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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近年来房屋建筑工程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加,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其中,起重机械事故安全事故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发生,显得更为迫切。
【关键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On the construction site construction crane safety management
Jia Jun-jun
【Abstract】Due to the large number of accidents and deaths every year from the recent increase in housing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safety situation is not optimistic. Among them, the lifting machinery accident increasingly high proportion of accidents, resulting in a serious adverse impact on the community. Therefore, to further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lifting equipment and safety management, preventing construction crane accident, all the more urgent.
【Key words】Lifting machinery;Safety management
现阶段,起重机械设备的广泛使用,已成为我国建筑业实现施工机械化的一个基础标志。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日趋重要,对施工项目的进度、安全、质量均有直接影响。然而,从近几年国家质检总局统计的数据来看,起重机械的事故发生率和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绝对数字一直持续增长。其中,9•13武汉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最为代表性。建设部2013年前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显示,全国起重机械事故7起,死亡28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8.89%和38.89%,是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因此,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刻不容缓。现提出一些想法和措施供大家探讨。
1.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现状分析
1.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起重机械的市场管理主要反映在三方面:
(1)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投资装备的机械设备,并且自身有安装拆卸资质,可以实现租赁安装拆卸维保一体化管理,发挥了工程主力军作用。
(2)租赁安装一体化形式提供设备的起重机械,这些企业不乏有一些管理体制健全,人员配备精良,注重维护保养,以及重视树立品牌口碑的租赁单位。当然,也有一部分缺乏管理机制,不重视维修保养,盲目追求利益的小公司。
(3)个体建筑商购买和独立承建某部分工程的小企业,这些建筑商大多采用挂靠委托方式进行租赁安装,追求个人经济利益。
1.2根据设备使用运行规律,建筑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到应力和工况的作用,机械设备的重要受力部位会产生变化,因此起重机械设备需要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但建筑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无疑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最受忽视的一项内容。个人觉得分两个原因:
(1)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缺少起重机械设备方面的管理小组。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往往是租赁使用的较多,因此施工企业往往忽视机械设备的人才需求,把所有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都寄托在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
(2)租赁商和安装单位的不规范。一些企业无管理机构、无维护机制的个体经营者和租赁商,不能保证起重机械的定期保养,使得起重机械一些结构部件长期坏损容易产生结构性疲劳破坏的裂变伤痕和安全装置长期失效。而往往施工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会选择这些小企业作为安装维保单位。
2.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起重机械事故的直接原因往往是设计不当、制造质量、材料质量低劣,使用中违章操作、拆装不按规定顺序、擅自制造、替代主要结构件等诸方面。但在不少的案例中可以看出设备管理不善、安全生产观念淡薄常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下面谈到的起重机械设备以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和吊篮为主要分析对象。
2.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本身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一些生产厂家对起重机械设计、制造、原材料把关不严,导致机械设备钢结构焊接质量差,使用时间短便出现钢构断裂等现象;还有一部分企业为追求利益,自有的建筑起重设备超期服役现象严重,且对以及老化的主要结构部件也未进行定期检测。
2.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拆卸行为不规范。
一些小型租赁单位无资质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为了利益挂靠其他安装单位,派遣无证人员进行安装拆卸活动;部分安装单位未按照规定编审和实施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和拆卸方案中缺乏应急措施,并且对相关操作人员交底不到位;大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的起重机械拆装工程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部分监理单位未对起重机械设备拆装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2.3安装单位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
由于起重机械设备的专业性,施工现场大部分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是由安装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因此安装单位的维保成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但实际现场很多安装单位的维修保养走过场,监理单位未对起重机械设备维保过程实施旁站监理,个别安装单位派遣无安拆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保。显而易见,很多的起重机械设备得不到良好的维修保养,重要结构构件损坏长期“带病”作业,安全装置失效等成为事故发生的定时炸弹。
2.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不到位。
(1)施工现场大部分作业人员文化素质低,不懂起重机械设备专业知识,不了解安全限位保险装置及其重要性,人员超载的危险性,导致施工升降机顶窗限位器被绑定,安全钩失效等情况不能及时得到发现及修复。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无证操作,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甚至人为放大或者取消限位保险装置造成超载起吊。个别工地使用单位擅自改变和替代主要结构件也会引起事故的发生。这些都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2)除了以上四点因素分析外,围护门、层门、吊笼进出料门等防护失效、自然环境如强台风等问题也会造成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在此就不一一分析了。
3. 一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意见
基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何减少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建筑施工行业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我觉得有必要从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着手,着重解决使用管理上的问题。
3.1规章管理方面。
