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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的提出,是人类对难以为继的传统发展模式反思后的创新,是对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在认识上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循环经济正是按照生态规律运行、实行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的经济形态。因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
一、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发展循环经济的根本出路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因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最终要靠技术进步。开发应用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技术体系,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
一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基点,明确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通过大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实现以低成本为竞争手段向以技术创新为竞争优势的转变。
二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中心环节。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通过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加工制造型”向“自主创新型”转变,制造业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实现经济发展由投资驱动和外向带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转变;从不平衡发展向稳定、和谐发展的转变。
三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效手段。要大幅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此,发展循环经济,必须研究开发那些循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技术,诸如信息技术、水重复利用技术、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回收和再循环技术、重复利用和替代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网络运输技术等。聚集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使循环经济企业的科技實力显著增强。
二、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要制定灵活有效的激励政策
在我国目前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应当从政策上建立一整套利益驱动与激励机制。这样既可以吸引国内外资金和技术,保证其良性发展,也可以促使全社会加快实行清洁生产,减少排污,提高社会产品的循环率。
一要深化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产权制度,只有明晰了资源的产权,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资源效益,做到物尽其用,使资源的损失浪费降到最低限度。
二要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理顺自然资源价格,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性产品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
三要建立健全循环经济信息咨询支持服务系统。建设一个完备通畅的信息共享体系,保证不同产业和企业间的物质交换的灵活性和有效性。组织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通过举办技术推广会、经验交流会、技术成果展示会等,加快资源效率知识和技术的交流。
三、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要整合社会资源
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完整的循环经济体态,需要多方面的支持与努力。
一方面,要发挥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中介组织即民间团体,它们是制定有关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各种各样政策及实施这些政策的重要主体。因此,应努力提高社会团体和公共管理部门的绿色消费意识与表率作用,搞好中介组织内的循环经济专业人才培训,重视专业人才在循环经济发展的作用。
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广造声势,充分发挥广大民众的力量。民众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力量,政府要非常重视民众参与的力量,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传播手段,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社会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和循环经济知识的普及介绍;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先进典型,加强绿色消费的教育力度,从而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绿色消费意识和循环经济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任何经济模式的建立和发展都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法律等上层建筑来规范和保障。循环经济作为一场变革传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社会经济活动,也需要一个明确的导向系统,一个可靠的支撑系统。我国现在已经建立起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核心的环境污染防护和环境保护等循环经济的初步法律体系,可以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专门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配套法规,为循环经济的建设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
一要加快循环经济的配套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要结合我国国情,加快研究建立和健全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当前要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废物、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规章。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
二要加大《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使《循环经济促进法》这一循环经济基本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深入人心。通过宣传该法,着力培养人们节约资源能源,循环利用物质的意识,提高政府和社会团体的绿色消费意识与表率作用,提高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与公众参与水平。
三要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
一、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发展循环经济的根本出路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因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最终要靠技术进步。开发应用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技术体系,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
一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基点,明确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通过大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实现以低成本为竞争手段向以技术创新为竞争优势的转变。
二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中心环节。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通过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加工制造型”向“自主创新型”转变,制造业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实现经济发展由投资驱动和外向带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转变;从不平衡发展向稳定、和谐发展的转变。
三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效手段。要大幅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此,发展循环经济,必须研究开发那些循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技术,诸如信息技术、水重复利用技术、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回收和再循环技术、重复利用和替代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网络运输技术等。聚集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使循环经济企业的科技實力显著增强。
二、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要制定灵活有效的激励政策
在我国目前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应当从政策上建立一整套利益驱动与激励机制。这样既可以吸引国内外资金和技术,保证其良性发展,也可以促使全社会加快实行清洁生产,减少排污,提高社会产品的循环率。
一要深化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产权制度,只有明晰了资源的产权,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资源效益,做到物尽其用,使资源的损失浪费降到最低限度。
二要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理顺自然资源价格,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性产品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
三要建立健全循环经济信息咨询支持服务系统。建设一个完备通畅的信息共享体系,保证不同产业和企业间的物质交换的灵活性和有效性。组织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通过举办技术推广会、经验交流会、技术成果展示会等,加快资源效率知识和技术的交流。
三、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要整合社会资源
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完整的循环经济体态,需要多方面的支持与努力。
一方面,要发挥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中介组织即民间团体,它们是制定有关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各种各样政策及实施这些政策的重要主体。因此,应努力提高社会团体和公共管理部门的绿色消费意识与表率作用,搞好中介组织内的循环经济专业人才培训,重视专业人才在循环经济发展的作用。
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广造声势,充分发挥广大民众的力量。民众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力量,政府要非常重视民众参与的力量,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传播手段,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社会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和循环经济知识的普及介绍;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先进典型,加强绿色消费的教育力度,从而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绿色消费意识和循环经济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任何经济模式的建立和发展都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法律等上层建筑来规范和保障。循环经济作为一场变革传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社会经济活动,也需要一个明确的导向系统,一个可靠的支撑系统。我国现在已经建立起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核心的环境污染防护和环境保护等循环经济的初步法律体系,可以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专门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配套法规,为循环经济的建设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
一要加快循环经济的配套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要结合我国国情,加快研究建立和健全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当前要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废物、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规章。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
二要加大《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使《循环经济促进法》这一循环经济基本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深入人心。通过宣传该法,着力培养人们节约资源能源,循环利用物质的意识,提高政府和社会团体的绿色消费意识与表率作用,提高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与公众参与水平。
三要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