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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着力分析我国目前农村金融服务现状为切入点,并以此为基础,对有关于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措施进行了一番探讨,望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 金融 创新目前,在农业发展需求的多样化条件下,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已成为当前影响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造成农村金融难以满足需要的主因是在于融资成本高。因此,需对资金的使用率进行提高,金融产品给予创新,进而使得农村的经济能得到有效的增加。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况
(一)金融服务需要与供应不相配
第一,贷款方面,其审批权限比较密集,这与所贷款对象较分离的问题比较突显[1]。相关金融机构在对内部信贷管理进行优化的同时,对相关的规模把控极具严谨,以及严格的责任追究体系,使得与一定的激励体系不相符合,从而打击了有关信贷人的工作热情。第二,贷款要求要素和三农具体情况不适宜,尤其是担保、抵押条件方面甚为严苛,这使得在三农自身抵押品条件不足的状况下,加剧了三农贷款的困难程度。第三,金融服务水平整体偏低。从当前基于三农的金融服务情况看,简化流程、提升服务是最为基本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审批周期长、借贷政策不明确,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得金融难以满足三农发展需要。第四,在结构上不合理。对于农村而言,相关金融机构除注重种养殖产业信贷需要外,还必须对农业现代化中的相关产业及贫困户的生存生活方面的信贷给予重视。但是当下基层金融机构自身的资金存在一定限度,因而仅仅能满足部分信贷需求,难以实现合理的资金分配。
(二)融资成本高
首先,规模小,单笔贷款额度不高,使得难很达成规模效益。截止2015年底[2],县级及其以下的合法金融信贷规模仅仅占全年信贷总额的25%,使得很难达到一定的经济效益;额度小,通常一个农户融资额度不到5千元,这难以对金融机构信贷发放中的稳定费用起到摊薄的作用;除此之外,三农具备一定的分离性,因受到农村在通讯、交通等相关方面滞后的影响,使得农村金融机构在为三农给予信贷供应时交易成本偏高。
其次,三农的财产具有制约性,因抵押不够等相关情况,造成难以对金融机构的违约成本进行减少。事实上,三农财产总额度是有一定量的,财务情况不清晰,而财产权的有限也连续有局限性,故不能完成抵押。
最后,三农信贷在交易的过程中,基本信息不符合,使得金融机构需花费大量成本去对贷前、后的三农信息进行提取。一般三农需求主要是分散在各农村区域,其具备规模不大、信息隐秘性等特征,而金融机构大多数采取一般方式是难以掌握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信息。在贷款之前的信息采集、筛查等一系列工作后,金融机构并同意放款,待发放贷款后,金融机构还需对借贷人加以监管,并观察期经营等相关方面情况,进而降低违约度,达到贷款成本和利息可按时支付的目的。
二、有关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举措
(一)增加政府重视力度
因现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在创新方面还处在初步期[3],因此需应用与之相对应的货币、财政、监管等相关政策,进而基于创新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支持。基于财政有关政策看,需适当降低金融机构相关税,从而达到降低其经营成本,提高其金融业务的效益。构建新型农业贷款鼓励机制,对金融机构的新型农贷业务给予一定奖励。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对该政策实施的同时需要对小额贷款相关问题进行明确,避免资金在回流到城镇的套税发生。此外,应当适度的减少涉农金融机构所得到的税,或者是返回一定的所得税。构建自省级统筹的三农金融机构的所得税专用账户,集中管理,专用在创新型金融产品营销相关方面。同时,还应对三农金融服务的相关支出给予补贴,将财政补贴经相关机构妥善递转到农民群众手中,让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而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依然要表现其商业特性。再从货币政策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和支持上应不断提升可利用的资金量,从而对农村资金链供给矛盾加以缓解或改善。除了要对存款准备等相关有效力强的货币政策工具进行运用以外,还要按照实际情况和相关机构的流动状况,且综合应用再贴现金支持、贷款支持等多种政策工具对涉农信贷采取必要性支持。
(二)创新融资渠道