(1)加强设备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实施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安全单位资质许可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拆卸工程旁站监理制度、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促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企业资质和队伍管理。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应实行专业资质管理,对企业在专业人员配备、设备拥有要求、管理制度、拆装质量及安全生产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使从事这类作业的企业都具有相应条件,确保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安全。同时,使用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专业人员配备。
(3)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对从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以及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完善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作业人员了解起重机械构造原理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2技术管理方面。
(1)加强起重机械基础管理。起重机械应按照施工方案和说明书的要求,根据不同土质情况,采用相应的基础形式,通过基础承载力核算达到起重机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日常使用中,要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积水情况进行及时清理。
(2)、加强装拆施工方案的管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是否编制,编制内容是否完整,编审手续是否完备将直接影响到设备的使用安全,因此,装拆施工方案的管理要更加重视。
(3)注重起重机械设备资料整理。通过建立齐全的设备管理台账,确保设备管理有据可查,可以从资料反映施工现场设备使用情况。
(4)重视对起重设备的安全技术评估。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租赁单位或者自有设备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着设备过度使用、超期服役、维保不到位的情况。针对这类情况,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的要求,对使用一定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给予一定的寿命延长器,评估不合格则予以报废,不得再进行维修后投入使用。
(5)加强塔机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2011年7月1日始,杭州市建设工程新安装塔机必须有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应当具有超载报警、限位报警、风速报警、超载控制等功能,有效控制塔机使用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预防和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用单位应派专人管理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发现报警信息立刻整改。
3.3使用管理方面。
(1)加强起重设备的日常管理。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不得改动。施工升降机使用应保证司机离开吊笼立即锁掉,防止无证人员随意操作酿成事故;吊篮操作人员不得从半空中进出;塔吊指挥信号工应在现场操作,防止民工随意绑扎无人指挥等。
(2)加强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和检测。施工现场安装单位维修保养走过场,或者派遣无证人员进行维保,都会对设备安全造成隐患。起重机械设备未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通过验收、超过检测有效期不得投入使用。监理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中应发挥作用。
(3)掌握起重机械设备应急处置方式。从近几年建筑工地发生的设备倒塌事故原因分析看,80%以上的设备倒塌事故只要操作人员正确沉着及时处置,完全可以避免设备倒塌事故的发生。而现实情况中,一些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技能不熟练,一些单位不重视员工安全应急技能演练培训,以至于发生重大险情时,应急处理方法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文章编号]1006-7619(2014)06-05-235
【关键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On the construction site construction crane safety management
Jia Jun-jun
【Abstract】Due to the large number of accidents and deaths every year from the recent increase in housing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safety situation is not optimistic. Among them, the lifting machinery accident increasingly high proportion of accidents, resulting in a serious adverse impact on the community. Therefore, to further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lifting equipment and safety management, preventing construction crane accident, all the more urgent.
【Key words】Lifting machinery;Safety management
现阶段,起重机械设备的广泛使用,已成为我国建筑业实现施工机械化的一个基础标志。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日趋重要,对施工项目的进度、安全、质量均有直接影响。然而,从近几年国家质检总局统计的数据来看,起重机械的事故发生率和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绝对数字一直持续增长。其中,9•13武汉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最为代表性。建设部2013年前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显示,全国起重机械事故7起,死亡28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8.89%和38.89%,是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因此,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刻不容缓。现提出一些想法和措施供大家探讨。
1.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现状分析
1.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起重机械的市场管理主要反映在三方面:
(1)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投资装备的机械设备,并且自身有安装拆卸资质,可以实现租赁安装拆卸维保一体化管理,发挥了工程主力军作用。
(2)租赁安装一体化形式提供设备的起重机械,这些企业不乏有一些管理体制健全,人员配备精良,注重维护保养,以及重视树立品牌口碑的租赁单位。当然,也有一部分缺乏管理机制,不重视维修保养,盲目追求利益的小公司。
(3)个体建筑商购买和独立承建某部分工程的小企业,这些建筑商大多采用挂靠委托方式进行租赁安装,追求个人经济利益。
1.2根据设备使用运行规律,建筑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到应力和工况的作用,机械设备的重要受力部位会产生变化,因此起重机械设备需要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但建筑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无疑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最受忽视的一项内容。个人觉得分两个原因:
(1)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缺少起重机械设备方面的管理小组。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往往是租赁使用的较多,因此施工企业往往忽视机械设备的人才需求,把所有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都寄托在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
(2)租赁商和安装单位的不规范。一些企业无管理机构、无维护机制的个体经营者和租赁商,不能保证起重机械的定期保养,使得起重机械一些结构部件长期坏损容易产生结构性疲劳破坏的裂变伤痕和安全装置长期失效。而往往施工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会选择这些小企业作为安装维保单位。
