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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城市化已经成为中央的重大决策,各级政府发的展战略和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而正确的理解和执行城市化方针是特色落保护和发展的理论前提和政策前提。本文只要针对城市化与特色村落的保护和建设进行研究。
关键词:城市化;特色村落;保护;建设;研究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city has become a major decision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e urgent desire at all levels of government's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the majority of farmers. But to understand and implement the city proper policy is the theory premise and policy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In this paper, as long as the protec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city and the village of characteristic.
Key words: city; the characteristic village; protection; development;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TU986.3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巨大的压力,尤其是那些融于城市日常生活的开放型文化景观,其发展演进受到诸多来自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现状保护情况则更为复杂与严峻。如何对这类开放的城市文化景观给予适当保护,使其所承载的城市文化记忆得以延续,是当前城市建设大潮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城市化进程对特色村落的影响
当今社会, 经济迅速发展, 城市化进程加快, 人口增长, 这些情况与特色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成为矛盾。一些保留下来古建筑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被拆除。即使保护下来的古建筑在需要修整时, 又拨不出专项经费。并且在花费很大代价修复以后如何更好的利用和发展成为一个难题。当今世界对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两种形式: 突尼斯形式( 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 , 华盛顿形式( 保证古建筑的外观, 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 。保护古建筑需要从发展的角度来观察, 对于具有深刻影响的文化遗产,需要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 不仅要保护建筑本身,更要保护建筑的原汁原味古朴的生活方式。而在调查中大多数居民是愿意居住在古风古味的建筑里面。一旦这些居民迁出了居住的古宅,特色村落,那么整个村落就失去了灵魂, 单单的留下了空壳。
2 保护和建设特色村落应纳入城市化进程中
特色村落不仅要保护,而且要开发和建设,保护是为了开发和建设,同时要在开发和建设中进行保护。特色村落的保护与建设要以城市化为目标,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水平,归根到底是为了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特色村落的保护与建设要与当地的城市的发展和城市化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实现城乡的结合与联运、相互支持和相互促进,更好地满足对主主的需要。例如发展特色村落的旅游业,就是城乡的相互促进。新农村与特色村落不是两种村落类型,不是对立的,而是融合的。类似于有的城市既是现代化城市,又是历史名城。在内容上是新的、现代化的,在形态上可能是古的。大拆建、拆旧建新或原封保留虽然比较容易,但不是我们的目的,而既要保护又要建设却是最难的,正因为如此,要加强研究,需要高度的领导艺术和建筑艺术。
3 特色村落的保护与建设
3.1划分保护等级
考慮特色村落的展历史及建筑空间、艺术成就, 将保护区划分为四个层面。即风貌保护核心区、风貌控制区、风貌协调区、一般控制区。
1) 风貌保护核心区: 风貌保护核心区包括传统街区及区内的重点建筑如典型民居、祠堂等, 包括大陆街、大夫第、横路街等, 风貌保护核心区内的保护,遵循 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实施 的原则, 保留和维护传统的风貌和特色。
2) 风貌控制区: 地处古村落核心保护区周边,其建筑、环境已有一定程度的改变, 要求按传统风貌和建筑形式进行整治和更新, 与核心保护区风貌整体上保持一致。
3) 风貌协调区: 该区多为民国和建国后所建,从古村落风貌保护和建设整体考虑, 对区内的建( 构)筑物加以严格控制, 与核心保护区以及风貌控制区整体相协调。
4) 一般控制区: 该区 多为近年 所建的徽 风建筑, 在一般控制区尽量采用与传统建筑协调的形式,形象地体现传统风貌内涵。
3.2保护遵循的原则
1)整体性原则: 修复和补缺部分要与原有部分形成整体, 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 有助于恢复而不是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和信息价值。
2) 可识别性原则: 添加部分都必须跟原来部分有所区别, 使人们能够识别哪些是修复的和当代的东西, 哪些是过去的原迹, 以保存文物建筑的历史可读性和历史艺术见证的真实性。
3) 必要性原则: 加固和维护措施尽可能少。
4) 可逆性原则: 不妨碍以后采取更有效的保护。
3.3重点建筑的保护