应充分利用好既有的金融機构,积极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到三农金融市场中,从而有效改进和完善市场供给构造,创新金融管理体系、鼓励机制。具体而言,一方面,应不断健全农村金融业务系统。先容许各类资本尤其是小额信贷企业、民营银行等。充分把握好社会资本宽松机会,加大引入力度,推进民营金融企业的创建,进一步促使既有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营、业务等改革。此外,要制定补贴、拆借等有关三农金融体制。另一方面,应把当前的农村金融机构逐步改制成商业银行,让其可自主经营,自己对自存的风险进行担当,进一步减少政策性的业务。同时,要推进农村的水、电、路等进一步完善,并在管控风险的实效性基础上,允许适当对中长期业务的办理。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改编为农商行的速度,推进邮政银行的经营机制转变,进而在税收、财政、监管等政策方面对其在农村金融服务上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对农村信用环境进行改善
一是要做推进农村金融相关立法。当前,农村金融创新还止步于关契约阶段,也就是在一定的群体、区域内的情谊、乡情的关系转化为信用度。该关系型具备不稳定、散化等特征,所以需要对农村中小企业等资金需要问题加以解决,还需应对农村经济主角和金融机构因信息不合格而引导的交易成本高问题。而这就离不开农村经济主体给予完整、真实等相关财务信息状况等的提供。那么要想做到这一点,则必须要坚强展现出农村信息中介组织的作用。二是要推进信用信息建设,建立择优录取的信用市场环境。建立相关平台以后,要在平台上补充每一类型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且随时可发布。以人民银行为主角,对每一个部分和组织的信用信息加以整合,对农村信用信息提取路径加以扩大。通过信息筛选、评析等方式为企业和个人信用度构建基础数据库,进而为农村经济主体发展构建健全的信用档案,落实农村信用信息的共享性构建。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的是否健全会直接对我国农村转型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而这也是属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的需求。本文根据在对眼前农村金融服务现况的分析基础上,提出应通过加强政府支持力度、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等相关举措来对农村金融投资的多样化起到推进的作用,从而落实农村金融服务难题的有效应对。
参考文献
[1]李晓鹏.王宏伟.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探析[J].财会研究,2013,8:72-73.
[2]魏岚.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研究[J].经济纵横,2014,12:97-98.
[3]陈俞闽.王家清.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探讨[J].特区经济,2011,5:121-122.
【关键词】农村 金融 创新目前,在农业发展需求的多样化条件下,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已成为当前影响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造成农村金融难以满足需要的主因是在于融资成本高。因此,需对资金的使用率进行提高,金融产品给予创新,进而使得农村的经济能得到有效的增加。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况
(一)金融服务需要与供应不相配
第一,贷款方面,其审批权限比较密集,这与所贷款对象较分离的问题比较突显[1]。相关金融机构在对内部信贷管理进行优化的同时,对相关的规模把控极具严谨,以及严格的责任追究体系,使得与一定的激励体系不相符合,从而打击了有关信贷人的工作热情。第二,贷款要求要素和三农具体情况不适宜,尤其是担保、抵押条件方面甚为严苛,这使得在三农自身抵押品条件不足的状况下,加剧了三农贷款的困难程度。第三,金融服务水平整体偏低。从当前基于三农的金融服务情况看,简化流程、提升服务是最为基本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审批周期长、借贷政策不明确,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得金融难以满足三农发展需要。第四,在结构上不合理。对于农村而言,相关金融机构除注重种养殖产业信贷需要外,还必须对农业现代化中的相关产业及贫困户的生存生活方面的信贷给予重视。但是当下基层金融机构自身的资金存在一定限度,因而仅仅能满足部分信贷需求,难以实现合理的资金分配。
(二)融资成本高
首先,规模小,单笔贷款额度不高,使得难很达成规模效益。截止2015年底[2],县级及其以下的合法金融信贷规模仅仅占全年信贷总额的25%,使得很难达到一定的经济效益;额度小,通常一个农户融资额度不到5千元,这难以对金融机构信贷发放中的稳定费用起到摊薄的作用;除此之外,三农具备一定的分离性,因受到农村在通讯、交通等相关方面滞后的影响,使得农村金融机构在为三农给予信贷供应时交易成本偏高。
其次,三农的财产具有制约性,因抵押不够等相关情况,造成难以对金融机构的违约成本进行减少。事实上,三农财产总额度是有一定量的,财务情况不清晰,而财产权的有限也连续有局限性,故不能完成抵押。