2.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起重机械事故的直接原因往往是设计不当、制造质量、材料质量低劣,使用中违章操作、拆装不按规定顺序、擅自制造、替代主要结构件等诸方面。但在不少的案例中可以看出设备管理不善、安全生产观念淡薄常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下面谈到的起重机械设备以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和吊篮为主要分析对象。
2.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本身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一些生产厂家对起重机械设计、制造、原材料把关不严,导致机械设备钢结构焊接质量差,使用时间短便出现钢构断裂等现象;还有一部分企业为追求利益,自有的建筑起重设备超期服役现象严重,且对以及老化的主要结构部件也未进行定期检测。
2.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拆卸行为不规范。
一些小型租赁单位无资质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为了利益挂靠其他安装单位,派遣无证人员进行安装拆卸活动;部分安装单位未按照规定编审和实施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和拆卸方案中缺乏应急措施,并且对相关操作人员交底不到位;大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的起重机械拆装工程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部分监理单位未对起重机械设备拆装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2.3安装单位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
由于起重机械设备的专业性,施工现场大部分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是由安装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因此安装单位的维保成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但实际现场很多安装单位的维修保养走过场,监理单位未对起重机械设备维保过程实施旁站监理,个别安装单位派遣无安拆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保。显而易见,很多的起重机械设备得不到良好的维修保养,重要结构构件损坏长期“带病”作业,安全装置失效等成为事故发生的定时炸弹。
2.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不到位。
(1)施工现场大部分作业人员文化素质低,不懂起重机械设备专业知识,不了解安全限位保险装置及其重要性,人员超载的危险性,导致施工升降机顶窗限位器被绑定,安全钩失效等情况不能及时得到发现及修复。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无证操作,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甚至人为放大或者取消限位保险装置造成超载起吊。个别工地使用单位擅自改变和替代主要结构件也会引起事故的发生。这些都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2)除了以上四点因素分析外,围护门、层门、吊笼进出料门等防护失效、自然环境如强台风等问题也会造成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在此就不一一分析了。
3. 一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意见
基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何减少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建筑施工行业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我觉得有必要从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着手,着重解决使用管理上的问题。
3.1规章管理方面。
(1)加强设备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实施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安全单位资质许可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拆卸工程旁站监理制度、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促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企业资质和队伍管理。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应实行专业资质管理,对企业在专业人员配备、设备拥有要求、管理制度、拆装质量及安全生产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使从事这类作业的企业都具有相应条件,确保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安全。同时,使用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专业人员配备。
(3)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对从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以及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完善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作业人员了解起重机械构造原理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2技术管理方面。
(1)加强起重机械基础管理。起重机械应按照施工方案和说明书的要求,根据不同土质情况,采用相应的基础形式,通过基础承载力核算达到起重机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日常使用中,要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积水情况进行及时清理。
(2)、加强装拆施工方案的管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是否编制,编制内容是否完整,编审手续是否完备将直接影响到设备的使用安全,因此,装拆施工方案的管理要更加重视。
(3)注重起重机械设备资料整理。通过建立齐全的设备管理台账,确保设备管理有据可查,可以从资料反映施工现场设备使用情况。
(4)重视对起重设备的安全技术评估。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租赁单位或者自有设备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着设备过度使用、超期服役、维保不到位的情况。针对这类情况,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的要求,对使用一定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给予一定的寿命延长器,评估不合格则予以报废,不得再进行维修后投入使用。
(5)加强塔机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2011年7月1日始,杭州市建设工程新安装塔机必须有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应当具有超载报警、限位报警、风速报警、超载控制等功能,有效控制塔机使用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预防和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用单位应派专人管理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发现报警信息立刻整改。
3.3使用管理方面。
(1)加强起重设备的日常管理。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不得改动。施工升降机使用应保证司机离开吊笼立即锁掉,防止无证人员随意操作酿成事故;吊篮操作人员不得从半空中进出;塔吊指挥信号工应在现场操作,防止民工随意绑扎无人指挥等。
(2)加强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和检测。施工现场安装单位维修保养走过场,或者派遣无证人员进行维保,都会对设备安全造成隐患。起重机械设备未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通过验收、超过检测有效期不得投入使用。监理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中应发挥作用。
(3)掌握起重机械设备应急处置方式。从近几年建筑工地发生的设备倒塌事故原因分析看,80%以上的设备倒塌事故只要操作人员正确沉着及时处置,完全可以避免设备倒塌事故的发生。而现实情况中,一些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技能不熟练,一些单位不重视员工安全应急技能演练培训,以至于发生重大险情时,应急处理方法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文章编号]1006-7619(2014)06-0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