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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和实现就业的微观基础,其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应变能力,成为推动我国经济体制变革的重要力量。但是,小企业由于受自身能力和资源的限制,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其发展的最大瓶颈,严重制约持续发展,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克拉玛依市也推出小额贷款政策,积极融资渠道。然而作为新生事物,小额贷款面临着如何分析申请小额贷款的公司财务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等各种制约其发展的瓶颈,这些研究对小额贷款的未来发展尤为重要。
一、克拉玛依市地方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现状
2014年,克拉玛依市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发布《关于加强克拉玛依市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克拉玛依市小额担保贷款享受对象,不仅包括个体经营者,还包括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文件还对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认定、微利项目范围、贷款额度、担保金金管理、各部门职责有了更清晰、明确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总结经验,设计《小额担保贷款调查评分表》,帮助经办人员从贷款申请人的经营情况(经营期限、经营场所权属、经营面积、经营渠道)和担保人的收入情况等综合考评,根据分数合理评定贷款金额,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办理规范化,降低贷款风险。自2011年起,克拉玛依市便针对个体经营者提供小额担保服务,至2014年11月我市共为1674人次办理小额担保免息贷款,贷款总金额接近1亿3000万元,为创业人员免除贷款利息1000万元。有效帮助诚实守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就业,解决创业过程中缺乏资金、信用担保和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进一步促进创业再就业,助力克拉玛依市就业工作发展。
二、克拉玛依市地方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存在问题
1.货款人还贷意识差。近年来,由于地方企业中的法人部分是下岗失业人员,个别下岗失业人员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方面理解不清,甚至有人误认为这是政府扶持性的,对于还款,是有能力还就还,甚至是有能力还也不还,恶心拖欠或者逃废,给小额担保贷款的带来不少负面影响。
2.追偿主体不明确,财政担保机制潜伏道德风险。根据克拉玛依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流程,货款是由财政划拨到担保公司,再由担保公司分存各区承办银行,地方企业贷款人向社区提出贷款申请,区级审核报担保公司,后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当贷款逾期,银行、担保公司都能获得担保基金,而社区则因非利害关系人,催款力度有限,最终财政亏空,究其原因是在催收主体的责权利界定不明确,导致拒不还贷者钻程序空子。
3.反担保落实难,易引发法律风险。为保证小额贷款的安全性,当地方企业法人贷款达到一定额度,应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却存在诸多困难,有时候因提供反担保措施而产生较高手续费用时,担保公司出于成本考虑也忽略,导致部分无力还款者抵押程序难以屡行。
4.成本较高,运营风险令各方为难。一是代偿率偏高,不良贷款回收难。由于个别地方企业贷款人多为年龄偏高、文化程度偏低的下岗失业人员,同时从事服务业等,收益低、风险高,导致一方面贷款难,一方面收款成本高。二是个别小额贷款担保审核不严,没有严格程序办理,导致催款难度加大。
三、改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强信用建设,构建诚信体系。要加强创业者诚信、个人诚信等诚信体系建设。要以建设信用社区、信用村镇为载体,构建有利于地方经济及金融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开创诚信共赢新局面。各县要采取有效措施,协助银行清收拖欠贷款,确保信贷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大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力度,维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利用新闻媒体适时对逃废金融债务企业、个人进行披露、曝光,加强对诚信建设的宣传,积极推介诚信典型及经验,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风险提示、防范和警戒作用,促进创业就业主体强化信用风险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
2.明确责任,多方联动,健全和完善贷款追偿机制。一是要明确追偿主体,确保小额担保贷款逾期时,相关方催收责任明晰。二是建立监督考核制度,由于不良贷款率逐年增高、贷款回收率难度越来越大等原因,亟需社区等发挥情况熟悉、监督成本低的优势,对贷款企业进行考核,采取对应的解决措施。三是要康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作用,对不良贷款高的企业要联动合作,对不良担保贷款进行适时清查。四是加大恶意逃贷的企业法人的惩处力度,全面提高地方企业信用意识,确保小额担保贷款健康发展。
3.转变观念,正确处理好存贷关系,贷款部门克服“零风险”信贷意识,积极开拓客户市场,加大对优势客户的信贷支持;要建立有利于增加信贷投放的工作机制,对创业者有效的资金需求要主动帮助解决,努力保证在贷款投放在创业优势项目上。要建立健全相关联动制度,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帮助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和资金放的出、管的住、收的回的良性互动机制,形成抓创业、抓就业、促和谐、促稳定的良好工作格局。