最后,三农信贷在交易的过程中,基本信息不符合,使得金融机构需花费大量成本去对贷前、后的三农信息进行提取。一般三农需求主要是分散在各农村区域,其具备规模不大、信息隐秘性等特征,而金融机构大多数采取一般方式是难以掌握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信息。在贷款之前的信息采集、筛查等一系列工作后,金融机构并同意放款,待发放贷款后,金融机构还需对借贷人加以监管,并观察期经营等相关方面情况,进而降低违约度,达到贷款成本和利息可按时支付的目的。
二、有关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举措
(一)增加政府重视力度
因现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在创新方面还处在初步期[3],因此需应用与之相对应的货币、财政、监管等相关政策,进而基于创新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支持。基于财政有关政策看,需适当降低金融机构相关税,从而达到降低其经营成本,提高其金融业务的效益。构建新型农业贷款鼓励机制,对金融机构的新型农贷业务给予一定奖励。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对该政策实施的同时需要对小额贷款相关问题进行明确,避免资金在回流到城镇的套税发生。此外,应当适度的减少涉农金融机构所得到的税,或者是返回一定的所得税。构建自省级统筹的三农金融机构的所得税专用账户,集中管理,专用在创新型金融产品营销相关方面。同时,还应对三农金融服务的相关支出给予补贴,将财政补贴经相关机构妥善递转到农民群众手中,让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而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依然要表现其商业特性。再从货币政策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和支持上应不断提升可利用的资金量,从而对农村资金链供给矛盾加以缓解或改善。除了要对存款准备等相关有效力强的货币政策工具进行运用以外,还要按照实际情况和相关机构的流动状况,且综合应用再贴现金支持、贷款支持等多种政策工具对涉农信贷采取必要性支持。
(二)创新融资渠道
应充分利用好既有的金融機构,积极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到三农金融市场中,从而有效改进和完善市场供给构造,创新金融管理体系、鼓励机制。具体而言,一方面,应不断健全农村金融业务系统。先容许各类资本尤其是小额信贷企业、民营银行等。充分把握好社会资本宽松机会,加大引入力度,推进民营金融企业的创建,进一步促使既有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营、业务等改革。此外,要制定补贴、拆借等有关三农金融体制。另一方面,应把当前的农村金融机构逐步改制成商业银行,让其可自主经营,自己对自存的风险进行担当,进一步减少政策性的业务。同时,要推进农村的水、电、路等进一步完善,并在管控风险的实效性基础上,允许适当对中长期业务的办理。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改编为农商行的速度,推进邮政银行的经营机制转变,进而在税收、财政、监管等政策方面对其在农村金融服务上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对农村信用环境进行改善
一是要做推进农村金融相关立法。当前,农村金融创新还止步于关契约阶段,也就是在一定的群体、区域内的情谊、乡情的关系转化为信用度。该关系型具备不稳定、散化等特征,所以需要对农村中小企业等资金需要问题加以解决,还需应对农村经济主角和金融机构因信息不合格而引导的交易成本高问题。而这就离不开农村经济主体给予完整、真实等相关财务信息状况等的提供。那么要想做到这一点,则必须要坚强展现出农村信息中介组织的作用。二是要推进信用信息建设,建立择优录取的信用市场环境。建立相关平台以后,要在平台上补充每一类型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且随时可发布。以人民银行为主角,对每一个部分和组织的信用信息加以整合,对农村信用信息提取路径加以扩大。通过信息筛选、评析等方式为企业和个人信用度构建基础数据库,进而为农村经济主体发展构建健全的信用档案,落实农村信用信息的共享性构建。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的是否健全会直接对我国农村转型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而这也是属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的需求。本文根据在对眼前农村金融服务现况的分析基础上,提出应通过加强政府支持力度、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等相关举措来对农村金融投资的多样化起到推进的作用,从而落实农村金融服务难题的有效应对。
参考文献
[1]李晓鹏.王宏伟.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探析[J].财会研究,2013,8:72-73.
[2]魏岚.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研究[J].经济纵横,2014,12:97-98.
[3]陈俞闽.王家清.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探讨[J].特区经济,2011,5:121-122.