法律界的普遍关注。4月13日,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建国表示,当地交警部门有行政不作为之嫌,法律专家乔新生则关注该事件中公务用车是否超标等问题。
徐建国认为,赔偿金作为民事赔偿,是必须的,并不影响本案的刑事程序。不管家属追不追究,撞死人构成犯罪的要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承担刑事责任。
11日,王明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至今未收到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
徐建国强调,按照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后20天内必须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目前看,当地交警部门超出了这个期限,有行政不作为之嫌。
2008年3月17日早上7时20分左右,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驶鄂E60001丰田越野车,经过玉泉办事处境内汉宜公路穿心路段时,将正在过马路的穿心小学五年级学生王继杨撞死。记者随即从宜昌、当阳等有关方面得到证实。
4月10日晚21时38分,湖北荆楚网一题为《惊爆!当阳市长公车私用撞死女童后被接走》的文章引人关注。文章称,“2008年3月17日早晨7点多钟,湖北省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驶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从宜昌行驶到当阳市穿心小学门口时,将10岁小女孩当场撞死。据目击者称,当时,范晓岚驾驶的越野车越线占道行驶,撞死小孩后,范在第一时间打电话叫来自己的司机,随后一辆牌号为鄂E60066的广本将范接走,公安部门随即赶到将现场清理干净,撞死小孩的尸体一直放在路边。当天,交警部门将20万赔偿金交给小孩家长,叫小孩家长不要追根究底!”由于内容的敏感性,很快成为网民热议的新闻,经过记者调查,发现该描述的部分内容与实际结果存在部分出入。
学生命丧市长车轮下
“那天一早,路上就围了很多人。”学校门口附近做门窗生意的易老板回忆说,他赶过去,发现肇事司机是市长!“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她的,那天她从宜昌开车回当阳上班。”易老板说,“撞死学生后,她脸很白,很紧张,在车内到处找手机。”易老板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市长,竟然是在交通事故的现场。
“学生是个男孩,被撞飞到公路的另一侧,地上有些血。”易老板说。其他目击者也给出了类似的描述。据了解,这个男孩是穿心小学五年级的学生王继杨,到今年9月才满11岁,是家里的独生子。当天正好是星期一,学生刚过完周末,乘校车到学校,王继杨是寄读生,只有到周末才能回家。
“那孩子下车后,从车头过马路到学校对门的商铺,可能是买东西。”目击者称。被称为生命线的斑马线尽管有6米宽,但也没有保住王继杨的生命。目击者描述称:王继杨是和另外一个同学一起过马路的,走在斑马线上,王继杨在后面,可能是公共汽车挡住了双方的视线。他们可能都没看到校车左侧车道来车,范晓岚也可能没看到前方过马路的孩子,尽管紧急刹车,但为时已晚,当场将王继杨撞飞六七米,撞到了马路的另一侧。据目击者称,另一个同学非常幸运,已走过路中间的双黄线,如果他走得慢一些,或者车开得再快一些,可能最终被撞的就是他了。
“我站在学校门口,不敢去看,心里很难过,王继杨和我儿子同龄,他们在学前班还是同学,后来我孩子转到市区读书了。”王继杨班主任付老师的妻子周老师说,她爱人后来一个星期都没吃下饭,“毕竟是自己的学生,转眼就没了。”
“这孩子(王继杨)很懂礼貌,不管见着谁,都远远地朝你笑,尽管成绩不算拔尖,但很讨人喜欢。”周老师回忆道,“孩子很懂事,平时很节约,父母给的零花钱,都存在储蓄罐内,一共有好几百元。”
家长说女市长抱起孩子报警
11日下午,孩子的父亲王明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网民的说法并不准确,被撞的是男孩,11岁,自己的独子,上小学5年级。事发当时并不知道是谁撞的,后来才知道是市长。
至于肇事车是否违章,不在现场的王明华也说不清楚,至今也没有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但王明华表示,自己确实已经收到了20万的赔偿款,“事情已经发生了,有什么办法呢”。此外,有消息称除了收到20万的赔偿金,王明华还收到了2万元的慰问金,范市长并与其签订协议要求“不再追究”。
知情者透露,事发后次日晚上,在玉泉街道办事处玉泉村支部书记的陪同下,范晓岚市长和丈夫驱车来到死者家,登门向孩子的父母表示歉意。“当时范市长在痛哭中,还向孩子的父母跪下了,场面很感人。”一位村民说。
王明华称此事对一家人的打击都很大,但他强调,市长到家里去看望过他们,“当时不知道她是市长,反正道歉道得蛮好的”。事故发生后,王明华还多次接到范晓岚的慰问电话,范在电话中询问了王家人的生活,并多次表示歉意。
王明华说,其家境并不好,夫妻都没有正式工作,种了三四亩地,家中的老母亲已经六七十岁。
当地政府作出回应
据了解,12日零时15分,当地政府部门尚未对媒体正式通报此事。12日上午中共宜昌市委作出决定,范晓岚即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宜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昨日上午召开新闻通气会,宜昌市纪委新闻发言人王根华向新闻媒体通报了“3•17”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情况。
王根华说,3月17日7时20分左右,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驶丰田越野车,经过玉泉办事处境内(武)汉宜(昌)公路穿心路段时,将正在过马路的穿心小学五年级11岁学生王继杨(男)撞死,范晓岚立即下车请路边群众打电话向110报警,交警在7时25分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事发后,中共宜昌市委高度重视此事,立即责成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部门认真进行调查,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处理。事故发生后,范晓岚迅速向组织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进行交通事故处理,诚恳向死者家属道歉。当阳方面称,范晓岚本人持有驾驶证(C照),根据刹车痕迹分析判定发生事故时车速为60公里 / 小时。
据荆楚网引述当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元中的话称:该车是当阳市政府工作用车,3月16日范晓岚因小孩生病急需回家,司机送范晓岚到宜昌后,由于司机家中有急事,考虑到范有驾驶证,就把车留在宜昌,自己乘车回家了,没想到范在第二天开车上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
知情人士说,宜昌各县市很多干部一把手,都是异地任职,一般周末就回家休息,属于“跑班族”。3月17日正好是星期一,范市长自己开车从宜昌到当阳上班,也是为了“照顾司机”。
交警部门被指不作为
当阳市长范晓岚驾车撞死一名11岁男童事件,引起法律界的普遍关注。4月13日,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建国表示,当地交警部门有行政不作为之嫌,法律专家乔新生则关注该事件中公务用车是否超标等问题。
徐建国认为,赔偿金作为民事赔偿,是必须的,并不影响本案的刑事程序。不管家属追不追究,撞死人构成犯罪的要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承担刑事责任。
11日,王明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至今未收到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
徐建国强调,按照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后20天内必须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目前看,当地交警部门超出了这个期限,有行政不作为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