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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国文化与商鞅变法的深刻影响下,秦国形成了以实用主义为体、以法家理论为用的国家性格。随着君主私欲的不断膨胀及法家思想愈加偏执的应用,这种国家性格的不适用性也逐渐暴露出来。针对于此,《吕氏春秋》一方面引入了“道”的思想来制衡实用主义,一方面引入了以儒家为首的诸子思想来置换法家在治国理论中的主导地位。这种改变试图使中国社会在天道示范的框架下沿着儒家学说的轨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