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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维权意识日益提高,而面对日益繁复的医疗事故犯罪,现行刑法及相关法规则略显苍白,故本文结合案例,从犯罪主体、医疗活动起始时间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责任及本罪与医疗风险、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三个方面,初步探讨医疗事故罪的立法完善问题,并主张合理加重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以切实保障国家医务管理秩序的正常运转和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