特色村落的重点保护建筑, 包括民居, 祠堂, 楼台、亭阁、街区等, 是特色村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建筑文化精髓。这些重点建筑有着不同程度的损坏, 因此在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 要根据建筑物的现状, 采取不同的方法加以保护。
1) 保护原则: 对一些有重大纪念意义、重要文物价值的建筑物, 如大夫第、履福堂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做好重点保护的同时, 组织申报上一级文物保护单位。对已公布的县、镇级保护单位, 由县、镇有关部门划定出保护范围, 做出标志说明, 建立专门档案, 落实保护措施。
2) 保护措施:环境整治。对古建筑 环境进行整治, 为古村落创造一 个整洁, 宁 静的外部环境。 结构加固。对年久且结构有一定损坏的古建筑,采取措施进行加固, 以保证其建 筑整体的稳定 和完整。局部修复。对局部有所缺失的古建筑, 依据现存的建筑形体进行修复, 保证建筑风格的完整, 对一些有重要价值、严重损坏的建筑配件、构件, 按原样重建, 恢复古建筑原有的格局。
4 提高特色村落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
正确认识特色村落的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对任何一个有价值的物品都有一个识别过程,对文物更是如此。这个过程一方面取决于客观的环境和条件,如国家和地区的富裕程度、国家的研究水平和广大的居民水准等;另一方面,取决于人们主观的认知度、对它的需要和自身的素质等。特色村落不是供人欣赏的古董和参观的古迹,它是以人为中心的时代结晶。特色村落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的体现和形成。按照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常说,产品或商品的价值是内含的社会劳动量来美决定的和衡量的。土地的价值是区位、稀缺性和其他要素来形成的,不过至今仍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其他物品和资源都有自己价值形成的要素和机制。那么,特色村落的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是如何形成的呢?它既不同于一般的文物和古迹,更不同于普通的商品,它有特殊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形成要素和机制。这是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的课题,对特色村落来说,历史的悠久性,经济的可升开发性,文化的民族性,建筑的独创性等,都是价值形成的主要要素。对特色村落价值和文化价值的评价需要有客观的标准,虽然其标准会出现一些变化,但必须相对稳定。在目前的条件下,可以从经济、历史、文化、建筑、风俗等方面确立一些标准。
5 结束语
特色村落的文化遗产, 需要通过科学的手段来保护它, 在实际保护的过程中, 要不断发展和完善保护的方法和原则, 用最合理、最有效的方法, 来保护全人类的宝贵财富。
参考文献:
[1]胡颖. 从民俗学角度看徽州古民居的主要特点[J].黄山学院学报, 2005, 7(4).
[2]段进, 龚凯. 空间研究世界文化遗产西递古村落空间解析[ M].南京: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6.
[3]曲红升. 徽州古村落环境艺术 简析[J].洛阳大学学报, 2005, 20(3).
[4]梦繁兴. 古建筑的保护与研究[M].北京: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6.
关键词:城市化;特色村落;保护;建设;研究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city has become a major decision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e urgent desire at all levels of government's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the majority of farmers. But to understand and implement the city proper policy is the theory premise and policy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In this paper, as long as the protec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city and the village of characteristic.
Key words: city; the characteristic village; protection; development;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TU986.3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巨大的压力,尤其是那些融于城市日常生活的开放型文化景观,其发展演进受到诸多来自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现状保护情况则更为复杂与严峻。如何对这类开放的城市文化景观给予适当保护,使其所承载的城市文化记忆得以延续,是当前城市建设大潮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城市化进程对特色村落的影响
当今社会, 经济迅速发展, 城市化进程加快, 人口增长, 这些情况与特色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成为矛盾。一些保留下来古建筑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被拆除。即使保护下来的古建筑在需要修整时, 又拨不出专项经费。并且在花费很大代价修复以后如何更好的利用和发展成为一个难题。当今世界对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两种形式: 突尼斯形式( 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 , 华盛顿形式( 保证古建筑的外观, 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 。保护古建筑需要从发展的角度来观察, 对于具有深刻影响的文化遗产,需要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 不仅要保护建筑本身,更要保护建筑的原汁原味古朴的生活方式。而在调查中大多数居民是愿意居住在古风古味的建筑里面。一旦这些居民迁出了居住的古宅,特色村落,那么整个村落就失去了灵魂, 单单的留下了空壳。