总之,小额担保贷款的风险防控不仅是政府部门自身的工作,同时也是发贷银行、担保机构共同的责任,要严格贷款审批程序,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加强保障部门、担保机构和银行的合作,切实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风险防控工作,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和实现就业的微观基础,其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应变能力,成为推动我国经济体制变革的重要力量。但是,小企业由于受自身能力和资源的限制,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其发展的最大瓶颈,严重制约持续发展,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克拉玛依市也推出小额贷款政策,积极融资渠道。然而作为新生事物,小额贷款面临着如何分析申请小额贷款的公司财务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等各种制约其发展的瓶颈,这些研究对小额贷款的未来发展尤为重要。
一、克拉玛依市地方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现状
2014年,克拉玛依市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发布《关于加强克拉玛依市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克拉玛依市小额担保贷款享受对象,不仅包括个体经营者,还包括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文件还对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认定、微利项目范围、贷款额度、担保金金管理、各部门职责有了更清晰、明确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总结经验,设计《小额担保贷款调查评分表》,帮助经办人员从贷款申请人的经营情况(经营期限、经营场所权属、经营面积、经营渠道)和担保人的收入情况等综合考评,根据分数合理评定贷款金额,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办理规范化,降低贷款风险。自2011年起,克拉玛依市便针对个体经营者提供小额担保服务,至2014年11月我市共为1674人次办理小额担保免息贷款,贷款总金额接近1亿3000万元,为创业人员免除贷款利息1000万元。有效帮助诚实守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就业,解决创业过程中缺乏资金、信用担保和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进一步促进创业再就业,助力克拉玛依市就业工作发展。
二、克拉玛依市地方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存在问题
1.货款人还贷意识差。近年来,由于地方企业中的法人部分是下岗失业人员,个别下岗失业人员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方面理解不清,甚至有人误认为这是政府扶持性的,对于还款,是有能力还就还,甚至是有能力还也不还,恶心拖欠或者逃废,给小额担保贷款的带来不少负面影响。
2.追偿主体不明确,财政担保机制潜伏道德风险。根据克拉玛依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流程,货款是由财政划拨到担保公司,再由担保公司分存各区承办银行,地方企业贷款人向社区提出贷款申请,区级审核报担保公司,后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当贷款逾期,银行、担保公司都能获得担保基金,而社区则因非利害关系人,催款力度有限,最终财政亏空,究其原因是在催收主体的责权利界定不明确,导致拒不还贷者钻程序空子。
3.反担保落实难,易引发法律风险。为保证小额贷款的安全性,当地方企业法人贷款达到一定额度,应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却存在诸多困难,有时候因提供反担保措施而产生较高手续费用时,担保公司出于成本考虑也忽略,导致部分无力还款者抵押程序难以屡行。
4.成本较高,运营风险令各方为难。一是代偿率偏高,不良贷款回收难。由于个别地方企业贷款人多为年龄偏高、文化程度偏低的下岗失业人员,同时从事服务业等,收益低、风险高,导致一方面贷款难,一方面收款成本高。二是个别小额贷款担保审核不严,没有严格程序办理,导致催款难度加大。
三、改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强信用建设,构建诚信体系。要加强创业者诚信、个人诚信等诚信体系建设。要以建设信用社区、信用村镇为载体,构建有利于地方经济及金融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开创诚信共赢新局面。各县要采取有效措施,协助银行清收拖欠贷款,确保信贷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大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力度,维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利用新闻媒体适时对逃废金融债务企业、个人进行披露、曝光,加强对诚信建设的宣传,积极推介诚信典型及经验,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风险提示、防范和警戒作用,促进创业就业主体强化信用风险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
2.明确责任,多方联动,健全和完善贷款追偿机制。一是要明确追偿主体,确保小额担保贷款逾期时,相关方催收责任明晰。二是建立监督考核制度,由于不良贷款率逐年增高、贷款回收率难度越来越大等原因,亟需社区等发挥情况熟悉、监督成本低的优势,对贷款企业进行考核,采取对应的解决措施。三是要康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作用,对不良贷款高的企业要联动合作,对不良担保贷款进行适时清查。四是加大恶意逃贷的企业法人的惩处力度,全面提高地方企业信用意识,确保小额担保贷款健康发展。
3.转变观念,正确处理好存贷关系,贷款部门克服“零风险”信贷意识,积极开拓客户市场,加大对优势客户的信贷支持;要建立有利于增加信贷投放的工作机制,对创业者有效的资金需求要主动帮助解决,努力保证在贷款投放在创业优势项目上。要建立健全相关联动制度,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帮助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和资金放的出、管的住、收的回的良性互动机制,形成抓创业、抓就业、促和谐、促稳定的良好工作格局。
总之,小额担保贷款的风险防控不仅是政府部门自身的工作,同时也是发贷银行、担保机构共同的责任,要严格贷款审批程序,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加强保障部门、担保机构和银行的合作,切实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风险防控工作,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与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