2 保护和建设特色村落应纳入城市化进程中
特色村落不仅要保护,而且要开发和建设,保护是为了开发和建设,同时要在开发和建设中进行保护。特色村落的保护与建设要以城市化为目标,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水平,归根到底是为了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特色村落的保护与建设要与当地的城市的发展和城市化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实现城乡的结合与联运、相互支持和相互促进,更好地满足对主主的需要。例如发展特色村落的旅游业,就是城乡的相互促进。新农村与特色村落不是两种村落类型,不是对立的,而是融合的。类似于有的城市既是现代化城市,又是历史名城。在内容上是新的、现代化的,在形态上可能是古的。大拆建、拆旧建新或原封保留虽然比较容易,但不是我们的目的,而既要保护又要建设却是最难的,正因为如此,要加强研究,需要高度的领导艺术和建筑艺术。
3 特色村落的保护与建设
3.1划分保护等级
考慮特色村落的展历史及建筑空间、艺术成就, 将保护区划分为四个层面。即风貌保护核心区、风貌控制区、风貌协调区、一般控制区。
1) 风貌保护核心区: 风貌保护核心区包括传统街区及区内的重点建筑如典型民居、祠堂等, 包括大陆街、大夫第、横路街等, 风貌保护核心区内的保护,遵循 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实施 的原则, 保留和维护传统的风貌和特色。
2) 风貌控制区: 地处古村落核心保护区周边,其建筑、环境已有一定程度的改变, 要求按传统风貌和建筑形式进行整治和更新, 与核心保护区风貌整体上保持一致。
3) 风貌协调区: 该区多为民国和建国后所建,从古村落风貌保护和建设整体考虑, 对区内的建( 构)筑物加以严格控制, 与核心保护区以及风貌控制区整体相协调。
4) 一般控制区: 该区 多为近年 所建的徽 风建筑, 在一般控制区尽量采用与传统建筑协调的形式,形象地体现传统风貌内涵。
3.2保护遵循的原则
1)整体性原则: 修复和补缺部分要与原有部分形成整体, 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 有助于恢复而不是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和信息价值。
2) 可识别性原则: 添加部分都必须跟原来部分有所区别, 使人们能够识别哪些是修复的和当代的东西, 哪些是过去的原迹, 以保存文物建筑的历史可读性和历史艺术见证的真实性。
3) 必要性原则: 加固和维护措施尽可能少。
4) 可逆性原则: 不妨碍以后采取更有效的保护。
3.3重点建筑的保护
特色村落的重点保护建筑, 包括民居, 祠堂, 楼台、亭阁、街区等, 是特色村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建筑文化精髓。这些重点建筑有着不同程度的损坏, 因此在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 要根据建筑物的现状, 采取不同的方法加以保护。
1) 保护原则: 对一些有重大纪念意义、重要文物价值的建筑物, 如大夫第、履福堂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做好重点保护的同时, 组织申报上一级文物保护单位。对已公布的县、镇级保护单位, 由县、镇有关部门划定出保护范围, 做出标志说明, 建立专门档案, 落实保护措施。
2) 保护措施:环境整治。对古建筑 环境进行整治, 为古村落创造一 个整洁, 宁 静的外部环境。 结构加固。对年久且结构有一定损坏的古建筑,采取措施进行加固, 以保证其建 筑整体的稳定 和完整。局部修复。对局部有所缺失的古建筑, 依据现存的建筑形体进行修复, 保证建筑风格的完整, 对一些有重要价值、严重损坏的建筑配件、构件, 按原样重建, 恢复古建筑原有的格局。
4 提高特色村落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
正确认识特色村落的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对任何一个有价值的物品都有一个识别过程,对文物更是如此。这个过程一方面取决于客观的环境和条件,如国家和地区的富裕程度、国家的研究水平和广大的居民水准等;另一方面,取决于人们主观的认知度、对它的需要和自身的素质等。特色村落不是供人欣赏的古董和参观的古迹,它是以人为中心的时代结晶。特色村落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的体现和形成。按照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常说,产品或商品的价值是内含的社会劳动量来美决定的和衡量的。土地的价值是区位、稀缺性和其他要素来形成的,不过至今仍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其他物品和资源都有自己价值形成的要素和机制。那么,特色村落的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是如何形成的呢?它既不同于一般的文物和古迹,更不同于普通的商品,它有特殊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形成要素和机制。这是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的课题,对特色村落来说,历史的悠久性,经济的可升开发性,文化的民族性,建筑的独创性等,都是价值形成的主要要素。对特色村落价值和文化价值的评价需要有客观的标准,虽然其标准会出现一些变化,但必须相对稳定。在目前的条件下,可以从经济、历史、文化、建筑、风俗等方面确立一些标准。
5 结束语
特色村落的文化遗产, 需要通过科学的手段来保护它, 在实际保护的过程中, 要不断发展和完善保护的方法和原则, 用最合理、最有效的方法, 来保护全人类的宝贵财富。
参考文献:
[1]胡颖. 从民俗学角度看徽州古民居的主要特点[J].黄山学院学报, 2005, 7(4).
[2]段进, 龚凯. 空间研究世界文化遗产西递古村落空间解析[ M].南京: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6.
[3]曲红升. 徽州古村落环境艺术 简析[J].洛阳大学学报, 2005, 20(3).
[4]梦繁兴. 古建筑的保护与研究[M].北京: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